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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价差调整有关问题的讨论
1、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在铁路总公司公布的信息中没有价格,是否可以不调整?(1)不调整,目前合蚌、合肥枢纽没有调整,铁路总公司专家意见是铁路总公司没有公布信息价。
(2)调整,依据《关于发布2006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383号文)关于粉煤灰、隧道防水板、砼枕铁轨扣件由部颁价格调整系数改为由设计院实地调查分析的规定。
一般为负差,争取如①不调整。
2、组合钢模板、钢支撑、钢配件、钢护筒、钢板桩、钢围堰、定型钢模型等不构成工程实体的周转材料,在材料价格调整中是否可以不调整? 调整,因以上材料是正式工程及辅助设施单项概算的组成部分,价格的调整对概算单价会产生影响。
3、你所在的项目,火工品调整的原则是什么,火工品的编制期价格是以“129号文”单价(约5元/kg)为基数,还是按2007年公布的辅材价格(8元/kg)为基数? 调整原则:根据价差系数中的火工品价格(铁路总公司补充2005年~2012年火工品价格表),按《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文)调整。
合蚌按8元/kg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