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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大学x学院关于规范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管理的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它是培养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环节。同时,毕业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本科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加强毕业论文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和《x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等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以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环节的教学管理。
一、目的通过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着重培养学生如下几方面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使学生掌握如何查找、搜集和运用经济与管理文献资料及实际数据,懂得获取有关经济与管理知识的途径和方法。
2、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经济管理理论、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有关经济管理的现象和问题。
3、独立思考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选论题要有一定的自己的见解,并通过毕业论文的教学过程,了解基本的科研过程和方法,掌握科学论文或调研报告的撰写要领。
二、要求
1、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组织、答辩按系(专业)进行,由学院进行协调。
2、各系(专业)在毕业论文开始前要切实做好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
3、在毕业论文环节中要注意因材施教的原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安排提前参加导师的科研活动。
4、各系(专业)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目的和意义。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三、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职责
(一)学院主要职责:
1、根据本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措施。
2、负责审定各系(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导师。
3、检查各系(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做好初期、中期检查和答辩前的检查。
4、必要时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对提出申诉的论文进行二次复审答辩。
5、做好毕业论文汇总、整理工作和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
(二)系(专业)主要职责:
1、确定导师,组织选题,审查毕业论文任务书的编制和下达情况。
2、组织导师进行开题报告,检查学生对课题任务、要求和进度的落实情况。
3、考核导师的工作和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情况。
4、不定期召开导师会议,研究毕业论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推荐参选校优秀毕业论文。
7、做好毕业论文相关档案的保存工作。
(三)答辩委员会主要职责:
1、确定毕业论文评阅人。毕业论文的导师不得任本人指导的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可部分外聘其他相关专业或院系的教师,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少数毕业论文送校外评阅。
2、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3、主持、组织答辩。
4、进行成绩评定及撰写评语。(四)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若由初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则必须在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学院将实行教师跨专业指导毕业论文。提倡建立院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院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可聘请兄弟院系具备一定资格的教师乃至校外知名企业家(应有相应职称或学历)担任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先经各系(专业)审议,并报学院批准。
2、主要职责
(1)撰写《教师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担任的主要课程及科研任务、学术成果和拟指导的方向或专题,作为学生选择导师的依据和参考。
(2)指导教师负责编制毕业论文任务书,并经所在系(专业)审定后,下达给学生。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目的、原始资料、工作程序、日程安排、成果要求及主要参考文献等。
(3)指导学生做开题报告;组织调研、上机运算等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学生查阅资料。
(4)指导教师应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应对学生严格要求,定期指导和检查。对长时间不与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将其退回原系(专业)。
(5)考察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成果质量,写出评语,答辩前提交答辩委员会。
(6)给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此成绩为初评成绩。
(7)实行导师负责制。一方面,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指导,如把关不严,出现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指导教师应负连带责任;另一方面,对学生的论文成绩的给定要符合论文的质量水平,做到“恰如其分”。严禁乱打分、送人情分现象,如出现上述问题和现象,将认定为教学事故,指导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即视情节轻重,予以院内通报批评、扣回相应的工作量补贴乃至停止下一年度的指导工作。
