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违法滥用瘦肉精无门_建立教学长效监管机制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6:24: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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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违法滥用瘦肉精无门

----河南省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倪齐学 扶廷成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央视“3.15特别行动”曝光河南省“瘦肉精”猪肉事件后,河南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杜绝“瘦肉精”事件不在该县发生,确保监管长效化、机制化,该县积极探索建立“瘦肉精”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大投入,建立基地保障机制。该县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以标准化规模养殖为依托,强力推动淮南猪、固始鸡、本地黄牛、槐山羊等优质畜禽产品生产,形成独具特色的示范基地、示范场。先后获得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3个,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2个,面积达6万余亩。为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基地建设,该县在食品安全经费方面给予了有力保障,当地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年均安排100余万元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予以追加。同时,每年向种植养殖企业提供100余万元贴息贷款,从而为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齐抓共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当地政府将联合执法摆上了每月一次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重要议程,建立起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环环相扣、一环不落。药品市场监管:严密排查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查看有无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品规兴奋剂原料及其制剂的行为。同时与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签订《兴奋剂专项治理生产(经营)企业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生产、不合成、不销售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原料及其制剂,如有违反兴奋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后果自负。有效防止了违禁药品被不法分子利用,流入畜禽养殖环节。养殖环节:加强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抽检力度,从源头解决滋生“瘦肉精”问题。监管部门对畜禽产品养殖场户特别是散养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监管到户,与畜禽养殖场户签订严 1

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畜禽屠宰环节:监管部门对屠宰企业全面实施驻场监督检测,实行人员驻场监督、流水线同步检测。屠宰企业建立畜禽屠宰购销台帐、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了畜禽来源和屠宰加工后的肉品去向可追溯。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企业使用的畜禽产品100%有定点屠宰票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环节。市场流通环节:严厉打击收购、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肉品的行为,监督肉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帐制度,规范市场交易秩序。餐饮服务环节:重点从畜禽产品及其制品的购货渠道、原料台帐登记、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了含“瘦肉精”等畜禽产品流入餐桌。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该县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通过当地电视台、报刊、政府公开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和监管整治“瘦肉精”的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件,定期编印食品安全信息简报,及时通报食品安全质量情况,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营造了监管整治“瘦肉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同时加强对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养殖场户的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完善有关操作规程,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引导自律,建立诚信守法经营者评选机制。该县大力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开展评选“诚信养殖场户”创建工作。对养殖方法科学、不使用违禁药品、畜禽品质优良的养殖场户,授予“诚信养殖场户”称号,扶持发展资金向诚信企业倾斜;评选“守法经营者”。对诚信经营、管理规范、遵章守法的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生鲜肉和肉制品加工企业、生鲜肉和肉制品销售店、饲料兽药加工及销售单位、畜禽经纪人等经营主体,授予“守法经营者”称号,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

强化检测,建立检测检验机制。当地政府在开展食品安全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着重对使用违禁药物的监测频率,及时掌握和科学评估畜禽及其产品质量

安全状况。做到畜禽检疫监管与“瘦肉精”监测同步,养殖企业在畜禽出栏前要进行“瘦肉精”自检或委托检验,严防有问题畜禽出栏,并对企业自检或委托检验结果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畜禽不出具检疫证明。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屠宰与检疫同步, 严禁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畜禽产品流入消费市场。同时加强畜禽购运监管,对进入辖区未经检验检疫、私自调运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加强监督,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该县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多年来一直执行有奖举报机制。公布了县政府县长热线、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受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和处理举报。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货币奖励,奖励金额为案件罚没款金额的二分之一。通过建立有奖举报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杜绝了违法经营、购买使用严禁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该县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等方面的重点建设,保证应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组织、高效运转。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从事故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报告及事故应急响应和保障等方面作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定期组织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瘦肉精”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将迅速、果断地得以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强化问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该县通过问责追究,促进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促进生产经营者讲承诺、讲诚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当地政府组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区、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对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照有错必究、过责相当的原则,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管理。对隐瞒、包庇、袒护、纵容违法行为的;擅自改变处罚种类或幅度,以罚款代刑罚的;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罚。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对相关责任人都要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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