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年假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带薪休假的通知”。
致:全体同事
由:人事部
事:关于修改带薪年休假规定的通知
日期:2008年4月1日
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为了配合条例的实施,将修改公司《员工手册》中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7天的相关规定。
即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条例规定执行员工年休假制度: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0天。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休假另外核算:
1、员工有病假、事假、停薪留职等假期的,年累计工作时
间从销假之日开始核算。
2、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007年12月31日前的年休假按公司《员工手册》原规定执行,并不作跨年累计。所以,2007年累计的年假有效期最迟延到2008年5月31日为止,请员工配合执行。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