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镇岗位设置方案(0000)_高寺台镇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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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校2013„97 ‟号

古蔺镇中心校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 知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古蔺镇中心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古蔺镇中心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此文件通过网发】

主题词:专业技术 岗位 设置 方案

古蔺镇中心校 2013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5份)

古蔺镇中心校

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教育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9‟1号)、古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古蔺县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古教发[2009]56号、古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古教发[2011]3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在册在编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岗位设置,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的转变,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总量

此次岗位设置以人事局2012年核准的各校的编制数为基数,分类设置,一小、二小、三小、一幼、二幼、三幼各校单独设置农村学校分小学和初中综合设置。以后的岗位设置,以县上相关要求为准。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我镇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结构比例: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学校总体控制目标为初中15%:45%: 40%;小学5%:45%: 50%;幼儿园小学1.5%:40%: 58.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学校总体控制目标: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五级、六级计算时采取去尾法),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八级、九级计算时采取去尾法),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一级计算时采取去尾法)。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按泸市府办发„2009‟1号、古教发„2009‟56号、古教发„2011‟39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古蔺镇中心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一)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二)申请应聘:

1、根据古蔺县教育局的岗位设置规定,古蔺镇一小、二小、三小、一幼、二幼、三幼各学校单独设置岗位,自行制定方案进行竞聘。

2、根据古蔺县教育局的岗位设置规定和古蔺镇中心校的岗位设置要求,古蔺镇其余学校(一小、二小、三小、一幼、二幼、三幼除外)的中级、初级岗位学校单独设置岗位,自行制定方案进行竞聘。各学校初级和中级岗位指标确定以古蔺镇中心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按当前管理序列,综合考虑缺岗、人员结构、“支教”条件等因素进行核定。三小本部除外的村级学校组成一个独立部分与其它农村片区学校具有同等地位,按行政管理职责由三小校行政负责领导其岗位竞聘工作。

3、我镇属于人事流动原因低聘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低聘期满的,如果流入学校有相应的岗位,可以参与同等岗位的竞聘拟恢复其原有岗位等级。参照镇内学校岗位设置和低聘人员数量,确定下列单位十级岗位供属低聘期满的人员竞岗:

长田小学 1名;

彰德小学 1名; 四屏小学 1名。

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竞聘工作。

(三)资格审核

学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考察评定

学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名单。

(五)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公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聘用。

(六)工资待遇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书,报经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批后按聘用岗位确定岗位工资等。

六、其他问题

根据各级的相关规定,结合古蔺镇的实际,对流动人员岗位聘任,规定如下:

(一)外县、外乡镇流进古蔺镇的人员按以下办法聘任:

1、组织调动人员

①外县、外乡镇调进古蔺镇学校任职人员,以其现有岗位等级聘任,且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应聘任条件。

②外乡镇在校长岗位免职调进古蔺镇人员,在原单位任法人代表的,可以其现有岗位等级聘任(受处分人员,处分未撤销的聘到初岗十二级),若现有岗位等级无空岗的,依次降低聘任到有空

岗的等级岗位,聘期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其任职学校的岗位竞聘方案参与同等级岗位的竞聘,且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应聘任条件。

2、经考调调进城区学校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调无试用期规定的,直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办理工资关系时岗位等级工资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聘期一年, 聘任期满后根据其任职学校的岗位竞聘方案参与同等级岗位的竞聘,且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应聘任条件。

3、调进古蔺镇的教师(不包括考调和组织调动人员),其调动程序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办理工资关系时岗位等级工资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聘期两年,聘任两年期满后根据任职学校的竞聘方案参与学校同等级岗位的竞聘;且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应聘任条件。若不接受古蔺镇中心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以及镇教育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古蔺镇中心校不予以聘用,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二)镇内流动人员

1、镇内流动到城区学校(古蔺镇城区学校包括一小、二小、三小、一幼、二幼、三幼、长田小学)的,办理工资关系时岗位等级工资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聘期一年,聘任一年期满后根据任职学校的竞聘方案参与学校同等级岗位的竞聘;且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应聘任条件。若不接受古蔺镇中心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以及镇教育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古蔺镇中心校不予以聘用,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2、镇内流进到非城区学校的人员,以其现有岗位等级参与学校同等级岗位的竞聘。

七、组织领导

1、根据古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古蔺县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古教发[2009]56号)、古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古教发[2011]39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特成立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庆(古蔺镇中心校校长)

成 员:朱 川(古蔺镇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玉田小学代理校长)

曾 炯(古蔺镇中心校代理总务主任)李光常(古蔺镇中心校副教导主任)杨 俊(古蔺镇中心校副教导主任)郑红卫(古蔺镇教育总支副书记)罗友林(古蔺镇教育工会主席)陈 刚(一小校长)刘中伟(二小校长)罗 敬(三小校长)陈 洪(长田小学校长)朱蔺松(四屏小学校长)李 奎(彰德小学校长)邓 文(椒坪小学校长)何习进(小水小学校长)梅松杰(杨柳小学校长)孔祥蔺(彰德中学代理校长)郑蔺红(小水中学校长)杨 甫(玉田中学校长)

罗 琳(一幼园长)余 一(二幼园长)王 玲(三幼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曾炯、杨兴化同志具体负责。

2、各学校负责学校各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八、解释和修正权属

本方案由古蔺镇中心校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和古蔺镇教育工会负责解释。本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古蔺镇中心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组会同古蔺镇教育工会研究决定。

古蔺镇中心校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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