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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民族民间文化”的根和魂
—金沙县岩孔镇上山民族学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工作总结
金沙县岩孔镇上山民族学校
马刚
我校处于金沙县岩孔镇上山村所在地。距金沙县城20公里,地处金沙、仁怀、遵义三县(市)交界,是我县保持苗族语言文化、服饰文化和习俗文化较好的村寨之一,学校覆盖一个行政村13个村民组,少数民族人口占89%,其中以苗族为主体,共388户1989人。学校教职工12人,苗族教师6人(其中民代教师2人,双语公办教师1人,聘请芦笙和蜡染刺绣教师各1人);在校生178人(其中少数民族生134人);学校占地面积1848平方米,新建教学楼650平方米(三层楼大小教室12间),学校基础设施完善,给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校在一无教室、二无资金、三无专业教师的极其落后的办学条件情况下,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开设“双语”教学和民族民间文化试点班。我校的“双语”教学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岩孔镇党委、政府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校长期坚持开展“双语”教学工作。1993年9月,我校被金沙县民宗局、教育局列为全县开展“双语”教学的试点学校之一。为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学校结合实际,把开展“双语”教学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组建了由校长任组长、4名教师为成员的学校“双语”教学领导小组,并且聘请了县民宗局、教育局和镇政府、中心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顾问,制定了我校“双语”教学工作方案,具体规划和布置“双语”教学工作。办班之初,由于大家对民族文化的传承认识不到位,觉得学习这些东西毫无用处,既不能挣钱,又不能当饭吃。因此,就连少数民族学生也不愿意学习。于是,学校老师多次走村串户,向广大群众宣传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不能失传和丢弃。历经多次反复作动员工作,试点班终于办了起来。在历时3年的时间里,学校从微薄的经费中挤出一部分资金,并发动教师从微薄的工资中捐资聘请当地熟悉苗语和汉语的苗族青年王成友进行授课,对当地即将失传的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了大力的拯救。
1997年8月,我毕业于毕节师范“双语”专业毕业,作为一名苗语专业教师被分配到校任教,我校正式开办了苗汉“双语”教学班。在具体的“双语”教学中,我校以汉语文翻译成苗语为教学中心,针对学前班和一年级苗族学生不懂汉语,由我担任“双语”专业教师、并任“双语”课程教学,教学之初,我牢固树立“双语”教学理念,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使我校“双语”教学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6年起,金沙县民宗局每年下拨15000元给我校,其中3000元作教学办公费,12000元作为外聘的“双语”教师和民族文化进校园的芦笙、刺绣和剪纸专业班教师工资,使学校“双语”教学和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经费有了一定的保障。2009年,省民委下拨3万元资金,我校自编1本苗汉“双语”校本教材,经省民委审稿同意印刷500册发到学生手中作“双语”教材使用,以满足学生“双语”教材的需求,从而为搞好“双语”教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校的“双语”教学在已由一年级发展到二个年级,校本教材以民间歌词、歌谣等为主要教学内容,每周6个课时,授课学生达到100余人,灵活多样的开放办学模式,提高了学生学习苗语的浓厚兴趣。“双语”教学的全力推广,极大地促进了上山民族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18年来,我校共有上千人次的苗族学生接受了苗语教育培训。通过“双语”教学,顺利完成了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学任务,共扫除少数民族文盲500多人(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已能用“苗文”记载苗家婚、丧、嫁、娶等苗族文化习俗,学生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自“双语”教学开展以来,从上山民族学校走出的学生通过上级学校的再培养,目前已培养出4名大学生和4名大专生。
