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节能实践过程与改进措施[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提高建筑节能的措施”。
我国建筑节能实践过程与改进措施
建筑节能是建设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世界建筑发展的大潮流中,建筑节能已成为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节能起步较晚,发展不快。在总结分析我国建筑节能政策体系和推进实践过程的基础上,揭示了我国建筑节能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与障碍,从政府、市场与工程建设过程3个方面提出了节能建筑在建设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推广建筑节能的相关措施。O引言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用有限的资源和最小的能源消费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实施是通过节约采暖供热、空调制冷、采光照明以及调节室内空气、湿度、改变居室环境质量的能源消耗,有效利用太阳能、地热(水)能源来达到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综合技术工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建筑,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颁布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以推进建筑节能的发展,各地区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节能目标和策略,并以公共建筑、示范工程大力宣传节能建筑。经过几年发展,各地建筑节能取得初步成果,以天津市为例,2005年至今,建成三步节能住宅f节能达到65%)1500万m2【1】”。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建筑耗能在能耗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2】,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建筑节能仍然任重道远。尽管我国在推进建筑节能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在技术、法规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方面都还存在很大差距,建筑能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距我国迈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要求还相差较远。1我国建筑节能政策体系
1.1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
我国在建筑节能管理方面,通过发布标准、制定法律、颁布规定3种途径,已初步形成法律法规体系。首先,在标准发布方面,早在1986年,建设部就颁布实施了第一部旨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行业法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f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节能率要求30%;1993年又出台了一部规范旅游旅馆建筑节能设计的《旅游旅馆建筑热能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1995年,建设部发布第二个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节能率要求50%;2005年,建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住宅建设规范》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2006年又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次,在法律制定方面,我国自1998年1月1目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指导全国节能的大法,也是中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立法依据,对建筑节能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最后在规定颁布方面,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于1998年联合制定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f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2000年,建设部以76号部长令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
1.2建筑节能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
建筑和交通是我国能源战略主要关注的两大部门,国务院已把建筑节能列为我国能源战略研究主命题。“十一五”发展规划将建筑节能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建筑节能目标,明确了其任务,且将强化管理机制列入了发展规划。中央部署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10大重点节能工程中,建筑节能也名列其中。国家发改委将建筑节能工程列入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是城市发展与城镇化领域重点内容之一。
2我国推动建筑节能实践过程与特点 2.1示范工程带动节能建筑发展
全国各地已建成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发挥了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作用。目前我国建成的示范性工程包括太阳房、应用水源热泵技术等节能建筑,这些示范工程把各地的节能建筑带入全面执行50%节能标准的实施阶段,许多省、市已开始执行65%的节能标准,很多城市也在进行节能65%的工程试点。在示范工程的影响下,一些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相应出台,公众的节能意识也得到提高,同时还刺激了节能技术的研发,大大推动了节能工作的实施。2.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降低建筑使用能耗
我国既有建筑绝大多数属高能耗建筑,对其进行节能改造可大大提高能源利用率。国家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发布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依据,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内容的国际合作项目的启动则为其提供了交流经验的平台。目前,各地区通过开展改造试点工作,不仅积累了一些改造经验,更为以后进一步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
2.3着力公共建筑工程节能
公共建筑耗能高,节能潜力大,国家已将这类建筑列为重点节能对象。目前,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监管上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各地均按照要求对在建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对使用中的公共建筑进行能耗检测和用能分析,为节能改造指明了方向,突出了重点。2.4以国际合作推动建筑节能的发展
国际合作是学习先进技术经验,推动国内工作快速开展的有效途径。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与联合国开发署、英国建筑科学研究机构开始了建筑节能技术的合作研究。20世纪90年代又启动了中国-加拿大政府建筑节能科技合作项目。目前我国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发展署、欧盟、芬兰、法国、德国、丹麦等国家和组织的双边及多边科技合作已全面开展[3]。我国和世界银行关于供热的科技合作也已启动。这些国际合作项目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
3我国实施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来看,各地的建筑节能都有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6个方面。
(1)建筑节能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技术标准配套还不齐全,执法依据不充分,力度不够。
(2)公众的节能知识太少,节能意识淡薄。
(3)洪热采暖计量收费制度改革还未全面启动实施,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建筑节能推广。
(4)缺乏建筑节能的标志和认证等有效管理办法。(5)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推广应用进度缓慢。
(6)缺乏激励机制,开发商和用户节能建筑积极性不高。4加速推进我国建筑节能应注意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4.1完善与加强政府建筑节能管理
我国建筑节能仍处于萌芽阶段,遭遇到计划经济和特定历史阶段鼓励能源消费等制度遗产的羁绊。加速推进我国的建筑节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更需要政府的调控与监管。
