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宜居、宜观、宜游”的黔东南城镇(推荐)_建设宜居宜业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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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设工作会城镇规划 建设管理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实施“城镇带州”战略

打造宜居、宜观、宜游的黔东南城镇 黔东南州建设局(2008年3月6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土面积3.03万平方公里,辖一市15县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循环经济工业区,总人口44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为81.9%。近年来,黔东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城镇带州”的发展战略,强调要以突出地方民族特色为规划的主要着眼点,以文明、卫生、秩序为管理的主要着力点,努力打造“宜居、宜观、宜游”的黔东南城镇,全州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有13个县城已经跨入“省级卫生县城”行列,自治州首府凯里市荣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凯里文明”名闻遐迩,成为黔东南州的城市品牌。

一、依据资源秉赋,明确城镇职能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目标 黔东南州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保存完好,旅游资源宝贵丰富。境内森林密布,森林覆盖率高达62.78%,有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此外,还有九个省级风景名胜区。黔东南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歌舞、服饰、节日风情及餐饮、梯田、建筑、村落等原生态的人文景观更是缤纷壮丽,除省厅所列的6个民族村镇外,有一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国家级生态博物馆、3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3个国家级民间绘画之乡、4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赴黔东南考察专家组组长弗朗西斯科感言:黔东南是旅游资源品位最高、质量最好且最集中的地区;是不同类型且最具多样性的旅游资源富集地;是对境外旅客最具吸引力的地区;是民族文化旅游的旗舰;是为高素质的人群所准备的丰富宴席。依据上述资源秉赋,州委、州政府将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大州和生态文明试验区摆在了优先谋划、全力投入、精心实施,务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地位,进而明确了全州主要城镇的职能定位和规划建设管理目标。城镇是旅游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旅游行程的驿站,也是进入游人眼帘的第一道风景线。建设民

族文化生态旅游大州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就要从世界旅游产业的发展趋势重新审视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落实“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观念。城镇的产业发展只能鼓励旅游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第三产业和绿色产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限制抑或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工业进入。城镇除了首先满足本地人的居住要求外,更要具有招徕外地旅游者的吸引力,具有聚集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竞争力。为此,州委、州政府要求,要以优秀旅游城市为标准,以突出黔东南地域文化为特色,狠抓文明、卫生、秩序管理,打造“宜居、宜观、宜游”的黔东南城镇。

二、严格规划管理,着力突出城镇风貌和建筑风格的地方民族特色

(一)统一认识,把握关键。黔东南州的决策者们清醒地意识到,欠发达欠开发地区的城镇要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就要有特殊的魅力,绝非是现代建筑的盲目模仿攀比,最后重蹈千城一面的覆辙。经过多次讨论,全州上下形成了统一的认识,这个统一的认识就是必须把规划作为龙头和关键,把握和控制城镇风貌和建筑风格突出地方民族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在审美学意义上具有宜观性,在历史文化学意义上具有可读性,打造彰显个性、极富特色的黔东南城镇。

(二)专家领衔,抓好示范。州建设局作为全州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总结前些年零星编制的民族特色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设计单位和有关专家,深入苗村侗寨,考察研究民族特色建筑风格,提炼了一系列具有苗族文化元素、侗族文化元素的牛头翘角、燕身凤尾、宝顶尖塔、重檐青瓦、窗花门眉、吊柱干栏等形制符号和色彩,在编制城乡规划

设计方案中广泛运用,并优选编印了《黔东南特色建筑效果图参考图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引导、参考借鉴,促进推广的作用。

(三)政府主导,强力推进。2005年,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城镇的规划建设要突出民族特色的要求。此后,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黔东南州城市特色规划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项目报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作出了各县市城道路红线在20米以上的临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必须报州城规委审查的规定,强化了州城规委办及专家委的审查把关职责。提出要规划建设一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统一、既相互差异又相互协调的民族原生态文化街区、文化广场、文化建筑、文化雕塑,赋予全州城市鲜明的原生态民族文化个性。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外墙一律禁止使用瓷砖,凡无民族特色的方案一律不予通过。同时,对城镇主要路段原有建筑物,有保护价值的要列入保护对象或按“修旧如旧”原则维修维护,无特色和保护价值的,要逐步实施民族特色改造。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加大了规划经费的投入,2005年以来共投入规划经费2737.5万元。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涌现了诸如凯里民族体育场、民族商贸一条街、州民族博物馆和雷山县城新区、剑河新县城、黎平县城新区等一批民族特色浓郁的标志性建筑、街区和城镇新区,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外地游人的好评。随着此项工作的持续推行,黔东南城镇的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必将由量变发展到质变,产生规模效应,进而对黔东南州的发展发挥积极而持久的促进作用。

三、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大力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质量

(一)争创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卫生城市,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州结合开展“黄果树杯”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由凯里市率先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同时要求各县也要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以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工作为标准,集中力量实施好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抓好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创建工作和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涉及面宽,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行县(市)、镇(街道)、居委(社区)三级责任主体制度,以建设(市政、城管)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分解并责成有关部门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周密制定工作标准、要求、完成时限,严格督查,定期通报,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及时表扬,对落后和表现差的及时提出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形成了上下都有责任,各个部门都有任务,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样样有成果。近几年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全州16个县市高度重视抓好城镇市政管理工

