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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源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
挂牌整治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综治委[2013]13号
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市综治委成员单位:
现将《济源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济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
济源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更好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根据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对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整治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是指社会治安混乱、社会管理薄弱、各类矛盾纠纷突出、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的地区。主要包括: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大量聚居、治安问题突出的地
区。
2、案件高发区域、治安复杂的村(社区)、街巷、城市“三无”小区。
3、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青少年、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引发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地区。
4、网吧、宾旅馆、歌舞娱乐、按摩洗浴等营业场所集中、治安混乱的地区。
5、批发、建筑、物流运输、矿产开发等行业集中、从业人员较多、治安混乱的地区。
6、学校周边治安混乱的地区。
7、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的地区。
8、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电信诈骗、黄赌毒等犯罪突出的地区。
9、铁路、公路沿线盗抢案件高发、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地区。
10、“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
1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制贩假证、假币、假发票、非法传销等问题突出的地区。
12、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地区。
13、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地区。
14、影响全国、全省和我市的违法犯罪输出地、集散地及窝点。
15、存在其他违法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其他地区等。
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认定标准
1、重点产业集聚区(镇、街道):(1)地域性、职业性、系列化团伙犯罪严重。当月发生2起以上系列案件。(2)辖区上网逃犯在10
名以上。(3)存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制贩假币、假发票、贩毒、涉枪涉爆犯罪,被公安部、省公安厅关注。(4)当月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5)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的,群众安全感在全市排名后三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为重点镇、街道(或产业集聚区)。
2、“城中村”、城乡结合部:(1)流动人口超过当地居民人数、基础设施薄弱、服务缺失、环境卫生脏乱差、违章建筑密集、占道经营突出。(2)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管理混乱。(3)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实、秩序混乱、治安、刑事案件高发。(4)存在违法经营的场所(网吧、宾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场所等)。(5)存在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6)群众安全感低。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3、局部区域:主要包括车站、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广场、小区、街区、路口、路段等。治安、刑事案件多发,群众安全感较低。
4、治安复杂的村(社区)、街巷、城市“四无”小区:(1)村(社区)基层组织涣散,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居住混乱。(2)居民小区无物业管理、无保安、无围墙、无视频监控等防范措施。(3)治安秩序混乱,治安案件高发、“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多发或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
5、监外执行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青少年、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引发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地区:特殊人群无工作、无生活来源、失学,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突出,案件高发。
6、网吧、宾旅馆、歌舞娱乐、按摩洗浴等营业场所集中、治安混乱的地区:(1)违法经营、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2)存在卖淫嫖娼吸毒现象。(3)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存在治安、安全隐患。(4)网吧管理制度不落实,未成年上网占10%以上。符合条件之一即
为重点地区。
7、批发、建筑、物流运输、矿产开发等行业集中、治安混乱的地区:(1)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混乱,治安、刑事案件多发。(2)阻碍生产经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非法垄断现象严重,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核实群众举报线索在2条以上。(3)无技防物防人防措施或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导致治安问题多发的。符合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8、学校周边治安混乱的地区:(1)校园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治安隐患。(2)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长期得不到整改。(3)在200米距离内开设网吧等场所。(4)治安秩序混乱,治安、刑事案件多发。(5)对本地区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因与教育部门、学校纠纷引发长期缠访闹访人员、对社会严重不满的人员排查不认真,存在安全事故苗头的。符合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9、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的地区:(1)强占矿山、非法开采和收取保护费。(2)横行各类批发市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欺压商户。(3)垄断客运市场、线路,打击竞争对手。(4)强揽、强包、强占城乡拆迁、改建工程项目,强供建筑市场沙石材料。(5)操纵娱乐场所经营,操纵黄赌毒等非法行业,组织容留妇女卖淫。(6)操纵农村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称霸乡里。(7)组织“地下出警队”,专门替人撑场子,壮声势。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10、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电信诈骗、黄赌毒等犯罪突出的地区:(1)利用欺骗手段拐卖外地妇女、儿童,利用交通工具强夺儿童,在校院周围诱骗儿童犯罪突出。当月发生1起以上案件。(2)非法储存、制造、贩卖枪支、爆炸
