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少先队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福建省少先队五度建设”。
转发《关于开展福建省少先队“先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小学、初级中学:
现将团省委、省教工委、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少工委《关于开展福建少先队“先锋行动”的通知》(团闽委联〔2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11年11月20日上交活动方案,2012年10月15日上交活动总结,并按文件要求的序时进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材料以纸质材料上交,至县教育局政教股刘敏处。
沙县教育局
2011年11月3日
关于开展福建少先队“先锋行动”的通知
团闽委联〔2011〕33号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关工委、少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
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孙春兰书记给上杭县实验小学少先队员的回信和省第六次少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关工委、省少工委联合决定,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开展“先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以先锋榜样、先锋精神为指引,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学先锋、争先锋、当先锋,引导少年儿童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引导少先队辅导员树立职业理想,追求岗位奉献,努力成为知识广博、业务精通、热爱儿童、勇于创造的少先队工作行家。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争当四好少年
以雏鹰争章活动为载体,按照“四好少年”要求,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孙春兰书记给上杭县实验小学少先队员回信精神,深入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
具体要求:依照我省“17+x”的争章模式,以“四好少年”内容为要求,增设特色奖章“少年先锋章”。根据“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的要求,全面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同时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省委孙春兰书记给上杭县实验小学少先队员回信和省第六次少代会精神贯穿到雏鹰争章活动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推荐表现突出的队员,由省少工委授予福建省“少年先锋章”。
(二)争做先锋辅导员
充分发挥队会课育人的主阵地作用,以评选“先锋课堂”主题队课为载体,结合推进以学习先锋人物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争做“先锋辅导员”活动。
1、开辟先锋课堂。制定“先锋课堂”队会课学年计划,进行队会课实践探索,做到队课有计划、有主题、有教案、有实效,呈现队员自主、仪式规范、形式多样的队课场面。
2、推荐优秀视频课例。围绕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这一主线,推荐优秀“先锋课堂”标准主题队课(每个县、市、区少工委各推荐至少两节,包括“先锋课堂”学年计划书面材料),并拍摄成视频,参加全省主题队课网络评选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上报“先锋课堂”视频,包括学年计划进行初评,并从中推选出候选课例,上传至福建省“辅导员在线”网站(http://fdy.54ol.org/)及福建德育网(http://www.daodoc.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关工委 福建省少工委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