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自习、技能训练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早晚自习的规定”。
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早晚自习、技能训练管理办法
(2008年8月31日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学习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正式行课期间的每周星期一至五早上7:00-7:40为早自习时间,晚19:00-19:40为技能训练和演讲时间,19:50-21:20为晚自习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除因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或确有其他正当理由得到批准外,各专业、各班均应开展技能训练活动和在规定地点集中上早、晚自习、技能训练。
2、没有升旗的每周星期一和未出早操的星期二至五早上均应在规定的地点上早自习并早读。
3、经学校批准不做早操参加早读的班级应按学校规定进行早读。
4、凡早上第一节有课的班级,均应开展课前10分钟演讲,重点培养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演讲能力。
第三条根据《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能力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要求,晚间技能训练内容在学校统筹安排下,结合学院学生实际,重点开展公共素质的训练和专业技能的强化。
第四条早读的重点应放在学生薄弱的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学科上,力争达到学校规定和参与就业竞争需要的相应等级;晚自习重点应放在复习预习功课、完成课外作业、拓宽专业知识面、锻炼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
第六条课前10分钟演讲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牵头进行,全体同学轮流参与和配合。
第七条晚间技能训练指导推行“小先生制”。由两委会学习部与辅导员老师共同确定“小先生”人选。凡被聘为“小先生”的院内外同学均以学院名义颁发聘书,任期一年。由两委会学习部建立“小先生”的考核制度,加强对“小先生”的日常考核,并与其期末综合素质测评挂钩。
第八条建立早晚自习、技能训练的四级督查制度。具体督查方式如下:
1、辅导员督查。辅导员是早晚自习、技能训练策划、组织、实施、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应肩负起策划、组织、实施、考核的责任,并对各班开展的全过程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增添必要的措施。若出现突出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研究和商量对策和措施。
2、两委会检查。两委会主席团应有专人分管该项工作的考核,按照学校、学院的要求协助辅导员老师抓好早晚自习、技能训练活动;并成立考核机构,专门开展考核活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3、班委会考核。班委会应加强学生出勤考核,并按成长记录(诚信档案)要求做好日常记载,并协助辅导员老师抓好早晚自习、技能训练质量。
4、学院抽查。学院适时采取适当形式建立督查机构或设立专门的督查人,负责对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考核辅导员、两委会落实该项工作情况。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辅导员每月对早晚自习、技能训练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第九条早晚自习、技能训练对班级的考核与班集体“月评”挂钩、与“五四”评选先进集体挂钩、与班委、团支委的考核挂钩;与个人的考核与诚信档案挂钩、与综合素质测评挂钩、与学生奖惩和入党挂钩。
第十条本办法由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制定和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