在坚持开展“双语”教学的同时,为极力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我校还开展了对苗族芦笙舞蹈、蜡染刺绣、民间传统歌谣、民间剪纸艺术等民族民间文化的教学,大力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民族文化进校园的教师实行聘任制。学校报经金沙县民宗局、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地就近聘请苗族民间艺人执教,每周利用课外活动或体育活动各安排二节课程,主要以示范性教学为主,以苗族芦笙及舞蹈技巧、蜡染、刺绣、剪纸等手工艺为主要教学内容,在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有机地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教学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开放办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民族传统文化的兴趣,并以竞赛等方式考核学生学习成果,纳入学生档案管理,严格对教师进行备、教、改、辅、考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督促,大力推广民族特色文化在上山地区的传播,促进了上山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刺绣是苗族源远流长的手工艺术,是苗族服饰主要的装饰手段,是苗族女性文化的代表。苗族刺绣具有传承历史文化的作用,很多作品都具有技术高超、造型奇特、想象丰富、色调强烈、风格古朴的特点。2006年3月,为有效地传承和保护蜡染刺绣这一苗族民间手工文化,我校专门聘请老师为3—6年级的女学生开设了蜡染刺绣课,上课内容主要是教给学生蜡染刺绣的基本手工艺,学会绘制基本的刺绣图案,通过美术课使学生能画出并掌握苗族图案后,学校提供所需的道具如针、毛线、白布、石蜡、蜡刀、蜡锅、机床等供学生现场学习,老师教学生所做的作品由学生带回家经过手工艺加工后,生产的成品如裙子等通过市场销售,收入归学生所有。部分学生在机床上织的麻布和刺绣的花,带回家中经母亲手工艺加工后,一件苗族衣服可卖1200元,一腰苗族裙子可卖1500元。一匹女生的小围腰也可卖300元。自学校开设蜡染刺绣课以来,很受苗族女孩的喜欢,学会这门手工艺的学生已达350余名,蜡染刺绣这一苗族民间手工艺在学生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掌握和推广。
芦笙舞是上山地区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也是苗族最喜爱的民间舞。可以说,只要听到芦笙的乐曲一响,学生们的脚底板就会发痒。我校开设芦笙舞蹈课多年,老师先是教会学生制作芦笙,然后教音调和曲谱,最后教舞蹈。舞蹈从基本功开始,先是压腿、立桩,随后是芦笙的技巧,最后到舞蹈的排练。多年来,外聘特色课芦笙舞蹈老师侯飞不计得失,为芦笙舞蹈的传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2007年9月,他曾在中央电视台文艺频道中现场表演苗族芦笙舞蹈滚血皮,向全世界展示芦笙舞蹈技巧。侯飞老师从事芦笙专业文化时间达20年之久,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为我校“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和苗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了巨大的贡献。上山民族学校的学生大多离学校较远,为照顾这些学生,学校上课时间是从每天早上十点半到下午三点半,课间休息时,跳芦笙舞就成为学生们最大的乐趣。为了更好的传承这一民族民间文化,学校将过去中午二十分钟的课间操时间改为四十分钟,并将课间操改为跳苗族芦笙舞。
可以这样说,从1993年至今,经过18年的努力,我校的“双语”教学和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工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展现了我校民族民间文化魅力之所在。上山片区一些将近失传的民族传统歌谣在校园得以传唱,苗族传统舞蹈——芦笙舞技巧及苗家音乐在大部分学生中得以掌握,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在青少年中得以更进一步推广。特别是培养了一支有一定民族传统文化素质的宣传表演队伍,这支民族民间文艺表演队曾多次代表镇和县到外地进行表演,深受各级党委、政府及当地群众的欢迎。2002年,侯飞老师组织的苗族青年综合表演队表演的苗族芦笙舞《斗四方》荣获全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一等奖;2008年6月6日,上山民族学校组织参加了在遵义地区仁怀市后山苗族乡举行的西南三省“六月六”苗寨风情暨乡村文化节活动,参赛节目《苗家儿女》荣获二等奖;2008年11月,在省教育厅、省民委主办的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课堂教学录像优质课评比活动中,原上山民族学校聘请的侯正朝老师荣获二等奖,周继萍、马刚老师荣获三等奖;2008年,由于工作突出,我校被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委、贵州省人事厅表彰为“民族文化进校园”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又被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委评为《民族歌舞、民族语言文字、民族体育》全省17所项目学校之一,成为我区唯一一所获得此殊荣的学校;在2010年贵州省中小学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中,我校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民族民间文化课外活动美术获一等奖,民族民间文化课外活动音乐、舞蹈获二等奖,侯飞老师荣获芦笙舞蹈讲解音乐学科一等奖,王成先老师荣获作品刺绣美术学科或二等奖,学校支部书记王成华的作品《围腰》刺绣荣获美术学科三等奖,熊姗老师的剪窗花作品荣获美术学科三等奖,曾居易老师的教育论文荣获三等奖。