物品,利用掌握技术到外地帮助生产爆炸物品。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格,制度、措施不落实,造成爆炸物品流失。当月发生1起以上案件或重大事故。(3)盗窃破坏变压器、动力线、通信光缆、机站电池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高发,存在流动作案的本地、外地籍犯罪团伙。当月发生3起以上系列案件。(4)利用手机、网络发布诈骗信息,在网站上以购物形式诈骗,利用技术手段窃取别人网络银行帐号,盗取资金等犯罪多发,存在电信诈骗犯罪团伙。(5)非法印制贩卖涉黄光碟、印刷品,娱乐场所非法经营、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和提供其它色情服务,治安刑事案件高发;当月发案3起以上,或发现2个以上造假、印制窝点,多人经常贩卖黄色光碟、印刷品。(6)提供场所,利用各种赌具聚众赌博犯罪严重。吸毒、贩毒犯罪严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11、铁路、公路干线盗抢案件高发、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地区:(1)盗窃哄抢破坏铁路设备、货运物资犯罪突出,阻碍铁路、高速公路施工等。(2)在铁路、公路干线非法构建建筑物,非法采石、采沙,不按规定放牧,对交通运输造成危害,安全隐患严重。(3)发生卧轨、围堵方式阻碍铁路通行事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12、“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宗教非法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1)“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猖獗,秘密组织练功活动。人数在20人以上。(2)发生“法轮功”等邪教分子破坏广播电视信号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围堵交通等事件。(3)防范措施不到位,打击不力,造成邪教分子活动频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13、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制贩假证、假币、假发票、非法传销等问题突出的地区;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地区:(1)存在非法制
贩假证、假币、假发票窝点和犯罪团伙,印制违法印刷品犯罪严重。发现2个以上造假窝点或发案3起以上。(2)传销活动猖獗,影响社会稳定。人数在20人以上。(3)城区、路段交通秩序混乱,占道经营严重,经常发生堵塞,交通事故多发。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重点地区。
14、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地区: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制度措施不健全、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当月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5、在全国或全省造成影响的违法犯罪输出地、集散地及窝点:当地流窜盗窃公路货运物资、制贩假证、假币、假发票、贩毒、涉枪涉爆、收购改装被盗车辆、销赃、在民用航空器和机场盗窃旅客财物、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输出地、集散地及窝点。被公安部、省公安厅通报的即为重点地区。
16、存在其他违法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其他地区。
17、被中央、省、市明查暗访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存在突出治安问题的地区。
对以上存在案件高发或治安乱点、难点、顽疾,经调查当地三分之一以上群众认为安全感较差的地区、部位和场所,均可明确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
三、挂牌整治程序
(一)挂牌提出。通过以下途径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启动挂牌整治。
1、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及各专项组提出;
2、领导批示、指示要求重点整治;
3、省综治委(办)及有关部委批评、通报、交办;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综治委巡视、督查、视察、检查、调研等发现;
5、市综治委(办)通过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组织明查暗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发现;
6、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经调查核实的。
(二)挂牌整治。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由市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后,报市综治委进行挂牌整治,挂牌整治时间为1至2个月。对挂牌整治的地区,可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被中央综治委(办)、省综治委(办)通报批评、重点警示、挂牌整治的地区或单位,按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整治。
(三)验收摘牌。完成整治工作,达到整治目标的,由被挂牌整治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综治办组织明查暗访,提出能否摘牌意见,对通过明查暗访同意摘牌的,组织到实地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整治目标的,报市综治委审批摘牌。验收认为整治未达目标的,通知继续挂牌整治。被中央综治委(办)、省综治委(办)挂牌整治的,由上级部门验收摘牌。
四、工作职责
被挂牌整治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村(居、社区)、行业单位和其他区域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组)、政府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区域治安形势,明确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方法步骤,制定周密的整治方案,成立以党委(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并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高位推进整
治工作;同时,要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治经费,及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包点督办制度。党委(组)、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包点、包问题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精心组织整治。市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及时在全市通报整治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治格局,使宣传教育和经济、行政、法律多种手段得到综合运用,实现综合效应。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或效果不明显的挂牌整治地区,由市综治委直接派工作组进驻整治。对省、市综治委(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地区,市综治委派工作组蹲点整治,做到局面不改、工作不停、人员不撤、牌子不摘。
4、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对突出的违法犯罪要集中打击整治,破获一批案件,摧毁一批团伙,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同时,要认真查找形成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密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巩固整治成果。
5、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召开动员会,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投入整治工作,震慑违法犯罪。
6、及时上报情况。要在市挂牌整治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级报市综治办,每半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被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挂牌整治的地区和单位,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结果运用
1、被省综治委(办)调查发现并通报批评的地方,对所属单位实
施挂牌整治;被省综治委(办)挂牌整治的地方,对所属单位实施重点管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被省综治委(办)重点管理的地方,对所属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被中央综治委(办)调查发现并通报整治的地方,对所属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对整治时限到期,经验收未摘牌的产业集聚区(镇、街道)和单位,或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取消平安建设年度评先资格,并视情况给予重点管理或一票否决。
3、对挂牌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整治效果不好、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规定时限内未摘牌或者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被挂牌单位和地区,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一票否决、诫免谈话、党政纪处分、停职检查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