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的困难与策略_论新形势下反腐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6:16:2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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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的困难与策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论新形势下反腐败”。

摘要:反腐倡廉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中国,腐败问题成了一种社会生态。贪污贿赂问题,困扰着中国许多年,经过许多法制制度和政策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这个问题依然未曾解决。如何在新形势下积极进行反腐败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话题。

困境一:

“小腐不查,大腐难查”,是中式腐败的普遍特征。小腐败常常被忽视或容忍,带病提拔、边升边腐成为一种现象。“零容忍没有成为制度性约束”,“苍蝇”早晚练成“大老虎”,待到“大老虎”被抓被查,涉案复杂,贪腐巨大,政治影响恶劣。“大老虎”涉案人员及行贿受贿盘根错节,政治成本和反腐败成本剧增,成为反腐败困境之一。

困境二:

“一把手”成为腐败多发的“重灾区”,原因何在?根源在于其位高权重,失于监督。身边人知情知底,但处于下位,无法监督,更有人还想结成“恩庇关系”,一路攀附升迁,更加不敢监督。有权监督的上位机构,鞭长莫及,不知情,不知底,难以构成日常化的全程监督。腐败网络式的“窝案”、“大案”由此坐大生成。等到一朝事发,“拔出萝卜带出泥”,“大老虎”之庇护下的“小老虎”、“小苍蝇”成串成伙,反腐败难度加大,反腐败链条延伸,成为反腐败的困境之二。

困境三:

没有全程监控式的反腐,法治化反腐水平难以提升。十八大后,公共舆论与广大民众越来越多地参与有效反腐,然而民主反腐的氛围还有待形成。国家、舆论与民众反腐败的制度合力需要整合。这是反腐败的困境之三。

困境四:

自从新一届党中央开始严厉反腐败和去“四风”以来,国内外一些人便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惆怅和纠结:一方面,他们赞成反腐败、去“四风”,因为腐败和“四风”对中国的伤害太大了;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因此使党和国家蒙受某种“损失”。

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因反腐败、去“四风”,一些以公款消费为对象的高档餐饮业被冷落了,有人以为这样会使餐饮和饭店业萧条,不仅影响就业,还会削弱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还有,像东莞的扫黄打非,有人曾以为涉黄产业大约占东莞GDP的10%左右,如果严厉打击,彻底铲除,会影响一些人的就业,东莞的“繁荣”不仅难以保持,发展指标也难以实现。其次,行贿犯罪是产生受贿犯罪的直接根源,腐蚀性、危害性极大。但观察历年来多地曝出的贪腐大案,受贿者被绳之以法,行贿者却较少得到应有惩罚。如果不能在源头上根除腐败的手段和方式,那么一切的高调反腐败政治活动和谋划也只算是捕风捉影。

二:反腐之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监管力度

我国目前正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我国自改革开放开放以来,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从未停止。国务院新闻办2010年12月29日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该书称,为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为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以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依法依纪惩治腐败,中国制定并不断完善包括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在内的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实体性法律法规。但是,虽然我们有法律了,但是我们还要加大执法力度。法律是死的,要让它真正发挥作用只有通过纪委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合作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有些地方,官员知法犯法,将法律玩弄于手中,人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更加助长了官员嚣张的气氛。因此我觉的我们国家应该加强纪委部门的建设,使纪委部门真正有实权,不被官员收买,真正履行他们反贪的作用。同时除了纪委还是不够,监管应该是方方面面的,加强政府行政部门的相互监管,打破官员官官相护的网络,让他们相互监督,同时还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制度及各种奖励,鼓励人民群众揭发腐败官员,切实维护政府形象。

(二)落实“主体责任”

强调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新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发力反腐倡廉,法纪约束日益强化,一批“苍蝇”“老虎”受到查处和追究。接连挖出的腐败案件既振奋人心,也说明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一些案例表现出来的“情人反腐”“网络反腐”现象表明,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该抓的没抓起来,该管的没有管好。

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党风政风出现问题、出现腐败案件,主要责任在党委。党委的领导权、管理权同时意味着责任,核心是选人用人、管理干部的责任。大量腐败案例警示,一些党委选人用人积极大胆,教人管人马马虎虎。一些党委领导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作风问题不愿提、不愿管,怕得罪人,怕承担失察、监督责任,影响自己前途,直到“东窗事发”才被迫检查、整改。

(三)打破反腐的“禁区”神话 官场“安全地带”,其实就是反腐不会触及的“禁区”。包括部分官员在内的一些人相信,只要进入这些区域,就可以远离各级纪检部门和法律法规监督的触角。诸如级别越高越安全的权力上游、离退休后平安落地、退出党政一线转入人大政协“软着陆”,甚至还有“自家人”的纪检部门,都被视作能够有效回避反腐打击的“法外之地”。

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原则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例外和“禁区”。深入各个传说中的“禁区”的肃清行动,越来越清晰、坚定地表明,反腐力量“无孔不入”,无坚不摧。也只有打破一个一个所谓“禁区”,也才会让人相信建设清廉政治的可能和决心。参考文献:《个一个打破反腐的“禁区”神话》——作者李杏

《反腐败要从“小”抓起》——环球时报 作者:周少来

《如何看待反腐败的“损失”》——来源:内蒙古日报

《反腐倡廉 要害是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 新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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