四、学生毕业论文纪律守则
1、严格遵守学校、院系的规章制度。
2、完成毕业论文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必须经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时间四分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4、长时间不与指导教师主动联系的学生,被指导教师退回的,后果自负。
5、务必独立完成任务。严禁抄袭、剽窃或套用他人成果。凡出现上述情况,一经发现,轻者按作弊论处,不准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计。情节严重的,按《x大学本专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第七十四条第五款规定,上报学校予以处分。
五、毕业论文的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论文任务的完成,选题工作应在第四学年上学期结束之前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时间安排原则上应覆盖一个学期,各系(专业)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实行,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
六、毕业论文选题
(一)选题原则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2、选题要突出现实性。要分析、解决当前经济管理领域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面向经济建设和企业经营管理。尤其要提倡学生深入经济社会生活第一线,通过调研,撰写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调研论文。
3、课题做到大小适宜,“一人一题”,难度适中。鼓励和提倡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目标、个人兴趣和能力自主选题。
(二)选题准备
1、毕业论文的组织工作由各系(专业)负责,在第四学年上学期末提出工作计划(包括导师、选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工作地点等),上报学院。
2、各系(专业)成立课题遴选小组,将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上报学院,经学院审定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3、学生报名选题后,各系(专业)应根据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按照自愿和指定相结合的原则,适当统筹、平衡(人数平衡、志愿平衡及学生合理搭配),最后确定学生分组,学生对已确定的课题和分组,不得随意要求变动,各系(专业)应以书面形式将任务书提前下发给学生,以便早做准备。
学院实行经管专业之间的融合和相互渗透,打破专业堡垒,实行在全院范围内选题和跨学科指导。在毕业论文指导上,根据各专业毕业生的数量差别,以及平衡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规定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5人。
4、在进行毕业论文之前,各系(专业)应开设撰写毕业论文的专题报告,介绍学术论文写作的技术规范及当前学术动态和参考文献。
(三)选题确定后,各系(专业)应及时上报学院汇总,由学院在第四学年下学期开学初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指导教师如因故更改课题或任务书内容,应向系主任说明理由,报学院批准后方可更改。
七、毕业论文的规范化要求
(一)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选题、确定任务和下达任务书→开课报告或开题综述→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成绩评定与汇总→文件归档、总结。
(二)题目设定及选题规范化要求
1、题目设定:选题原则按本条例第六点“毕业论文选题”中的“选题原则”执行。
2、选题程序:教师提出选题→各系(专业)审查→学院复查→公布题目→师生双向选题(志愿和指定相结合)→各系(专业)进行合理平衡→汇总填报选题汇总表。
(三)毕业论文文本规范化要求
包括:任务书、统一封面、文本正文、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附录和评审意见表等。
(四)成绩评定规范化要求
1、成绩评定的基本原则
导师应在组织答辩前及时对学生论文成绩给予初步评定,写出评语并报告给各系(专业),导师应根据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的表现综合评价毕业论文成绩,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为鼓励学生自觉遵守毕业论文各个环节或导师制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安排、纪律、规定及要求,导师对所指导的学生有进行奖惩处置的优先建议权;将导师对毕业论文的初评成绩作为确定论文答辩对象和最终成绩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允许学生对导师的初评成绩提出异议,并通过答辩确定最终成绩。
2、评定标准:①论文完成过程中的各种表现,包括资料查阅或调研、论文修改、遵守纪律及规定等情况;②论文选题;③论点、论据及论证方法;④篇章结构与阐述;⑤论文难度;⑥论文总体水平、质量、创新性;⑦答辩表现。
3、成绩参考比例:优秀5%~10%;及格和不及格10%~15%。
4、成绩结构: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为40%、20%和40%。
(五)毕业论文内容的规范化要求
毕业论文不仅要搞好总体设计,提高概念观点的论述水平,而且写作应符合规范。
1、摘要、导论和后记
(1)摘要作为供文献检索数据库重复传播的情报资料,字数在300~500字,能概括地表述研究的目的、内容、方法、结果或结论等信息。摘要不分段落,写法上提倡省略主语而节约文字,不宜出现模型或数学表达式,不用非公知的外文缩略语或代号,不引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要求有英文摘要,该摘要应有文题、作者、姓名和所属院系(专业)。中英文摘要对应,但不要逐字翻译,标点符号应按各自规定。
(2)摘要下方应标出关键词,每篇论文的关键词在3~8个之间。关键词应尽可能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择已规范化的主题词。中文关键词之间可用空格隔开,英文关键词之间必须用“,”或“;”分隔,不得出现缩略语。
(3)导论和后记。导论部分应当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方法、论文结构、论文的贡献等基本内容。致谢可放在导论部分,也可放在论文的后记中。
