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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
一、哪些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
5、在境外就医的;
6、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范围的;
二、病人在各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是否一样?
1、不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乡级为100元、县级400元、市级1000元、省级及省外1500元。(郑州市所辖统筹地区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0元):
14周岁以下儿童(含14周岁)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
三、病人在省级医院的补偿比例是多少?
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具体比例如下(不含郑州市所辖统筹地区):
15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部分,补偿比例45%;
20000元<医疗费用≤30000元部分,补偿比例55%;
医疗费用>30000元部分,补偿比例65%。
四、病人大病补偿封顶线是多少?
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为10万元。
五、孩子刚出生没参合如何报销?
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合计计算一个封顶线。
六、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是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如何报销?
经过当地县、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转诊的,按照规定病种标准进行补偿,无起付线和补偿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