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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00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09年计划
一、2008年工作成效
渔业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渔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布置,扎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市现有网箱养鱼38万平米,渔船总数599艘(不含待确认登记),其中捕捞船494艘、生产辅助船105艘;目前,尚待确认登记的渔业船舶还有29艘;同比2007年的总数488艘,增加140艘(含待确认29艘),增长了30%;截止12月底,全市完成渔船年检599艘,完成初检111艘、尚需整改待初检确认的船舶29艘;举办船员培训班三期,培训船员176余人、尚待培训船员50余人;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季度分析会4次;举行省级巡回安全执法1次,市级巡回执法2次,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执法92次,出动执法车辆20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排查渔船网箱538处;打击销毁“三无”涉渔船13艘,清理越界占航道违法作业72处,未持合法有效证件作业人员22人(次),合计查纠一般渔业安全隐患97处,打击电鱼违法行为38起。2008年度全市取得了沉(毁)船事故总起数0、死亡及失踪人数0、经济损失0,百分之百完成上级下达的渔业安全责任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长效机制。未雨绸缪,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与各项工作一同部署检查。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百日督查整治协调小组”,做到领导到位。截止12月底,全市及各县(市、区)均已召开了三次以上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提出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为了使渔业安全生产形成制度化、规法化,并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我局制定出台了《龙岩市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龙岩市2008年渔业安全百日督查工作方案》、《龙岩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棉花滩库区等重点渔业水域还制定实施了《巡湖值班制度》、《台风暴雨灾害天气渔船回港(岸)避险停靠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严禁渔船载货载客制度》、《渔船管理扣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在水面增加快、渔船及网箱生产增长快的情况下,这些预案、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保障了渔业安全生产。
(二)加强宣传、落实责任、提高安全观念。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渔民,难点在水库大水面,隐患集中在渔船、网箱。为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把宣传教育工作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在市、县、乡三级渔业系统干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渔业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督查活动、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宣传形式,在广大渔民、渔区中,广泛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实践常识,提高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水平。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2月底,共出墙报62期,上街咨询服务4次,印发《百日督查宣传单》、《渔业船舶技术规范》、《渔业船舶十不准》等宣传资料4000多份,举办渔业船舶操作技能和技术规程培训班4期,152人取得了渔业船舶五等船员证书。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地渔业生产实际,进一步量化、细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采取市局下达目标任务与县渔业主管部门订立目标责任,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船主(渔民)签订责任状,乡镇业务部门与船主订立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集中整治,严打违法行为。
为有效地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紧紧抓住重点库区渔业水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牢牢把握渔船、网箱整治难点,点面结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整治,严查各种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和各种渔业违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布置下,市局抽调各县(市、区)渔业执法人员52人,在省执法总队渔政处吴以新处长和市渔政站陈刚站长带领下,分成两个联合执法小组;巡回永定、上杭棉花滩水库、新罗区白沙、梅花湖水库、武平石黄峰水库等重点渔业水域,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省级渔业执法联合行动;截止12月底,全市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03余台(次),人员502人(次)、初检渔船111艘、年检渔船488艘;查出尚需整改确认渔船29艘、未持证船员22人(次)、一般渔业安全隐患97处(多数未穿救生衣)、清除航道障碍16处、剪除灯光诱捕网48张、打击电鱼违法行为38起。全市全部完成建立和完善渔船牌号钢印永久性打印船身工作,有效地防止渔船套牌或一牌多船等违法行为发生。由于周密部署,协调配合,取得了未发生一起沉船事故和人员死亡事故的好成绩,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渔业安全生产行为。
(四)定期巡查、强化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渔业安全生产贵在坚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渔业安全责任事故,把重点渔业水域、重点监管对象列为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建立一系列的巡湖检查值班制度、渔船管理扣分制度;采取每周巡湖检查2次以上,加强渔船集中地和网箱养殖区,节假日、旅游旺季和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季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渔船违规搭载和违反技术规程操作,实行渔船违规作业扣分制度,分数累计扣除到规定界限时,采取学习班或渔船不予年检,直至吊销许可证等各项行之有效措施来加强监管。同时,坚持每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分析会前的重点渔业水域实地巡查交流调研,了解渔业安全生产的新情况,分析出现的新问题,并在会上作出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和隐患工作布置。此外,市局还经常派出督查小组到重点渔业水域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促渔业安全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行动上。截止12月底,全市及时派出各项渔业安全督查组10次,人员35人(次);督促消除一般渔业安全生产隐患97起,未发现一起重大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五)完善设施,加强服务,提高生产水平。
