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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法规汇总
一、董事、监事提名
(一)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单位提名。
建议:股东董事、监事统一由股东单位提名,独立董事可由股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名,职工董事、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需党委核准。
依据:
(1)《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发起人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席位保持不变;
(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代表或董事长提名……;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 董事、监事提名,由股东单位按股权大小依次提名一人……;
(4)《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第九条 独立董事通过下列方式提名:1.单独或者联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名,但每一股东只能提名一名独立董事;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3.监事会提名;
(5)《监事会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第五条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工会组织会议推选,党委核准产生。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构成。
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可设副主席。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三名。
依据:(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 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行使职权。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2)《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
(3)《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 ……董事可有公司职工代表,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由股东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并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
(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第十一条 担任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能够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
第十二条 担任保险公司其他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财会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被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满规定年限的;
(三)因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十五)项规定的情形,中国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独立董事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备五年以上财务或者法律工作经验;
3.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的,应当具有较强的识人用人和薪酬管理能力,具备五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近三年内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十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2.近三年内在公司或者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9.股东大会通过的拟任董事,以及董会、监事会选举生产的董事长,应由保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任职; 监事原则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可任职,无需核准。
三、换届程序安排
(一)提议换届
有提案权的股东单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前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换届的决定。
依据:
(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 每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须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2)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权力的为①《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推荐候选人
由董事会办公室向各股东单位发送《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通知》,明确董事、单,确认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三)正式选举办法
1.召开公司特别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2.换届选举运用提名等额选举制。
3.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按照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其中非独立董事选举表决,采取按候选人名单逐个表决,并按股权份额投票,获总股份数50%以上的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选举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且提名股东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获半数以上票数的候选人当选。
依据:
(1)《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条 董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2)《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3)《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对得票相同但只能有一人进入董事会的两位候选人需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4)《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由股东提名的,对其提名的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提名股东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不得
1(4)按每人一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担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选举董事委员,获多数票者当选。
(5)按每人一票制,选举风险与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委员,主任委员可以由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担任,获多数票者当选。
(6)按每人一票制,选举投资运用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委员,主任委员可以由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担任,获多数票者当选。
(7)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由非董事、监事、公司总裁身份的人员担任。
5.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选举
(1)由监事会按每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监事会主席,获多数票者当选。
(2)由监事会按每人一票制,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监事会副主席,获多数票者当选。
6.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后续工作(1)非连任董事、监事报保监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2)选举生产的董事长报保监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3)非连任独立董事待保监会资质审核后在《中国保险报》上刊登独立声明;
(4)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