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弃的环保典型_环保典型案例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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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抛弃的环保典型

来源于 财新《新世纪》 2014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24日

上海的28万辆燃气助动车,符合现代交通安全和环保的方向。“优等生”为何要被淘汰?

◎本刊记者 于达维|文

上个世纪末的上海,还是一个两轮车数量远远超过四轮车的时代。那个时候能有一辆两轮燃油助动车,在庞大的自行车队伍中,一溜烟脱颖而出,是非常拉风的事情。但是它们留给身后那些骑自行车者的,是呛人的尾气。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上海在本世纪初开始了燃油助动车的整治工作,高达70万辆的燃油助动车队伍,被使用液化石油气(LPG)的燃气助动车取代。目前,约有28万辆LPG助动车行走在上海的大街小巷。

市民普遍认为,燃气助动车排放干净,比电动车动力强劲,续航里程更长,是许多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更是快递、送水、家电维修行业的主要交通工具。

但是这种被称为最环保的助动车,在行驶了不到十年后,却成了一种不环保、不安全、甚至不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的被淘汰对象。2014年2月10日,被媒体认为是所有LPG助动车停止上路的最终时限。

“这是迄今为止全世界最环保的一只小摩托车队。”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赵国通告诉财新记者。

因为美国的页岩气革命和中国的严重雾霾,国内外都在尽力实施气代煤和气代油项目,从广州到香港,从曼谷到横滨,行驶着大量的LPG出租车,但上海现在却将LPG燃气助动车淘汰出局,令人不解。

我们被抛弃了

2014年初,新浪网上一则来自上海东广新闻台的简短报道,吸引了1.5万多条评论。这则题为“燃气助动车禁止上路遭遇无视 车主称要有替代车种”报道,不仅说出了政令难以施行的无奈,也道出了车主的心声。

该报道指出,根据市交警部门此前公布的信息,由于燃气助动车存在一定的不安全性,从2014年1月1日起,这一车种将不允许在本市上路。然而记者昨天走访多个路段和加油站后却发现,车照跑,气照加。禁令为何遭遇尴尬?

“不准上路”的信息,来自于2013年11月7日上海举行的一场政府新闻发布会。当时对于记者关于燃气助动车管理的问题,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江子浩指出,燃气助动车原先是燃油助动车的代替品。但发展到今天,燃气助动车也有其不安全性,特别是燃气助动车上的小钢瓶,是流动的危险源。对这个问题,市政府早在2005年就做了研究,考虑到燃气助动车的有效使用期限一般为8年,决定自2005年开始,经过8年的时间逐步淘汰燃气助动车。

实际上,“2013年,上海将全面淘汰燃气(LPG)助动车”的消息,从2011年开始就已经在上海传得沸沸扬扬,让广大车主心中惴惴不安。上海权威部门领导也曾公开表态,2013年

之前市政府将通过有关的公告和公示,对淘汰燃气助动车制定一系列的要求和措施。但是直到现在,政府层面并未出台任何公告和公示,而对于自己曾花大价钱购买的车辆将何去何从也成了悬在每位车主心头的一大“谜局”。

有车主在论坛上抱怨,当年让我们用燃油助动车置换燃气助动车时,说什么把液化气钢瓶用直升机吊到几百米高空扔下来也没事,把液化气钢瓶放在多少多少高温里“烧烤”也没事,怎么现在却说,液化气小钢瓶是流动的危险源?“无语,想一出是一出,有说服力吗?纳闷!”

一位车主也在论坛上表示:我的LPG开的不多,刚刚过一万公里,现在短途走走、图个方便,不闯灯不超速,1000公里换个机油、齿轮油也就25元,告诉各位朋友:国家今后没有针对我们LPG的优惠政策,不要猜测和幻想有任何的补贴以及替代产品的出台,我们已经被抛弃了。

“说燃气车不安全,是外行的误读。”赵国通对财新记者说,燃气助动车在上海上路后,没有出过一起钢瓶爆炸的事故。他说,实际上燃气助动车是上海的各类两轮车中管理最规范的。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上海700多万辆电动车中,有400多万辆超标车,但是政府还是给它们发临时牌照,允许它们生存,但偏偏对这28万辆燃气助动车下了逐客令。

