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执业药师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执业药师管理”。
第五章执业药师管理
1、执业药师的概念?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2、配方发药的六个步骤?
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贴标签、复查处方、发药。
3、目前,我国执业药师职责的规定主要有什么?
4、执业药师管理的重要性?
5、执业药师管理的意义?
6、我国的执业药师管理模式?
我国执业药师管理主要有四大管理模块: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管理。
7、执业药师管理工作原则?主要任务?
1).执业药师的基本准则。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8、药师的定义与分类?
(一)定义:定义的药师是泛指受过高等药学专业教育,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个人。
(二)药师的类别
药师的类别依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
1.根据所学专业有西药师、中药师、临床药师。
2.根据职称有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
3.根据是否依法注册有执业药师、药师。
9、药学的含义:
药学(pharmacy)这个术语来源于希腊文pharmkeia,其原意是“药”,“毒”或“魔力”药学科学(pharmacy science)、药学职业(pharmacy profeion)、药房、药店(drugstore, chemist’s shop)、制药、配药(preparing and dispensing drugs)等。
10、药学职业(或职业群体)是指:经过系统学习药学科学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药学技术,具有药学工作能力,并经国家考核合格;运用所掌握的药学理论知识、技术和能力,遵循药学伦理原则,为人类健康事业服务;依靠这种服务的收入为生的工作和地位。
11、药学职业形成的四个时期:四个时期:原始社会的医药,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药学,医药分业和现代药业。
12、药学职业的分业模式:
1)、药学行业组织发动,政府颁布医药分业法规,政府和药学行业共同组织形成药业如:意、英;
2)、药学行业组织努力,得到政府的支持,药学行业组织形成药业如:美国;
3)、政府制定医药分业法律法规,药商、药学人员组成行业组织,形成药业如:日本。
13、药学的社会任务
1).研制新药:为防治疾病和人类健康、提供更新换代的产品。
2).生产供应药品 :是药学的基本功能和任务。
3).保证合理用药 :药品品种急剧增加,药害事件不断发生,合理用药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成为人们对药学的期望。
4).培养药师、药学科学家和企业家:设立的(B.S)、(M.S)和(Ph.D),还设有Pharm.D学位。
5).组织药学力量 :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学术或行业协会及社团,遵循制定的规范秩序,共同为药学的社会目标奋斗。
14、药师的功能类型:
1)、药学专业性功能
2)、药学基本技术功能
3)、行政、监督和管理的功能
4)、企业家功能
15、在药物开发研究中药师的主要任务是:
1).确定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剂型。
2).根据新药管理要求研究处方和生产工艺。
3).在质量或成本方面,改进现有处方和生产过程。
4).评价新辅料在药物剂型中潜在的价值。
5).进入临床试验新药的制备、包装和质量控制。
6).所有新药的稳定性研究,并提出贮藏的条件要求。
7).在生产中初次使用的新设备的优缺点方面的科学研究。
8).对提出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稳定性的调查研究。
9).新药质量标准的研究。
16、现代药师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获得许可,取得执照才能执业;②药师资格条件;③考试;④业务;⑤罚责。
17、执业药师考试
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参加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
②学历和从事药学、中药工作的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取得药学、中药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硕士需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1年者,学士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者;大专毕业需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者;中专毕业需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者。
18、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注册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理机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
♠执业类别分为:药学类、中药类。
♠执业范围分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
♠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
单位按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19、申请注册的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
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2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之一者;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之日不满2年的;
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
④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21、注销注册:
有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22、执业药师的基本准则: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
24、法律责任
(1)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人员,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4、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5、执业药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审批继续教育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实施工作。
6、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