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管理条例_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定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7:32:3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管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多功能厅使用管理规定”。

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使用单位(组织)须阅读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使用单位(组织)请遵守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管理条例,确保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物品、器材完好。

第三条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二楼多功能厅场地及其内部设备配置、设备功能的完善、设备日常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面向各学院及其下属的学生组织和学校内各部门组织开放,不接受个人(私人)行为活动。

第五条 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场地使用实行预约登记制,以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打分汇总为依据、重大活动优先、社团并入学院为原则。

第六条 学生会第一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8室)根据使用单位(组织)的申请要求、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功能、活动场所的使用情况、使用单位历次“得分汇总”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调剂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的使用权。

第七条

各使用单位(组织)在周一至周五19:30之后的活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开门时间为14:30;周六、周天19:30之后的活动,开门时间为12:30。每天晚上23:30开始清楼。

第二章 借用及使用细则

(一)、预约

第八条 申请单位(组织)请登陆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网站。

第九条 申请单位(组织)请仔细阅读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的管理条例和打分制度。第十条 下载相关表格(使用申请表、物品借用表和打分表)。申请单位(组织)请如实填写使用申请表和物品借用表。物品借用名称包括话筒、话筒架、插线板、音频线、红黄桌子、地毯等。借出人由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值班人员在活动开始前借出物品时填写。

第十一条 打分表申请时不填写;待活动结束,物品归还、场地打扫干净后,由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值班人员打分,值班人员打分完毕后,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第十二条 申请表、物品借用表和打分表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纸上。

第十三条 请组织通过所在单位(学院或其他单位)的审核后,再到学生会第一办公室申请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第十四条 由学生会专职秘书长杨庆老师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审核预约申请。办理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第十五条 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申请成功后,使用申请单位(组织)须至少提前1天把申请表、物品借用表和打分表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值班室。

第十六条 如有特殊要求,请申请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前沟通,并进行协商其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满足。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作为志愿者配合各组织的活动,请组织者和值班人员多沟通协调。

(二)、使用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组织)在使用、布置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前请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值班人员应按时、按要求向使用单位(组织)交付使用场地。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须积极配合使用单位(组织)布置场地、办好活动。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组织)借用物品时,请活动负责人向值班人员申请领取,并抵押相关的证件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请不要擅自挪用或带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物品,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物品造成损失者要照原购买价赔偿;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设备造成损坏,使用者应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不能维修的由使用者照原购买价赔偿。第二十二条 使用单位(组织)活动开始前的彩排,不提供音响设备。

第二十三条

请爱护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设施,请不要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设施上面乱贴、乱涂、乱刻。

第二十四条 请不要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内喧哗、追逐、嬉戏、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及乱丢杂物等。

(三)、归还

第二十五条 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的单位(组织)在活动完毕后,使用单位(组织)负责人请及时将所借物品还给值班人员。

第二十六条 使用单位(组织)请在归还所借物品的同时打扫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包括化妆间和仓库)卫生,请把物品摆放回原位,并自觉把垃圾处理。

第二十七条 值班人员检查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使用情况合格后,做好打分工作,使用单位(组织)负责人确认打分后,请在打分表上签字,归还场地并领取抵押的证件后,值班人员将打分表收回并存档。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上述条例的借用单位(组织),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1—40周的停用处罚。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二十九条 值班采取轮班制,值班单位为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第三十条 值班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值班室。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主要工作:

1、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卫生、纪律的监督工作。

2、与举办活动的人员积极沟通,配合活动正常进行。

3、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必须调好灯光音响设备。提前彩排时,不提供音响设备。特殊情况例外。

4、检查活动结束后的使用情况,并做好打分情况。

5、填写值班记录。

6、关掉二楼的水、灯后,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门上锁。

第三十二条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岗,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有突发状况不能值班的学生干部需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值班组织负责人安排其他人代班,如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值班部长或分管主席请假。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负责更新。

第三十四条 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的单位(组织)请自觉遵守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协议书、并按本条例执行。第三十五条 未尽事宜待双方商定后再做补充。

备注:灯光音响等设备未经活动中心管理部值班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调试;否则将限制使用多功能厅的次数。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中心管理部

2013年10月3日

下载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管理条例word格式文档
下载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使用管理条例.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