我校开展的“双语”教学和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不仅受到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重视,而且还引起了出生并曾经在上山生活过的在外面事业有成的苗族同胞的关注。贵州省地矿局矿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王成相是我校上世纪八十年代毕业的学生,今年5月2日,王成相联络了湖南科源集团董事长肖军和曾经生在上山、长在上山的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的陈忠汉、水钢集团原燃料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王荣贵以及部分热衷民族文化事业的有识之士在上山民族学校成立起了金沙县上山苗族民间芦笙文化传承保护协会和上山苗族民间教育基金会,湖南科源集团现场为上山苗族民间芦笙文化传承保护协会和上山苗族民间教育基金会分别捐款30万元和31万元。基金会用于奖励上山村行政管辖区内和长期生活在管辖区内的家庭子女考上全日制大学及获得学位的学生,奖励标准:一本10000元,二本6000元,三本3000元,获得硕士学位奖励10000元,获得博士学位20000元。目的是通过基金会的资助奖励,在50年内使上山村成为百名大学生村。芦笙文化传承保护会的任务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会员代表联系的平台和媒介,开展芦笙文化交流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芦笙文化联谊活动;制定芦笙文化挖掘、保护、传承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奖励措施和鼓励措施,整理出版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苗族同胞、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提供芦笙文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服务;支持上山苗族芦笙文化旅游基地建设,带动服饰文化、工艺文化、饮食文化的商业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大发展。2011年5月31日,10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教育示范样本校”启动仪式已在我校举行。这一系列活动,将极大推动我校的“双语”教学和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
但是,“双语”教学机制的不健全还是制约着我校“双语”教学发展的根本所在。“双语”教学自一出生就以“民办”的身份出现,或以民族工作部门办班办点等形式进行推广,与专业从事教学的教育部门似乎没有更多的教学联系,以至于在教学系统中没有纳入必要的教学机制,可上可下,使得“双语”教学游离于学校的教学机制之外又不得不依附于学校的教学载体而生存,而专业教师的缺乏更是制约了“双语”教学的稳定与发展。从我校“双语”教学目前的情况来看,上“双语”的教师大部份都是民代或学校自行聘任(只有1人是专业学校毕业)。因此,还希望和等待有关部门增强“双语”教学的共识。主要是增强教育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对“双语”教学的功能认识,民族语言文字是世界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等方面仍然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还希望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双语”教学纳入教学机制和师资缺乏这两个主要难题,以提高“双语”代课教师的待遇,或通过招考、代培等途径补充“双语”教师力量,壮大“双语”教师队伍;同时给“双语”教学创造平台,使“双语”教学有一定的动力,一是给“双语”教师创造评定职称的单一平台,鼓励“双语”教师能够钻研“双语”教学业务,从而提升“双语”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双语”教师进行“双语”教学的积极性,提高双语教学的专业性。二是能在高等院校设立“双语”教学专业或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专业,使“双语”教师能够有深造的空间,三是营造民族文化研究的社会氛围,鼓励和创办民族语言文化研究行业,使有民族语言文化研究的仁人志士有施展才能的空间。
“双语”教学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作为我校“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期间一个新的课题,必将成为新时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思想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巩固“双语”教学成果,扎实工作,求实创新,为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