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工程系奖学金评定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法(2012年修订版)
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学生评优、奖学金评选、学生干部任用、党员发展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关系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为规范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强化具体操作,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每位学生的测评,我系从实际情况出发,特编制本学生评定办法。
2011—2012学年度我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原则上以《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11年)》为依据,从我系专业学科特点、学生管理等实际情况出发,具体评定方案如下:
一、基础分项(德育素质、学业成绩、体育素质三项的相加总和)------该项分数在班级前40%的同学才具备本次评奖格。
1、德育素质:12分(旷课超过3次以上、有抽烟、夜不归宿现象的同学,最多赋8分)
2、学业成绩:(年度)成绩总分/学科数×80%
计算公式:A=(A1+A2)/2*80% 其中A1、A2分别为学生该年度第1、2学期平均成绩。计分说明:
1、各功课以百分制计算,考查按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和 不及格50分的标准计算。
2、补考、重修按原考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
3、部分不计入计算的科目,由辅导员审定,在同专业间施行。
3、体育素质:8分(以体育成绩及格为标准,不及格以6分算)
二、加分项(总额度不超过12分)
1、学科竞赛、科技成果获奖加分:获奖等级加分(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
系级奖励(1-1.5-2)分南湖学院奖励(1-2-3)分
校级奖励(2-3-4)分省级奖励(4-5-6)分
国家级奖励(5-7-9)分(优胜奖或鼓励奖适当加分)
2、学生活动、体育比赛获奖加分(校以下活动多项累计不超过4分)
社团奖励(0.6-0.8-1)分系级奖励(1.2-1.5-2)分
南湖学院奖励(1-2-3)分校级奖励(3-4-5)分
省级奖励(4-5-6)分国家级奖励(6-8-10)分
此项一般是指个人性的比赛类活动。除一、二、三等奖外,其他名次,按照级别、规模以参加活动适当加分。体育比赛破记录另再加一分。
3、活动加分:组织者(策划者、实施、总结)(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班级活动0.5分社团活动0.8分
系级活动1分南湖学院级活动1.5分
校级活动2分市级活动3分
省级活动4分国家级活动5分
(社团活动加分仅限青春联盟、创业者举办的各项活动)
4、参与活动项加分:(可以作为团体类多人参加项目的加分方法)
班级活动0.2分社团活动0.3分
系级活动0.4分南湖学院级活动0.8分
校级活动1分市级活动1.5分省级活动2分国家级活动3分
(社团活动加分限青春联盟会、创业者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各项活动累计不超过4分)
5、发表作品加分:(校级以下累计不超过5分)
系级刊物发表:0.5分南湖学院刊物发表0.5-1分
校级刊物发表1.5分市级刊物发表2分
省级刊物发表4分国家级刊物发表5分
6、技能证书加分:
英语四级达425分2分英语六级达425分4分 计算机证书: 省级二级1分国家二级2分 其他个人证书根据与专业结合程度、等级情况而定:1-4分
7、干部加分:(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干部,不重复加分)
班级干部(含寝室长): 根据其具体表现、岗位情况加0.5-1分 系干部、院干部、社团干部:1分
助理班主任:2--3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获得系优秀干部、先进个人、优秀社团先进个人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可在此基础上加0.5分;具体表现评定由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评定)
党校优秀学员:系级0.5,院级1.58、其他加分项目
1、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0.6分(1次,需要相关证明与盖章)
2、院级、系级阳光模范寝室:每人0.5分(寝室长另加0.5分)
3、社会实践(含三下乡等):视和专业结合程度加1-2分(必须有单位证明并盖章,且贯穿一定时间段;普通的以赚钱为目的的社会或商业兼职,一般不予以考虑)
4、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女生等荣誉:加0.5分。(不含院系三好学生)
三、减分项
1、旷课、旷早晚自习等扣分:经学习部或老师查课核实无误者,旷课1节扣0.5分,旷早晚自习2次作旷课1节处理。在学院《情况通报》上,旷课被通报的,经核实,旷课1节扣2分。长假前后提前或晚到未请假的,旷一节扣2分。
2、凡受警告、严重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不参与奖学金评选;取得评奖资格但有不及格科目的,每1门课程不及格的,扣2分。超过(含)2门的,每门扣3分。
3、寝室卫生脏乱差被系、院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每次分别扣1分,拒绝检查的寝室成员每次扣2分;一学期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4、晚归或通宵不归者每次扣3分,一学期三次晚归或通宵不归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说明:(本方法由系部负责解释)
1、基础分项(即学习成绩)进入班级前40%的同学才具备本次评奖资格。
3、全系原则上以不同专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全年级同一专业进行全年级排名。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学生成绩排名为主,其综合测评成绩作参考。助学金的评定,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
5、成绩由系部提供;各加分项出具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且必须是评奖年度期间内所获。
6、如在同一活动中既是获奖者,又是组织者和参与者,不得累计加分,按最高分评定。
7、他未尽事宜,请立即找奖学金评定老师咨询,以便立即在各年级协调一致。
五、操作程序:
1、班干部在全班对评定办法进行宣讲,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5人以上测评小组,学生代表必须民主推荐,并上报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如发现有干部故意指定或违规操作,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并给与严肃处分,同时减少班级评奖名额。
2、由班干部到老师处收集和核实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然后以班会形式,公开由同学核实成绩;测评小组收集同学们的各类加分项的证明;进行排名核对,公布排名结果;班主任签字,并交系部存档;
3、系辅导员综合审查,签字;
4、领导审批。
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2年9月25日
2、综合成绩=基础分项+附加分(即加分与减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