2、文献引证和资料运用
引文要注明出处,可采用脚注或尾注两种方式。参考文献应当注明文献的名称、作者、出版物、出版社、出版年月、引文页码应齐全,统计图表应注明资料来源或出处。
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务必遵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其中参考文献的类型和标识为:专著[M]、论文集[C]、报刊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其他[Z]。
示范如下:
[1]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1961:39~40.[2] 漆世雄.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J].商业研究,2001,(7):18~21.[3] 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3、标题和文字运用
(1)标题运用。论文的各级标题虽没有论文题目重要,但它们是论文一部分内容的集中反映,要注意恰当的运用。首先,要注意标题的层次,统一采用第X部分→一、二、三......→
(一)、(二)、(三)......→1、2、3.....→(1)、(2)、(3)。其次,注意标题用语,做到简洁。
(2)文字运用规范。即包括语句、文法、用字、标点等方面要做到规范化。要求做到:语句简洁通顺,尽量少用过长的复合句;用语准确,避免夸大或重复;避免口语化;防止错别字。
4、论文基本格式
(1)论文字数要求:10000字左右。
(2)论文要求打印,用A4纸,并按照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宋体、小四号)、参考文献或注释顺序装订成册。论文封面统一格式。
(3)论文份数:共3份,其中1份自留,1份交导师,1份作为原件上交系(专业)保存。
(六)毕业论文过程管理
强化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各系(专业)应认真进行初期、中期和末期三个阶段的检查与集体会审,学院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要增强指导教师的责任感,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
八、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和考核
(一)答辩工作
1、各系(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成员为5~7人。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可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决定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的人选担任。
2、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的小组答辩,申请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参加大组答辩。答辩前,学生必须将毕业论文的全套文件和成果送交答辩委员会,并安排聘请评阅人进行评审。实行导师评语与评阅人评语分开填写,审阅评分毕,评阅人必须签名,并填写《毕业论文评审意见表》。
3、答辩的组织方式,可根据课题的特点和学生人数的多少采取分组答辩或按课题答辩等。对优等和差等的毕业论文,应由各系(专业)组织二次答辩(大组答辩),答辩时可安排部分非毕业班的学生参加以便交流示范。
4、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评阅论文的基础上,在答辩前拟定质询题目,答辩时,要对每个学生提出质询,听取学生回答,然后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记名投票评分。
(二)考核工作
1、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答辩委员会应参照以下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以上三个评分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然后按规定折算成五级记分的最终成绩。为防止评分偏高偏松,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应从严控制同一专业优秀成绩的比例,凡是论文初始成绩为优秀的,该论文导师须阐明评优的依据,报送系答辩委员会讨论,提交大组答辩。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未取得毕业论文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按《x大学学分制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
2、毕业论文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经学院审批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任何个人事前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成绩公布后,若要更动学生成绩,必须经答辩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学院审批。
九、其他
1、学生在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必须将按照毕业论文文本规范化要求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电子版等相关资料上交给各系(专业),并由各系(专业)保管。不上交上述材料或上交材料不全的学生,不予报送成绩。
2、学院于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的下一学期第10周前将学生的毕业论文整理汇总,并将汇总后的《x大学毕业论文情况一览表》、《x大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分析表》、《x大学毕业论文质量统计表》报送教务处。
3、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各系(专业)应于答辩结束后尽快评选出质量高的优秀毕业论文,上交学院,由学院统一送交教务处汇编。
4、各系(专业)应认真总结,从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育人、质疑、答辩等方面深入分析教学质量,总结毕业论文的组织指导工作经验,以利于改善管理和提高培养人才的工作质量,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毕业论文教学研讨会,组织经验交流。对于在毕业论文的组织、指导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予表彰和奖励。
5、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也必须严格参照本条例执行。
经济与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