(1)完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我国应建立与完善多层次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提供建筑节能实施的法律保障。从技术层面上,尽管我国在建筑规划设计及施工过程已形成了一些节能标准,还应在材料采购以及建筑产品流通环节制定相关法规,以便通过节能标准选取建筑材料并控制建筑能否上市交易、流通。从法律层面上,为保障建筑节能各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还需一部专门针对建筑节能的法律将其提升至法律地位,真正做到守法者有法可循、执法者有法可依。(2)实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我国政府应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激励政策,如对建筑节能设备实行优惠贷款政策、特别折旧和税收减免措施,对节能设备推广和示范项目实行补贴政策,加大对建筑节能技术开发的财政投入与经济补贴,对节能服务公司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等。
(3)推进城市采暖收费体制改革。一些地区现在仍采用按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的制度,阻碍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国家应加快城市供热收费制度改革的步伐,制定合理的收费办法,以经济措施促进建筑使用节能,为全寿命周期推进建筑节能扫除障碍。
(4)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力度,唤起大众节能意识。政府应建立与完善建筑节能消息平台,利用有效的信息途径传播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普及公众节能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还可通过公示示范节能建筑节能效果和处罚不执行节能标准的单位等手段,引导公众主动实施建筑节能。
(5)加大节能检测技术开发投入。建筑节能发展需要检测技术来保驾护航,目前我国的节能检测技术还不成熟,政府可通过基金项目、颁发专利等方式加大检测技术研究的科研投入,建立节能研究检测中心及实验室[4],尽快开发并推广适合国情的节能检测技术和计算机节能分析软件,以检测手段现代化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健康发展。
4.2规范与强化建筑节能市场运行机制 我国建筑节能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正逐步迈入市场手段推动发展的新阶段,将市场机制引入建筑节能管理,可有效刺激节能建筑的需求与供给,有利于建筑节能市场健康快速的成长。
4.2.1采用“合同能源管N(EMC)”,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本质是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能源审计、改造方案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培训以及项目融资的一条龙式服务,并从企业节约的能源费中取得利润。这种基于市场机制的模式不仅可使国家、用户及节能企业多方受益,还可有效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因此,我国应通过完善建筑节能投资、融资和担保机制,促进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为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发展的条件。
4.2.2实施能效标志制度,发展节能产品认证
建筑能效标志载明了建筑物及建材产品的能耗或能效指标,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关于建筑物能耗方面的信息,鼓励消费者购买能效高的产品,从而刺激开发商为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开发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商也不断生产节能材料,进而带动整个建筑节能市场的良性循环。
4.2.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建筑节能市场化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可促进节能建筑快速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购买力提高,对居住舒适性要求也越来越高,节能建筑开发商应紧抓节能建筑性能优,全寿命周期费用低的特点,采用各种竞争手段(如:广告、售后服务等)大力宣传节能建筑,从需求端拉动节能建筑发展,从供给端驱动建筑节能,全面开拓节能建筑市场。4.3实施建筑节能全过程控制
建筑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很多环节。要提高建筑能效,有效实现建筑节能,应加强建筑工程决策、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及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节能监管和控制,从而把一系列满足质量要求的节能材料、产品及设备进行最优化的集成、组合,达到全寿命周期提高建筑能效的目的。4.3.1严把节能材料、产品、设备质量关
节能材料、产品、设备是建筑节能最基本的构造元素,是提高建筑能效的物质基础和重要途径。采用材料、产品、设备节能效果以及相应的建筑施工技术、工艺决定了建筑能效水平高低,加强材料采购以及建造施工过程节能检验与控制力度,就可以有效确保满足建筑节能的质量要求。同时,不同材料、产品以及设备的价格也决定着建筑节能的经济性,故在选用材料、产品和设备时,应注重利用环保经济的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以提高节能建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4.3.2注重围护结构和设备系统的综合节能
为使整个建筑物达到一定的能效水平,应从围护结构和系统设备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围护结构的节能是指对建筑周边的自然环境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建筑本身的朝向、高度、室内功能等特点,通过采取有效的技术,选用符合节能标准的节能材料、部品,从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结构上采取措施,减少建筑的使用能源。设备系统的节能是指按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类型,选用达到一定质量要求和能效比要求的设备和产品进行组合,从而提高整个建筑物的用能效率。要提高建筑物的能效水平就应两者兼顾,若只注重围护结构,例如北方地区没有进行供热系统的改造,就会造成房间内部的温度过热,房间中没有安温度调节方面的装置,用户只能开窗散热,导致能源浪费;反之,若只抓系统设备的运行效率,由于门窗、墙体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较差,即使系统设备的运行效率很高,且具有可调控的装置,也会因为围护结构的节能措施不够造成能源的大量浪费。4.3.3实施全寿命周期建筑节能的全程控制
建筑节能贯穿建筑建造使用全过程,其能效水平的高低与各阶段相关主体对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执行力度有很大关系。要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节能最大化,就应做好各阶段的节能工作。
(1)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作为工程项目的开始,在此阶段就应考虑建筑节能方面的投资,对所采用的节能技术、达到的节能效果及资金的增量成本应有一个合理的专题论证。这有利于以后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节能管理。
(2)规划、设计阶段。建筑师应从整体综合设计概念出发,坚持与能源分析专家、环境专家、设备师和结构师紧密配合,针对建筑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气候特征,重视利用自然环境创造良好的建筑室内微气候,以尽量减少对建筑节能设备的依赖。具体可通过合理选择建筑的地址、采取合理的外部环境设计与合理设计建筑形体,以改善既有微气。
(3)施工建设阶段。施工阶段把工程建设的各物质要素按照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科学、合理地整合,并最终形成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节能工程。施工阶段涉及的相关主体较多,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为保证工程质量,各单位应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加强建设各环节建筑节能的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在注重利润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确保节能建筑质量。
(4)使用运行阶段。建筑物是否节能不仅取决于建筑本身的节能特性,而且依赖于使用运行环节的节能效果。若运行环节系统紊乱、调控失常、围护结构损坏、冷桥滋生或冷风渗透等,即便再好的节能设计、再精细的节能施工,也会出现“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因此,应加强节能建筑运行使用管理,这是落实建筑节能指标、降低建筑能耗的终端环节。5结语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发展节能建筑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建筑能耗占能源总耗的比例大,在我国实行节能建筑任重而道远。我们应正视我国建筑节能的实施现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节能管理政策和改进措施,大力发展节能建筑,提高能源利用率,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取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