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1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版本号/修改码:B/0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目的为了规范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明确职责和权限,及时、准确调查事故、事件的过程,分析事故、事件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定本程序。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3 参考文件
Q/SY 1002.1-200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
ZYXS/HSE.CX.29-2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4 职责
4.1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公司权限范围内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上报及配合调查工作。
4.2办公室、投资建设管理处、加油站管理处、非油品业务处、党群工作处、人事处、审计监察处等根据职责分工参与业务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
4.3所属单位负责权限范围内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上报及配合调查工作。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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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基层单位(库、站)负责本单位事故、事件的上报,配合本单位事故的调查。5 管理要求
5.1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5.1.1安全事故分类、分级 5.1.1.1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种类分为以下三类: a)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b)道路交通事故,指公司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c)火灾事故,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5.1.1.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分级如下: 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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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1.2环境事故分类和分级
5.1.2.1环境事故分为五类: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突发有毒气体扩散事故、溢油事故、危险化学品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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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环境事故分级
依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其中Ⅰ级和Ⅱ级环境事件为集团公司响应级别,Ⅲ级和Ⅳ级事件为企业响应级别。具体根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社会危害等情况划分:
a)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发生30人及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及以上; ——因环境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
——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
b)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发生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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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5~100吨,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
c)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发生3人~9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吨及以上、15吨以下,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为15~100吨,造成较大污染的事故。
d)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发生3人以下死亡;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1吨以下,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为15吨以下,造成一般污染的事故。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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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HSE事故责任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事故报告。承包商事故参照公司事故进行报告。5.3 事故、事件应急
5.3.1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5.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5.4事故调查
5.4.1事故发生后,公司及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和其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5.4.2对于政府委托公司调查的事故,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应当由安全环保、生产、设备、人事劳资、监察、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告。5.4.3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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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e)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4.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4.5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5.4.6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c)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d)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e)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f)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4.7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深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召开或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事故分析会。5.5事故处理
5.5.1所有事故均应当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 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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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5.2事故单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整改措施,并对措施的效果进行追踪。
5.5.3对事故责任人按照《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HSE事故责任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5.4事故的原因与处理结果应发布通报,同时深入、广泛开展事故教育,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5.6事故统计与档案管理
5.6.1事故发生后,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所属单位)应及时将事故信息录入到HSE信息系统。
5.6.2所有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事故档案,并分级保存,事故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资料: a)一般事故C级事故档案,由所属单位建立,并送本单位档案室保存;
b)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或环境事件档案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建立,并送档案室保存。6 支持性文件
6.1《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HSE事故责任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规定》黑油质〔2011〕13号
6.2《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油质[2010]212号 文件编号:HLJXS / HSE.CX.16— 20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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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