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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4年法学学习推荐书目
推荐书目
自从考研结果出来之后,听到过很多让我写考研经验的建议,而自己也确实在二教502作过一个像是那么回事的所谓的“讲座”。但我始终认为,考研应当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情,大学四年,绝大多数时间不是为了考研而学习。而在燕园的这段时间,感觉湖大并不缺乏活跃的思想,但是思想缺少了足够的学术积累而纯粹是个人的灵光跳跃的话,最终恐怕会走向空洞的、缺乏学术意义的个人性思考,乃至类似于数学爱好者论证“哥德巴赫猜想”之类的民间科学。因此,较之谈所谓的经验,我更倾向于开列出一个书目,给低年级的同学一点参考。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虽然按照年级排列,但并非出自个人的阅读体验,而是事后的判断:
大一: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是一本“学术著作”,而且是一本理论法学的学术著作,这个称谓使得它好像并不是那么适合新生的阅读,尤其是在湖大这样一个似乎有点“浅薄”的法学院。但是我始终顽固将它作为推荐书目的第一本。本书的最主要意义在于其思路与视野。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产生兴趣之后,可以继续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本书更近于随笔,但价值绝不是“随便翻翻”。
2.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这不是一本法学书,但其价值超过大部分法学书。费孝通先生对中国社会的分析至今仍然不算过时,但更重要的不是分析结论,而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意识分析的思路值得我们继续学习。对于法律人而言,要学会从作为整体的社会出发来思考法律。
3. 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
《新波斯人信札》是阿果最喜欢推荐的第一本书,是梁治平先生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文化上的中西对比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外界的视角来观察“本土资源”。而《法辨》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方法。
4.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法学院的学生都是文科生,历史应该并不陌生,但应该大部分人都受到中学教科书的传统史观影响。读这本黄先生“大历史观”的代表作,领略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理念与现实运作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可以学会从一个更加广阔的层面去理解历史。从而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
5. 贺卫方:《运送正义的方式》/《具体法治》/《法边馀墨》/《司法的理念与制度》
贺卫方教授作为法学界一个著名的“传道士”,其短小精悍而又充满问题意识和深刻分析的著作应该是最适合新生阅读的。作为一个从事“外国法制史”、“比较法”、“司法改革”等诸多领域研究的学者,他的著作将这些领域有机的结合了起来,关注中国而不限于中国、学习西方而不迷信西方;同时,这些书还很“有趣”。以上的几本书都值得选择。
6. 徐友渔:《自由的言说》/朱学勤:《书斋里的革命》 自由主义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并且刚刚“浮出水面”。自由主义究竟包括什么、意味什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以上两位学者的著作能够较好地结合西方学理与中国实际、兼容问题与主义,可以使我们梳理对于自由主义的认识。前者稳重而平和,后者风趣而奔放。
大二: 7. 苏力:《送法下乡》
《送法下乡》,可以说是当代大陆法学界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专著”,是对《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在大一读过《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体会到一种思考中国现实法律问题的进路之后,可以通过本书的阅读进一步理解如何运用这一进路一步步地来分析具体问题。
(《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制》、《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作为苏力先生最新作品的这两本书,代表着思路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关注着转型中国问题的人,同样应该好好阅读。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苏力教授的书开列在大一和大二,绝不是意味着仅仅是低年级读的,而值得经常重读,每一次应该都有收获。)
8.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新波斯人信札》是青年人的批判,但仅仅批判是不够的。本书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辨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9. 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 据说,谈经济学的人类关怀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在这个“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时代,经济学似乎纯粹是一个给我们带来财富的显学。但读这两本好像算不上经济学学术专著的著作,作者的现实悲悯和大胆而绝不是危言耸听的判断,却能让我们感到震撼。震撼之后,我们会留下什么样的思考?
10.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虽然我们思考问题的立足点始终在于中国,但绝不能仅仅读中国书。本书的作者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练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在这本书简短的篇幅中,作者清晰地阐明了美国式的司法理念与法律哲学。在大陆法系传统影响下的中国,我们习惯于从“立法”的角度思考法律问题,而通过本书我们学习到如何从“司法”的角度来理解。另外需要提到的是,本书的语言流畅而优美。
11.洛克:《政府论》(下)
许多我们今天讨论或者信奉的重要观念,都出自这本小册子。中国人学了以法、德、俄为代表的欧洲大陆一百多年之后,有必要好好地理解英美的政治法律传统。理解的起步,就可以从洛克的这本书开始。
12.卢梭:《社会契约论》
这本名著的优点与缺点都同样突出。卢梭被评价为“他没有智慧、很少美德,有的只是对人类的热爱和一颗坚毅的心灵”。作者大胆的想象虽然远离了现实,但其却提出了许多在历史上与今天都相当有意义的命题。同时,想象代替了论证的不够严谨之处也值得我们反思。并且,我们需要从这本书中体会“善花如何结出恶果”?