作,加强了城镇市政管理机构的建设,县市正科级城管(市政)局建制由2002年的1个增加到现在的15个,同时,积累了丰富的城镇市政管理工作经验,提高了城镇市政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优化人居环境质量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具备相对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是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必备条件。近年来,我州在省建设厅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指导下,各县市采取政府主导、资产重组、市场运作、银行支持、民营参与、置换建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州共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5亿元,实施了430个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全州城镇道路在2005年287.41公里的基础上,增加至330.15公里;城镇公交车辆现已达239辆;新建了3座城市自来水厂,现已达到26座,日供水能力达到27万吨,人均日供水量由144.48升增至148升;新建公厕 89座(含乡镇和景区);开工建设无害化垃圾填埋场3个,无害化处理能力达381吨/日;新建休闲广场7个,面积10.1万平方米;改扩建农贸市场18个;县市城燃气率达75.09 ;县市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3.2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18.11%;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由80.73平方公里,扩大到89.66平方公里;完成各类住房建设386万平方米,解决了15万人的住房需求。此外,还加大了对学校、医院、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客运中心、宾馆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城镇硬件有了显著改善,城镇服务功能得到了增强。

(三)全民动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和整脏治乱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州在抓各类创建工作和实施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中,始终以干部带头、市民参与、真抓实干、务求成效作为基本方针,着力解决垃圾乱扔乱倒、人行车行秩序混乱、房屋乱搭乱建等问题。

强势宣传,全民动员。一是召开各层级的宣传动员会和誓师大会、责任状签定会议,宣布创建工作和整治工作部署,向干部职工表明各级领导对抓好创建和整脏治乱工作的高度重视与真抓实干、不见成效绝不收兵的信心、决心,形成强大的工作动力。二是结合开展公民道德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渠道和社区群众会议、小区业主会议、学校班级会议及文艺演出、马路宣传车、图片展览、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宣讲创建工作与整脏治乱行动的重大意义,提出了革除陋习、做文明市民的具体要求。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大范围强势推进,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宽,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了人民群众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首先,针对城镇道路人车混行突出问题,在凯里市和各县城先后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走斑马线”执勤纠章活动,集中力量实施彻底整治,力求重点突破。主要做法是将各路段路口划分到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由各单位派出人员轮流值守,从早上6点到晚上9点,每天安排3班,每班两人,主要任务是阻止纠正行人乱走马路、横穿马路行为,劝导、规范行走斑马线。要求三个月内取得显著成效,根本扭转人车混行状况。第一个月主要是教育劝导,第二个月开始处罚劝导,第三个月严罚重处。创建办和建设(市政、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到各路段路口巡查指导,检查考核。由于宣传到位,工作组织有力,检查督促严格,各单位干部职工亲自上街执勤(既是教育劝导别人,自己先得做好),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执勤纠章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遵守公共秩序,规范行走斑马线的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为。创建工作由此打开了突破口,加大了推进的力度。二是对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广告牌一律拆除,实施“拆违建绿”工程,严格规划管理规定,禁止乱搭乱建行为,增加城镇绿地。全州共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广告牌(灯箱)190个,增加绿地面积20多万平方米。三是加大清理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行为,共清理占道经营户3416户,取缔马路市场92个,整治集贸市场130个,整治乱扔乱倒餐饮摊点327个、乱堆乱放建筑工地104个、收费公厕338座,依法查处违法章行为3290人(次)。四是按照“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要求,增加环卫保洁力量,建立物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范围,严格督促检查,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卫生达标。五是加强城市公交客运行业的管理,严格查处无照运营和违章运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挥窗口行业的示范效应。

建立制度,长效管理。我州在开展“黄果树杯”竞赛活动和创建卫生县城、优秀旅游城市和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中,注重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上街执勤人员管理办法》、《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督查考核办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规则》、《“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流动黄牌警告制度》、《公厕管理规定》、《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文件,为创建和整治工作提供

了明确具体的政策法律依据。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

则,建立管理制度化、作业市场化、监督社会化、执法专业化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各个环节持续、高效、有序运行。在管理上,积极完善建立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辖区责任制;在作业上,将道路保洁权、公厕管理权、灯箱广告权实行拍卖或招标方式,推向市场,形成全方位控制、全过程管理、市场化运作、干管分离、责任落实的新的工作机制,逐步走出了城镇环境卫生和文明秩序“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措施有力,宣传声势浩大,落实执行到位,我州创建卫生县城、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整脏治乱工作连连取得预期的成效。2007年11月和12月底,省委、省政府先后在我州召开全省城市路网规划建设现场会、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对我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介。

四、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体会:我州城镇创建和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州委、州政府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得益于我州拥有的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旅游资源和各族人民勤劳朴实、遵章守纪的人文风尚;三是着力于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全民参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四是组织周密,措施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由突击整治为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六是鉴于我州各县财政能力较弱,资金投入不足,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城市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投资多元化,鼓励专业公司经营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同时要加强政府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建议:一是加强城镇综合管理的立法研究工作,解决执法依据有限、执法主体不符等问题;二是加强城镇市政管理机构的建设,全省统一建制模式,包括称谓和职能职责划定,将建设局、城管局、市政局、城管执法局等建制统一为一个模式,便于统一管理和考核。三是增加建设部门编制,解决原“三定”方案严重不适应建设部门新增加工作量的矛盾。四是加大对城镇特色建设和管理的指导、规范,解决千城一面、缺乏个性品位问题。五是继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应超前安排适当的前期费用,以便适当超前开展可研、环评、设计、征地等工作,待项目启动后加快实施的进度;对关系民生的供水、供气行业,供水要配备自用电源,供气

各县要建200m以上气库,增强防范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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