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指南_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6:58: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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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补办

(一)申请范围

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许可证损毁或遗失的,持证人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

(二)提交材料

1、《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许可证损毁或遗失的有关证明材料;

3、损坏的许可证正、副本;

4、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停业

(一)申请范围

持证人因故暂时停止经营或被责令进行整顿的,应在停业前7日内到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提交材料

1、《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引发停业事由的有关材料;

3、许可证正、副本;

4、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恢复营业

(一)申请范围

企业或个人在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必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申请恢复营业手续。

(二)提交材料

1、《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恢复营业的有关材料,3、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歇业

(一)申请范围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再申请延续的,应主动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

(二)提交材料

1、《补办、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许可证正、副本;

3、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机关 原发证机关。

六、申办程序

(一)申请

申请表格的获取途径:

1、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领取;

2、可以登陆“广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10.76.0.2 /Guangdong_xkz/,从网上下载用A4复印纸打印。

申请表格的提交途径:

1、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烟草专卖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四)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五)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但应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在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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