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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文件
„2010‟32号
关于开展 2010-2011学年本科学生公寓“三级建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我校开展本科学生公寓“三级建家”创建活动两年来,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生活习惯和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提升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提升宿舍文明品位,构建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创造优美、整洁的宿舍环境,树立优良的舍风、班风和校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培养学生的自立、自理能力,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 2010-2011学年本科学生公寓“三级建家”创建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的具体要求
(一)合格学生之家:(必须具备2个条件)
1.卫生与内务方面——宿舍干净、整齐。(具体要求见《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生活规范》)
2.行为规范方面——宿舍每位成员均无任何违纪行为(包括在课堂、宿舍、校园等地)
(二)优秀学生之家:在“合格学生之家”条件的基础上再加2个条件(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卫生方面——保持宿舍周围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任何时候宿舍门前及阳台均无垃圾。
2.礼仪方面——尊敬师长,见师长进宿舍要起立、让座,待人接物礼貌得体。
(三)模范学生之家:在“优秀学生之家”条件的基础上再加5个条件(必须具备9个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宿舍学生积极要求进步;能积极参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学习实践活动;品德端正、行为规范、乐于助人。
2.学习方面——宿舍学习氛围浓厚,学生无考试作弊和不及格现象。
3.人际关系方面——宿舍同学关系融洽,左邻右舍、楼上楼下关系和谐。
4.文体活动方面——宿舍学生能积极参加广播操及其他文体活动。
5.参与管理方面——宿舍学生能积极参加公寓区的文化活动,为本楼创建文明、安全公寓出谋划策,为公寓文化、宿舍文化、公寓安全建设献计献策。
二、评选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
1.2010-2011学年度的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11月12日结束。以学院为单位,花津校区和赭山校区分别按学院本科非毕业班学生宿舍数的10%和15%向学生处申报“模范学生之家”(采用“四舍五入”法,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电
子版),毕业班宿舍不参加申报。创建活动期间由学生处组织人员对所申报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和相应公寓张贴栏通报。2011年5月20日前,由申报宿舍提供创建材料,经各学院审核,将申报材料集中报学生处。“优秀学生之家”、“合格学生之家”的申报、检查评选工作由各学院进行,“优秀学生之家”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合格学生之家”评选名额不作限制,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后报学生处备案。全校评选最终结果于下学年初公布。
2.凡被评为“模范学生之家”的宿舍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通报表扬,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由学校按统一样式制作悬挂标牌。
3.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所在宿舍必须达到“合格学生之家”及以上等级。
4.学生党员、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必须达到“优秀学生之家”及以上等级。
5.凡申报2010—2011学年院级“先进班集体”和学校“十佳班集体”的班级,必须有宿舍获得“模范学生之家”称号。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本科学生“模范学生之家”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安徽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度本科学生“模范学生之家”申报汇总表.xls
主题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印数:
发文日期:201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