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是提高安全生产的基础。因此,紧紧围绕重点渔业水域安全生产各项软硬件建设,重点抓好二项工作。一是加强渔业安全检查监管设施建设。在上级渔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棉花滩库区已配备2艘渔业监管舰艇,漳平市、新罗区渔业监督艇也很快将到位。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截止12月底,在新罗区、漳平市、永定、上杭县开展四期全市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及渔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参训176人,参训率达95%,考试合格率达98%,现渔业船舶船员持证率已达99.5%。今年来,市、县两级已在新罗梅花湖、白沙水库,永定棉花滩水库放流增殖花、白鲢等苗种500万尾。大大增加了库区鱼类资源和渔业捕捞量,提高渔民经济效益。同时随着国家渔船柴油补贴惠农政策的落实,已羸得渔民对加强渔业安全、渔政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我市渔民原本大部分是库区移民的农民,不识水性,尚不能够熟练掌握在水上船上从事渔业生产的操作技能,守法依规生产意识还较淡薄,渔船技术标准较低、渔船搭载、在航道等能航密集区设网捕鱼,不带消防救生器具出航,不穿救生衣等违规作业时有发生。
(二)管理不顺。根据《福建省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政府都要成立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到目前为止,市、县(市、区)虽有挂牌,但都无编制、人员和经费,与日益增长的监管及法定检验业务量及不相适应,严重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出现盲区,责任难以追究。
(三)渔船监管不到位。由于近几年国家惠农柴油补贴的政策的刺激和渔业水面的不断扩大,渔船增长很快,今年与去年同比增长30%;网箱增长也很迅猛,从业人员急速增加,在渔政站加挂渔船渔港监督处牌子,增加安全行政、技术标准工作,而渔政工作随生态环境保护和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加强,渔政站业务量自身不断加大,难免顾此失彼,严重影响渔业安全工作和渔船监管。
(四)渔业安全应急工作有待完善。水上应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应属交通海事部门职责,渔业主管部门协助。由于牵涉多部门事宜,市级虽制定预案,还未真正演练过,存在着一定的工作盲区。下一步我局拟在重点库区组织相关县(区)组建具备条件的渔船,成立渔业安全应急自救互救力量,开展培训。实践证明,依靠渔船、渔民开展安全自救互救是一条节俭资金,快速、准确应急的行之有效的举措,应大力培育和推广。
四、2009年工作思路
1、继续完善和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保障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局构造“平安渔业”的目标任务要求,我局把渔业安全生产作为渔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通过下达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建立定期责任督查和渔业安全检查等制度,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2、继续加强渔船检验工作,严把渔船登记关
由于我市各县(市、区)水面的不断扩大及国家惠农渔船柴油补贴的发放刺激,各地造渔船热情高涨。为了保证渔业安全合法有效生产,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市、县两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船检机构必须严把渔船登记关,凡经核实不是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船只,凡无经渔政船检机构批准、未从有资质的造船厂建造的船只,一律不准予以登记初检发证。
3、继续推行渔船管理扣分制度,完善渔船管理长效机制 2008年永定县率先在棉花滩库区,实行渔船管理扣分制度;从实行的效果来看,起到了积极引导渔船安全合法有效生产的良好效果,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渔船的好办法。市局已在11月份召开的渔业安全生产分析会上给予以肯定并推广,要求永定县继续完善渔船扣分制度,上杭、新罗两县(区)应尽早实施。
4、继续严厉打击“三无”涉渔船非法生产行为和渔船搭载等违法行为,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根据岩市安委„2008‟24号和岩市安委办„2008‟76号文件要求,市局成立以苏建国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市、县两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船检机构成立专项打非违队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项行动职责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违反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5、继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组建渔业安全生产自救互救力量
在2008年永定县举行的龙湖水上应急演练的基础上,探讨组建永定县龙湖水上渔船自救互救力量,将素质好、技术过硬、船体技术等级标准较好的10-20艘渔船组织起来,开展培训,并争取一定资金给予补贴,成立龙湖渔船自救互救力量,在海事及渔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水上安全应急工作,确保“平安龙湖、平安渔业”落到实处。
6、继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和船员培训,努力营造安全守法的渔业生产氛围
继续完善和落实各种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机制,扩大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船员上岗前培训、违法违规后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渔业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各项技术操作技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守法的渔业生产氛围。
7、完善船检机构建设,执行好渔船技术标准
市、县两级船检机构虽已挂牌成立,目前,都由渔政站人员兼任,无专职人员;船检机构资质都还未得到农业部船检局认可。明年市、县两级船检机构应积极引进渔船专业技术人员,加大现有渔政人员的船检资格培训,完善船检机构的法定资质要求,尽早完成国家渔船检验局资质认可,执行好渔船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