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步骤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相关工作
创建园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举措。我区各市(县)相继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部分已向国家园林城市迈进。同心县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已势在必行。
一、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明确主体。因创建园林城市是区建设厅审批和验收,各市县实施主体均不一致,应请示县主要领导,明确创建园林城市的实施主体。
(二)制定“绿地系统规划”。创建园林城市,首先应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应由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来完成。规划完成后由区建设厅城建处审批。
(三)制定“创建园林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任务、目标、措施、步骤等。
(四)完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控制城市绿线,规范城市绿地建设。
(五)启用城市绿化建设审批专用图章和城市绿化建设合格专用图章,规范城市绿化建设审批程序。
(六)开展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和达标活动。
(七)加大城市绿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城市绿化建设的违法行为,巩固绿化成果。
二、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城市绿化条例》(1992)
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5、《吴忠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00)
6、《同心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