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实验高中学生仪容仪表标准管理规定_学生仪容仪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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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实验高中致家长一封信

感谢支持

加强交流 欢迎监督

共铸辉煌

内乡实验高中 2013-2-24

一、目的与意义

内乡实验高中 学生仪容仪表标准管理规定

第一条:加强学生仪容仪表管理是政教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方法。

第二条 搞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仪容主要是指人的容貌,仪表即指人的外表,它包括容貌、姿态、服饰、风度、个人卫生等。一个人仪表不但可以体现他的文化修养,也可以反映他的审美趣味。穿着得体,不仅赢得他人的信赖,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而且还能够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相反,穿着不当,举止不雅,往往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损害自己的形象。仪容仪表同样也是学生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它能展示出学生的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审美情趣、文明程度,良好的仪容仪表是尊重对方、讲究礼貌、互相理解的具体表现。仪表仪容是一个人精神面貌和内在素养的外在表现,中学生的仪表仪容应该符合中学生的身份、年龄特点,以整洁、大方为主。

第四条 为了让同学们能更明确内乡实验高中对仪容仪表的详细要求,根据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做以下规定。

二、学生发型要求

学生应留标准的学生发型,应该自然、简便、整洁,要反映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不能烫发,更不能剪成怪异发型。

第五条 学生应留标准的学生发型(男生以寸头、平头为标准),应该看上去自然、简便、合理,要反映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第六条 男女生一律不准留怪异发型(光头、刺猬头、碎头、扎各式各样怪异的小辫子等),不准染发(染黑除外)、烫发;

(一)男生发式(前不遮眉,侧不盖耳,后不擦领,长不超寸。)

1、前额发下压不超过眼眉毛(前不遮眉);

2、顶部头发不超过3.3厘米(长不超寸);

3、不得剃光头,桃尖头等奇型怪状的发型;

4、后部头发不得长过校服衣领(后不擦领);

5、两边的头发不准长于上耳廓(侧不盖耳);

6、不得使用定型用品定型头发。

(二)女生发式

1、不准染发、烫发;

2、前面头发不超过眉毛(前不遮眉);

3、女生不准留男生式短平头、光头;

4、不得留长刘海发型或斜剪式刘海发型(不遮脸眼);

5、发夹要合理,不使用颜色过于鲜艳及配有掉坠式的大发夹。

6、保持自然美、健康美。不化妆,不描眉,不修剪眉毛,不涂口红,不涂脂抹粉,不喷发胶、发油。

三、着装要求

第七条 升旗、集会、出操时须穿着严肃,不得在衣服上镶配金属配饰及其它饰物或涂抹文字图案。

第八条 不得外穿跨栏背心、吊带衫、无袖衫、透视装、乞丐装、短裤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入校;女生不准穿裙子。不穿低胸装、露脐装等奇异服装,不得外扎彩色宽腰带,不得着高跟鞋、拖鞋入校。

第九条 不得穿着印有骷髅、猛兽及色彩对比强烈的服装;不得穿着打有装饰性补丁、布条飘带及故意破损的牛仔裤入校。

第十条 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佩戴耳环、耳钉、戒指、项链、金属铭牌等各种饰物,女生不化妆、不涂抹口红唇膏,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第十一条 不得将衣服或衣物绑系于腰间;穿着外衣时,内衣不得长出外衣底襟;不得光身穿着外套;穿有衬衣时,领口不得低于第二颗纽扣。

第十二条 校内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穿怪异拖鞋,不得将凉鞋当拖鞋穿,不攀比、不炫富。

四、饰物和挂件要求

第十三条 证件佩戴符合学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佩戴学校相关工作证件。第十四条 学生不准佩带手镯、手链、脚链、戒指、耳环及项饰物(挂在脖子上的玉佩、链子等)。

五、手部及皮肤要求

第十五条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美甲,指甲内无污垢、饭前便后要洗手,全天保持手部干净。

第十六条 不准在身体上任何位置纹字、纹图案,不得在皮肤上贴画。

六、管理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 各班级要建立小组长检查制度(行政组长负责本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班班主任为学生仪容仪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仪容仪表的管理。有权根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处分。第十九条 体育老师课上课前要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纠正,对违反规定又不能及时改正的学生,有权要求其离开操场并进行整改并与扣除学生个人操行量化管理分数和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及每月第四周是学校统一集中检查学生仪容仪表,不合格学生记录在案。

第二十一条 各班要建立检查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做好详细记录,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责令其立刻改正或限期整改,并根据小组考评扣除学生相应扣分。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一学期被记录2次以上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整改完毕后方可返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政教处每月不定期组织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做好记录,并对该班本周班级量化进行相应减分,对屡教不改学生将给予相应处分,并全校通报。

八、处罚与处罚权限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的处罚分以下几种:

1、警告并令其立即改正,2、校内停课反省(学校政教处反省)

3、家长领回停课整改

4、留校察看

5、勒令转学

第二十四条 凡是违反本规定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2、3、4项接受处罚的学生必须写出书面检讨。

第二十五条 根据学生违规的程度和影响等情况,可对违规较轻的学生可令其限期改正。但期限最长不超过处罚当周周日返校前。

第二十六条 班主任可根据学生违规情况对学生处以警告令其立即改正或校内停课反省处罚,校内停课反省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

第二十七条 对学生处以家长领回停课整改的处罚,通常由班主任提出建议,政教处主任批准后,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在校内停课反省、家长领回整改的学生,要写出深刻检讨并写出保证书,家长、学生签名后(校内停课反省的可不需家长签名)才能复课。

第二十九条 凡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不管其是否有违规行为,一律处以家长领回整改的处罚。

