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监督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堂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绵阳高新区兴业路小学 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监督办法
为切实保证食堂的各项服务质量,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就餐师生的满意率,特制定本监督办法。
一、食堂管理人员,每天深入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绵阳市学生食堂卫生要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高新区兴业路小学食堂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条例,代表学校认真行使食堂卫生监督职责。
二、食堂管理员除具有对食堂的卫生监督职责外,并具有对食堂综合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的职责。经发现有违规食品,管理员有权处理。
三、食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条例,熟悉条款,规范管理,落实措施,责任到人,保证食品制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食堂管理员必须主动接受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的全面监督,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常规监督工作。
1、接受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及质量监督。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监督,餐前30分钟试吃监督。
2、配合学校的日常例行监督,按照绵阳市教体局统一发放的食品卫生管理的相关表册进行全面检查,逐一认真填写,负责现场签字。
3、管理员做好食堂卫生监督日志,并签字确认。
4、接受相关检查单位的书面整改通知,并签字确认,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5、主动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听取学生对食堂卫生及服务质量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五、违规处理办法
1、食堂管理员凡有不接受、不配合监督的行为,学校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凡在食堂卫生常规管理方面有明显违反食堂各项管理法规及条例、制度等行为,每发现一例,学校有权对管理员进行经济处罚。
3、食堂管理员在收到相关部们书面整改通知后,凡有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的行为,每发生一次,学校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六、本办法于2014年8月26日起执行。
绵阳高新区兴业路小学膳食管理中心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