八年淘汰是误读

财新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将用8年时间逐步淘汰LPG助动车”的说法,本身并不准确。

1995年前后上海城市大改造,百万居民大动迁到近郊,地铁又跟不上,燃油助动车很快应声入市。然而,这种二冲程车由于燃油和机油容易混合燃烧,污染太大,当时有牌照的50万辆再加黑车20万辆,总共有70万辆之多。

所以当时市经委组织开发了燃气和电动助动车,以便更新替代高污染的燃油助动车。当时市政府内部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两轮车影响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应当像纽约市那样,连自行车都没有,另一种意见认为还是要从国情市情出发,照顾工薪族的需求,还是以气代油为妥。

最后上海政府适时地提出了对助动车用“总量控制、严格管理、逐步替换、平稳过渡”的方针。为此于2002年1月市府专门出台了一份“LPG车协调会意见”,明确三年淘汰燃油车,自然淘汰燃气车。

但是简单的这份原则指示的红头文件,没有具体细则,不足以说服广大燃油助动车车主去放弃自己的车,再花一笔钱去买辆新车,因为助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没有报废期限。

直到2002年年底,中国为治理高污染摩托车,四部委联合下达了《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据此上海市在转发出台配套的本地规定时,市经委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中增加了“助动车”。这样就把所有燃油助动车纳入了强制报废更新管理范围。巧合的是上海最后上牌的燃油助动车是1997年,加上八年报废替换正好是2005年,所以到时全部强制“气代油”顺利实施,正好实现“五年替代平稳过渡”。

三个月后,上海市公安局于下发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内中特别提到要按照上海汽车报废规定填写报废(转籍)更新申请表,由此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链条。由于有国家规定为背景的地方法规,群众也配合,三年就完成了燃油助动车的报废更新工作,完全改变了上海街道过去的高污染状况。

因此,这个“8年报废”的规定,实际上是来自对于摩托车管理的国家规定,上海将这一规定扩展到了助动车上,目的是给予置换燃油助动车一个充足的理由。如今,相关部门把“8年报废”同样用于使用了8年的燃气助动车,应该是合法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报废不等于淘汰,汽车、摩托车报废了都可以买新车,为什么燃气助动车报废了就不许买新车,就淘汰了?

有法律界人士对此专门撰文指出,之前上海市政府部门为广大车主发放的燃气助动车牌照本身就是一种行政许可,即便是车辆有报废期限,但是牌照本身没有,完全应该允许购置新车,否则市民可以就此提起行政诉讼。

存废需谨慎

根据上海永久和劲捷车业两家公司的数据,两家公司在2011年共卖出了169辆车,2006-2011年共卖出了超过5万辆燃气助动车。所以即便说到2013年燃气助动车需要淘汰,仍有超过5万辆是具有合法手续、不在报废之列的,使用期最晚的可以到2019年,而且到时应该可以依法更新。

财新记者致电上海公安交警总队车管所服务热线,接线的民警介绍,对于燃气助动车如何处置,目前新的政策还没有出台,怎么操作没有依据。对于车辆确实到了使用年限,想要买一辆新燃气助动车的车主,建议是暂时先不要买,观望一下。

业内专家告诉财新记者,上海关于助动车报废的规定是套用的摩托车的规定,其中也包括可以更新的规定。当年将燃油助动车强制报废并更新为燃气的时候,就是按照这个法规,现在又忽然说这个法规是报废不更新了,岂不是自相矛盾?

不过,虽然被认为自相矛盾,但是上海市政府看上去已经下定了决心。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社会法规处一位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财新记者,关于燃气助动车的问题,上海市政府是已经确定下来要淘汰的。但是如何淘汰,过渡期有多长,市政府层面还在研究政策的口径,肯定会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是10年前上海对助动车成功实施气代油的实践已经证明,对于这种量大面广的群众生活问题处理忌用“急刹车”的休克疗法,宜用“点刹车”的中医疗法,这样才能成本低、震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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