第三十条 本规定的修改、解释权由学生管理工作处主要行政负责人负责。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乡实验高中政教处

2013/2/22

内乡实验高中

学生日常行为量化积分管理规定(节选)纪律是学生走向成功的保证,为了落实学校“严抓校风、以校风促学风”的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奠定人生发展基础。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并依据《内乡实验高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特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积分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执行周期为一学期,学生个人积分新学年一律赋分100分,并实行违纪扣分,对学生违纪行为实行“数错并处”的原则,量化积分对应处理办法处分等级如下 操行分扣分累计5-9分,口头批评; 操行分扣分累计10-19分,全校通报; 操行分扣分累计20-29分,警 告; 操行分扣分累计30-49分,严重警告; 操行分扣分累计50-59分,记 过; 操行分扣分累计60-79分,记大 过; 操行分扣分累计80-99分,留校察看; 操行分扣分累计100分以上,勒令退学。

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分数据来源:

1、年级管理员;

2、值班管理员;

3、班主任;

4、任课老师;

5、行政领导

6、学生会值日干部

三、学生日常行为量化积分的使用情况

1、每班建立学生积分档案,班主任周统计月汇总,并及时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审查扣分情况,并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理。凡是班主任上报政教处的违规学生扣学生个人积分不扣班级积分。

2、个人积分将作为评选择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学业素质评定、文明学生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审查特困公益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格的重要依据。

3、学生日常违纪行为时,除扣除个人积分的同时,对等别扣除班级的相应分数,作为班主任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班级积分情况将作为评定文明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要求1、7:

15、12:

55、18:30未进班视为迟到

2、课间操不出操且没有课间操专用请假条者,视为旷操(包括迟到和跑操期间回教室者),出操起跑时,未到指不定期地点视为迟到。

3、就寝:晚上放学15分钟未进寝室视为迟寝。

五、学生日常行为量化积分扣分办法

1、重大违纪处理:

⑴对触犯国家法律、受司法部门处罚者的处理;

⑵对煽动、组织闹事,破坏教学秩序,影响学校声誉者的处理; ⑶对盗窃、诈骗公私财物者的处理 ;

⑷对打架斗殴、聚众滋事者的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凡参与打架斗殴者; ⑸凡不尊重老师,扰乱课堂,与老师发生争执,顶撞、污辱、谩骂教职工者; ⑹在校期间谈恋爱,行为不得体者(男女生出双入对、身体接触等)造成影响; ⑺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⑻对吸烟、酗酒滋事者的处理;

⑼对观看、传播淫秽书刊、网页及声像制品者的处理;

⑽招引校外人员来校骚扰或敲诈勒索、对他人进行敲诈或严重骚扰 ⑾入学一周不报道,不交费,或冒名顶替者; ⑿翻墙越院外出上网或组织他人进入网吧; ⒀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帮派;

⒁对煽动、组织闹事,破坏教学秩序,影响学校声誉者的; ⒂让他人替考、替他人考试及考试作弊者

⒃因考试作弊不服从监考管理,扰闹考场秩序,造成不良后果者; ⒄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到校

⒅在校私自外出下河洗澡者或者组织下河洗澡者。 凡是出现上述违纪现象,扣除量化积分100分,勒令退学!

2、一般违纪处理:

⑴涂改或撕掉学校宣传栏、布告栏内容的; ⑵在教室、寝室生火或私拉乱接电源电器; ⑶考试间在操场或餐厅内自习期间不遵守纪律者; ⑷考试没带学生证、乱坐座位、考试期间睡觉; ⑸不遵守实验室纪律造成实验事故者; ⑹携带手机的;

⑺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

⑻强行出入校门,顶撞门卫、干扰门卫工作;

⑼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者。凡是出现上述违纪现象,扣除量化积分60分,记大过处分。叫家长,回家反省一天。

3、学习行为违纪处理 ⑴作业缺交 ⑵考试缺考 ⑶无故旷课 ⑷作业抄袭 ⑸课堂纪律差

⑸课堂表现不积极,学习积极差

⑹学习态度不端正,作业、单元测试完成质量差 ⑺上课打瞌睡

⑻上课不认真:上甲课做乙事、看小说、杂志、听音乐、讲小话等。凡是出现上述违纪行为,扣除量化积分5分,各项累计20次,勒令退学!

4、生活习惯违纪行为处理

⑴在校园内追打、打闹、在教学楼上趴护栏开展危险活动; ⑵在建筑物、公用设备上乱涂、乱写、乱画,违章张贴者; ⑶故意在校园内喧哗起哄、吹口哨;

⑷仪容仪表不合要求(染发、烫发、彩发、蓄长发、蓄胡须、留披肩发或其它怪异发型,光头、刺字、文身、手链,抹口红、染指甲、戴首饰、浓妆艳抹,篮球服、紧身衣); ⑸端饭菜、带熟食进教室、寝室;

⑹迟到、早退、旷课;自习堂中途出入教室;

⑺擅自打开教室多媒体,损坏公共设施,扭动摄像头的; ⑻从事体育活动时,提前占场地,延时多玩;逃课玩的; ⑼在寝室、教室走廊或向窗外扔杂物的;

⑽学校集会不注意听会,读书、看报、说话、打瞌睡者; ⑾就寝熄灯后说话;

⑿违反《内乡实验高中一日生活学习常规》各项规则的。

凡是出现上述违纪行为,扣除量化积分5分,数错并处,量化积分,各项累计20次,勒令退学!

学校禁止携带手机,凡是留守学生或有特殊体质学生。可以申请,手机有班主任保管,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打手机与家长联系,任何学生在校园任何地方不得使用手机,若携带手机,视为违纪,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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