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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共建幸福广宁”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广东志愿服务25周年,也是纪念雷锋同志近世50周年和毛主席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促进幸福广宁建设,团县委决定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共建幸福竹乡”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保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不断健全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共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促进幸福广宁”为主题,动员和组织全县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弘扬“奉 1
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带领广大青少年共建和谐社会。
三、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共建幸福竹乡
四、活动时间 2012年3月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全县统一行动日活动。3月5日为“行动月”全县统一行动日。县城各级团组织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到县街心公园开展以“青春〃奉献”为主题的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县直20多个基层团组织在县城街心花园开展大型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家电维修、义诊、理发、法律知识咨询等30多个免费便民服务项目。团县委要求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在行动日当天,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访贫问困、植绿护绿、义务维修、法制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举办志愿服务集市、志愿服务体验活动等形式,组织和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报名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
(二)开展县直机关党团员“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我先行”主题活动。在县直机关党团员干部中发起示范
行动倡议,组织动员县直机关单位建立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并于全县统一行动日当天及“行动月”活动期间,组织动员党团员志愿者率先垂范、立足岗位、走进基层社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便民服务、环境保护、技能培训等“创先争优学雷锋,志愿服务我先行”主题活动,倡导志愿服务新时尚,推动志愿服务内化为机关党团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三)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主题活动。各行业各领域要积极建立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群众体育、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应急救援、扶贫济困、科普推广等领域的专业志愿者队伍,组织专业志愿者队伍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为空巢老人、留守少年儿童、外来工、外来工子女和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社会志愿者骨干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深入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并依托活动的开展,推动队伍建设和品牌打造。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结合自身实际,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深入贫困村、深入困难群众中,开展便民利民惠民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中小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主题团、队日活动。在中小学校,发表“善言善行”主题倡
议,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善言善行〃快乐你我”红领巾新风尚活动,动员中学生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开展一次雷锋在我心中活动;深入开展雷锋在我心中“五个一”主题教育月活动。让学生读一篇雷锋书籍、写一篇学习雷锋日记、记住一句雷锋格言、学唱一首雷锋歌曲、开一次“学雷锋、树新风”主题班会、办一次学雷锋黑板报。在校园中形成“人人学雷锋,天天学雷锋,时时有雷锋”的良好氛围。鼓励少先队员积极参与2012年“广东红领巾基金”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帮扶弱势少年儿童群体。
(五)深入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活动期间,全县各地要结合“行动月”活动的开展,深入实施“爱心捐献日”、“暖流行动”、“扶贫助学”“健康同行”“朝阳行动”等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扎实推进志愿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各镇要举办一期关爱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朝阳快乐营”活动,组织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结对走进城市、走近文化科技;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科普、消防等各类专业志愿者推动应急避险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小学的普及开展,提高少年儿童的自护自救能力,提升少年儿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意识和能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储备知识技能、营造平安环
境;“幸福广东〃健康同行”镇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要组织医疗卫生志愿者深入贫困村,为农村人民群众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
(六)开展志愿服务宣讲活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精神和学习、宣传《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弘扬雷锋精神,倡树文明新风,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加强志愿服务交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倡导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行动月”活动是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社会建设管理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动员,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机关党团员、社区志愿者、行业志愿者、中小学生、社会志愿者
等,围绕民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建设需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确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广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动品牌项目机制化、项目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通过纸媒、微博和网站宣传报道活动信息和活动情况,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四)抓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各级团委要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先进事例、活动图片等进行整理,于2012年3月28日报送团县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632202 电子邮箱:gn54@21cn.Com。
共青团广宁县委员会
2012
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