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区内消防管理规定”。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4.1.1.目的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小区内业主/客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小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居住环境。
4.4.1.2.适用范围
适用时代新世代中心管理处所接管的范围。
4.4.1.3.职责
4.4.1.3.1.保安部巡逻岗负责对整个小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巡查。
4.4.1.3.2.消防中心(消防班)负责对小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4.4.1.3.3.消防领班负责消防培训、制订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4.4.1.3.4.保安主管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4.1.3.6.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对小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4.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4.1.4.1.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的除责惩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4.1.4.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各楼办公室装饰等处)必须经物业公司领导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发火灾。
4.4.1.4.2.1.动火前“七不”:
4.4.1.4.2.1.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4.4.1.4.2.1.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不动火。
4.4.1.4.2.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4.4.1.4.2.1.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4.4.1.4.2.1.6.在高空进行焊 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4.4.1.4.2.1.6.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4.4.1.4.2.2.动火中"四要":
4.4.1.4.2.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4.4.1.4.2.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4.4.1.4.2.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http:///要及时处理。
4.4.1.4.2.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4.1.4.2.3.动火后的“一清”:
4.4.1.4.2.3.1.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4.4.1.4.3.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4.4.1.4.4.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客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焚香、烧纸。
4.4.1.4.6.小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4.4.1.4.6.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