13.张志伟、欧阳谦:《西方哲学智慧》
这是一本哲学与哲学史的启蒙著作。阅读本书,我们所学到的不是一些罗列的学派、学者、观点,而是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分支的西方人如何寻求智慧的历史。我们可以由此对比中国人在另一路向上对智慧的探求。同时,我们应该明白,哲学不是意识形态,甚至不是现成的“智慧”,而是作为动词的“爱智慧”。
(以上的书目主要偏重于理论法学,而进入大二已经开始了部门法的学习,因此接下来我将连续开列几本部门法的著作):
14.陈兴良:《刑法哲学》
这本书看起来是体系庞大而艰深的,可能因此吓退了不少学生。但事实上,这是一本好读的书,因为作者的思路相当清晰、结构极其严谨,由此我们可以领略到陈兴良教授对形式美的追求。陈教授曾经说过,思想内容会过时,而逻辑体系的美感则会永恒。读这本书,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去理解那些看起来更为艰深的大陆法系著作。不过,仅从刑法学习来说,我更建议读陈兴良教授的《刑法的价值构造》和张明楷教授的《刑法的基本立场》。
15.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
民商法是当前的热门学科,因此民商法的专著也相当多见。在大陆学者著作中,我觉得徐国栋教授的这本书是最为扎实的。作者对罗马法的深入研究使得本书不是一本“简体版的台湾民法著作”。
16.史际春:《探寻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
经济法曾经是过去的显学,但现在有些被冷落了。史际春教授这本著作收集了作者自研究经济法以来所写就的重要论文,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法这个新兴学科在“试错”中不断走向成熟的进程。而作为我国两位民法泰斗周枬先生与佟柔先生的弟子,史际春教授良好的民法学术训练功底能够使我们更好的理解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17.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
作者事实上是一名法理学者,但这本行政法著作对“控权论”的阐述是相当准确而清晰的。虽然行政法不仅是“控权论”,但在中国,对于行政法的初学者,深入地理解控权是相当重要的。
18.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
“社会变革”是一个几乎已成为陈词滥调的“大词”,但是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真正地理解社会变革是如何影响到一个个具体的问题,同时这些具体的问题又是如何在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及相互影响。如同苏力教授和梁治平教授的著作一样,这本书最重要之处也在于方法。
大三:
(关于部门法,经过大二的学习,应该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兴趣,可以沿着某一个进路继续下去。这时应该说不大需要继续受别人的影响了,因此我也就不再列举部门法著作。)
19.强世功:《法制与治理》
强世功博士号称北大法学院“四大才子”之一,而这本书则是他多年来的第一本专著,这样的介绍似乎就已经是能够保证本书质量的“广告词”。从内容上来讲,本书收入了作者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以及实证研究的调查和书评,从书斋到田野,丰富而不驳杂,紧紧地围绕着作者对“国家转型中的法律与社会”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
20.冯象:《木腿正义》/《政法笔记》
冯先生的书看起来都是些短小而精悍的文字,但似乎并不容易读懂,至少我本人如此。但这些书又是相当值得一读的,因此我将它们放在了大三。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更重要的是,作者能够以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待中国的法律与法治问题,可以使我们扭转一些意识形态的法律观。
21.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介绍,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严谨,学术色彩浓。
22.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不无羞愧的说,对于韦伯的著作,我仅仅读过这一本,但我相信这是值得推荐的一本。什么是资本主义?我们都熟悉政治书上的那些经典表述,但这样还远远不够。作为和马克思并列的学者,韦伯给了我们另一个看待资本主义的角度,从而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作为法律人,我们还应该理解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如何通过理解法律更好地理解社会。
23.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24.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中国人从来都不缺乏道德上的理想与激情,青年人就更是如此。波澜壮阔、高潮迭起的革命运动总是被人向往的。读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发现“通往地狱之路往往是鲜花铺就的”。而作者对法国那些中国人似曾相识的历史的介绍,更是值得思考:远隔万里的中法两国,为什么在历史上却又如此惊人的相似?
25.顾准:《顾准文集》
我们始终在强调,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这本书正是在最极端的条件下对于关注的表达。本书对马列经典和古希腊政治制度的解读,实际上已经教会我们许多如何严谨治学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本书带给我们的是一种面对真理的态度,独立思考的态度以及做人的风骨和对于国家、民族的使命感。中国需要在什么样的意义和条件下,才能产生真正的思想呢?这是本书给我们留下的一个沉重的思考。
26.罗尔斯:《正义论》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虽然一切建构性的理想都有其“僭妄”之处,而且在现实中也无从实现。但是,我们有必要去理解、思考这些理想。
27.刘小枫: 《拯救与逍遥》
这本书我读了三遍,每次似乎多读懂了一点点。我们如何理解诗歌、理解诗人、理解中西文化、理解人生?我们可以一步步读出自己的理解。中国人一般缺乏关于“超越”的思考,刘小枫先生的神学博士背景则引导我们思考那些似乎神秘缥缈的问题。这是一本大气的书,是一本充满感情的书,作者的深刻使我们读过之后必然有感慨和收获。
有兴趣的话,可以继续读刘小枫先生的《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刺猬的温顺》、《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28.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
邓正来先生对市民社会的研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其论文所汇集成的这本著作,问题域相当集中。虽然很多是一种历史学说的梳理,但从中我们可以学会精读的方法——如何深刻理解西方名著。
29.梅因:《古代法》
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
30.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
说实话,我没有看完这本书,这是这个书单中我唯一没有读完的。在此推荐,我也并不建议读完这本书。但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较之传统上认为是名著的博登海默《法理学》,我认为这本书的可读性更强,更加充分地阐述了西方法学的传统。不过,在我看来,这事实上是一本法律思想史,因此我们可以选取自己感兴趣的时代阅读。当然,全部读完应当更有收获。
大四恐怕不是一个有很多时间读书的时候了,而且即使读也已经完全有了自己的主见,至少像我这个水平不敢随意建议,因此我的书单到大三结束。
开完这份书目一数,总共只有45本,应当说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完全从个人的阅读经验出发也只能如此,许多虽然是名著但我没有看过或看完的书是不敢列入的,比如波斯纳、哈耶克等人的著作;还有就是据说是名著但我不以为然的著作也不愿列入,比如博登海默。由此不难看出,我实在不是一个勤奋的人。但是,读过点总比不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