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告知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你单位提出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一次性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所需提交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7.餐饮服务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8.卫生设施设备清单;
9.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组织与规章制度(如食品采购查验制度、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加工操作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
10.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
11.关键关节食品加工规程(如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操作规程);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4.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资料要求:
以上资料应为A4纸,一式2份;所有资料均应逐页加盖企业红色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亲笔签名。
三、办理程序:
1.资料形式审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天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2.资料实质内容审查(资料实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3天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整改);
3.现场审查。
4.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四、办理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做出许可答复(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或者经批准延长的,所需期限将另行告知)。
五、联系电话:0996-2171742
六、特别提示: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整改期间许可审核期限中止。
3.餐饮服务经营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有关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4.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定,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请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同时向环保、消防等部门申办有关手续,最终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以防环保、消防等达不到要求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