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有关环节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001人力资源管理规范”。
有关环节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一、目的:对药品批发经营各有关环节人力资源配置要求进行标准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采购进货、检查验收、仓储保管、养护等有关部门及岗位的人员配置。
三、配制标准依据:应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第三节人员与培训的有关规定进行人力资源配置。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
1、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五、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即质量副总经理。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六、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即质量管理部经理
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2、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应专职在岗,不得为兼职或挂名人员。
七、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等岗位的人员
1、从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员)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公司不经营)
4、经营疫苗的企业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者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本公司不经营)
5、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6、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7、从事销售、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8、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司机、会计等,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9、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