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情形的出现,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39条41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即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两种情形):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39、40、41条。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不可解除,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即可解除。
建议:实际工作中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签订要求,应当签订;但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应该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起草一份说明或者声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表明“劳动者本人不愿意跟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意思”,然后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