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重点(第6章)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个人贷款重点”。
第六章 其他个人贷款
一、个人质押贷款
按照《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主要有: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个人质押贷款特点:贷款风险较低,担保方式相对安全;时间短、周转快;操作流程短;质物范围广泛
个人质押贷款要素
1.贷款对象:在中国境内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质物作质押担保。
2.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期限贷款利率执行,各银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3.贷款期限:一般规定不超过质物的到期日。用多项质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质物的最早到期日。
4.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任意还本利随本清法,按月还息、分次任意还本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等还款方式,各银行规定略有差别。
5.贷款额度:各家银行对个人质押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尽相同,对于不同质物的个人抵押贷款,其贷款额度也有所区别。
二、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的特点:准入条件严格;贷款额度小;贷款期限短
个人信用贷款要素
1.贷款对象: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在贷款银行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同意借款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各行另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浮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展期前的利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3.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1年),.最长不超过3年。银行通常每年要进行个人信用评级,根据信用评级确定个人信用贷款的展期。
4.还款方式: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取按月付息,按月、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取按月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5.贷款额度:银行依据借款人资信等级、特定准人条件,确定不同贷款额度;并按授权权限和不同额度,报经上级机关审批。对于具体额度的规定,各行差别较大。
三、个人低押授信贷款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是指借款人将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的物业抵押给银行,银行按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定比率为依据,设定个人最高授信额度的贷款。其抵押物一般为借款申请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且产权处于自由权利状态下的住房或商用房。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特点:先授信,后用信;一次授信,循环使用;贷款用途综合贷款额度的确定:
①以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
②以所购再交易住房、未设定抵押的自有住房作抵押或将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转为抵押授信贷款,贷款额度根据抵押住房价值和抵押率确定。
抵押住房的价值须由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将原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抵押授信贷款的,如抵押住房价值无明显减少,可根据原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确定的房屋价值确定抵押住房价值。
抵押率根据抵押房产的房龄、当地房地产价格水平、房地产价格走势、抵押物变现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70%。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抵押房产价值×对应的抵押率
如经贷款银行核定的贷款额度小于原住房抵押贷款剩余本金的,不得转为抵押授信贷款。
③以在银行的原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住房设定第二顺序抵押授信贷款的,可根据上述②款的规定确定贷款额度。
四、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担保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可以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修材料和厨卫设备款等。
开办住房装修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些签订有特约的装修公司,借款人需与特约公司合作才可以取得贷款;有些银行则没有作此项规定。
五、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所谓耐用消费品通常是指价值较大、使用寿命相对较长的家用商品,包括除汽车、住房外的家用电器、电脑、家具、健身器材、乐器等。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最长为3年(含3年)。将至退休年龄的借款人,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限(一般女性为55岁,男性为60岁)。
贷款额度: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起点一般为人民币2000元,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
借款人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物款的20%~30%,各家银行规定有所不同。
六、个人医疗贷款
个人医疗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借款人到特约医院领取并填写经特约医院签章认可的借款申请书,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机构申办贷款,获批准后持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和银行盖章的贷款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到特约医院就医、结账。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一般情况下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可达3年。
贷款额度: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通常按照抵(质)押物的一定抵(质)押率确定。
七、个人旅游消费贷款
个人旅游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参加银行认可的各类旅行社(公司)组织的国内、外旅游所需费用的贷款。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各银行对个人旅游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的规定有所区别,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性质分别确定。
贷款额度:个人旅游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通常为旅游费用的20%以上,各银行规定有所区别。具体贷款额度可根据各地实际消费水平及担保情况确定,贷款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银行在政府指定的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会委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遵循“担保发放、微利贴息、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对象特殊,主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金融支持。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不上浮。
贷款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延长期限,经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一次。延长期限在原贷款到期日基础上顺延,最长不得超过1年。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人民币2000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
第七章 个人信征信系统
1、个人征信系统的含义
个人征信系统也就是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是指信用征信机构经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其客户了解相关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提供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我国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并已投入使用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该基础数据库首先将依法采集和保存全国银行信贷信用信息,其中主要包括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款、抵押、担保数据及身份验证信息,在此基础上,将逐步扩大到保险、证券、工商等领域,从而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首先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对信贷征信的需求;同时依法服务于其他部门的征信需要,并依法逐步向有合格资质的其他征信机构开放。
个人征信系统数据的直接使用者包括商业银行、数据主体本人、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
个人征信系统所收集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特殊交易、特别记录、客户本人声明等各类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
2、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意义
使得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中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作为必须的依据,从制度上规避了信贷风险
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判断个人信贷客户的还款能力
有助于识别和跟踪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时偿还债务,支持金融业发展
保护消费者本身利益,提高透明度
为商业银行提供风险预警分析
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3、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来源
(1)、当客户通过银行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贷业务时,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就会通过银行自动报送给《个人标准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该数据库通过与公安部门、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进行系统对接,可以采集居民身份证等非银行系统信用记录情况。
4、个人征信系统录入流程
数据录入;数据报送和整理;数据获取
5、个人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查询主体
商业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个人。
6、个人征信安全管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信息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密码管理
7、产生异议的主要原因:
一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但个人没有及时将变化后的信息提供给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影响了信息的更新;
二是数据报送机构数据信息录入错误或信息更新不及时,使个人信用报告所反映的内容有误;
三是技术原因造成数据处理出错;
四是他人盗用或冒用个人身份获取贷款或信用卡,由此产生的信用记录不为被盗用者(被冒用者)所知:
五是个人忘记曾经与数据报送机构有过经济交易(如已办信用卡、贷款),因而误以为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错。
异议处理是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时,可以通过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8、异议的种类
第一类是认为某一笔贷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没申请过。第二类是认为贷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
第三类是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第四类是对担保信息有异议。
9、异议处理方法
(1)个人处理办法
个人信用报告有异议时,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 或直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申请,个人需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个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
须 提供委托人(个人自己)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个人信用 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个人客户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向与其发生信贷融资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
(2)银行处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个人异议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交征信服务中心。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在接到异议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内部核查。征信服务中心发现异议信息是由于个人信用数据库信息处理过程造成的,应当立即进行更正,并检查个人信用数据库处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存在的问题。征信服务中心内部核查未发现个人信用数据库处理过程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提供相关信息的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商业银行应当在接到核查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征信服务中心做出核查情况的书面答复。异议信息确实有误的,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应当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检查个人信用信息报送的程序;对后续报送的其他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报送。
征信服务中心收到商业银行重新报送的更正信息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更正。异议信息确实有误,但因技术原因暂时无法更正的、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对该异议信息做特殊标注,以有别于其他异议信息。经过核查,无法确认异议信息存在错误的,征信服务中心不得按照异议申请人要求更改相关个人信用信息。
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在接受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申请人或转交异议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供书面答复;异议信息得到更正的,征信服务中心同时提供更正后的信用报告。异议信息确实有误,但因技术原因暂时无法更正异议信息的,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在书面答复中予以说明,待异议信息更正后,提供更正后的信用报告。
转交异议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征信服务中心书面答复和更正后的信用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异议申请人转交。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信息,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个人声明。征信服务中心将妥善保存个人声明原始档案,并将个人声明载人异议申请人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