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区政办发〔〕9号_镇政办发20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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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区政办发〔2010〕9号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牡丹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八日

牡丹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9号)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0〕1号)精神,区政府确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牡丹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任务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力争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全面优化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环境,基本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的景观和视觉效果,全面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指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分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和建筑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内两部分。其中,建筑控制区是指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不少于以下距离的范围:高速公路50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

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增设必要的展示牡丹区自然、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等的标志、标牌。

(二)改善、提升绿化效果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注重生态景观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要求。

(三)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

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清、四刷”措施,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对破旧建筑、坟墓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或粉刷,同时,杜绝出现新的乱搭乱建、乱建坟墓现象;对沿线的砂、石等建材市场、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经营场所进行迁移或遮挡;对建筑控制区内的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和其他堆积物进行彻底清理。

(四)加强穿村路段的环境整治

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开,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要力求整齐,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破旧建筑要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要对公路两侧的集贸场所进行综合治理,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各单位实施方案和排查情况要于4月15日前报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业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4月17日-7月15日)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治计划安排:

1.2010年5月10日前: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和穿村镇路段的整治工作全部结束;建筑控制区及可视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公路和其他道路可视范围内部分,县道整治工作全部完成,乡道整治工作完成70%,村道完成50%。

2.2010年8月25日前整治工作全部结束。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25日-12月31日)根据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全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分别在2010年5月和2010年9月分两次考核评比,2010年12月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评比结果计入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考核体系,对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技术检查力度,及时处治桥梁、涵洞病害。注重科学检测,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落实好桥梁“危桥动态报告”制度和“桥梁动态监管”制度。保持桥梁、涵洞各部件完好无损,保持桥头、涵顶平顺无跳车,泄水孔畅通,排水设施完好,桥涵下水流畅通无阻塞,桥梁两端设置规范齐全的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区公路局)

(4)沿线设施。加强沿线设施管理,确保公路沿线设施齐全,配置合理,功能适用。保持与路面中心线相适应的流畅、顺适、鲜明的公路标线,设置规范齐全的公路交通标志、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道口桩。此项工作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区公路局)

(5)公路绿化。公路路肩边坡绿化根据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合理利用公路两侧及公路现状用地内的可绿化空地,凡公路两侧靠公路边坡,非公路树木由沿路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清除,由公路部门按标准重新栽植。按照自然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绿化设计与周边环境的关系,达到绿化美化效果。加强沿线绿化抚育,消除绿化空白路段。此项工作4月底完成。(责任单位:沿路各乡镇办事处、区公路局)

(6)公路安全保障。贯彻“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认真组织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安全保障工程,扎实细致做好安全隐患路段的调查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安保工程实施规划。按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细则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我区公路特点,全面完善公路安全

确保道路桥梁通行安全。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公路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案件法律审核制度,加强对公路执法文书的统一管理。此项工作4月底完成,全年保持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区纠风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市技术监督局牡丹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3)通行费征收管理。加强收费站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收费、监控系统运转正常和各站区环境整治。加强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效率,避免阻车现象的发生。公安、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偷逃通行费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暴力抗费、扰乱收费秩序行为,营造良好的收费环境。加强收费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此项工作4月底完成,全年保持通行秩序。(责任单位:区公路局、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4)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地方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

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路面、堵车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车辆处罚力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堵车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0商局牡丹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市行政执法支队牡丹区大队,区城乡建设局)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平交道口或地面构筑物,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办理许可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或恢复公路边沟原状。(责任单位:区公路局)

公路沿线乡镇办事处驻地的临街店铺、建筑物进行统一粉刷,商铺建筑物所设立的灯箱、广告、店牌要求样式统一,布局合理,美观大方。(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设置

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许可手续;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责任单位:区公路局)

合理增设安全交通宣传的非公路标志。(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合理增设展示菏泽人文景观的非公路标志。(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4.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环境治理

高速公路用地以外,可视范围内500米,绿化无断档,无垃圾场,无遗弃废旧建筑物,距高速公路近的村庄,应从高速路可视的一面刷新,无乱搭乱建现象。对公路可视范围内生态环境进行合理整治,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农作物秸杆,严禁在2因地制宜搞好绿化。乡道和村道要达到:保持路面无严重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要全部进行适宜的绿化,要完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7.加强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整治

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开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建筑要力求整齐,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破旧建筑要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责任单位:沿路各乡镇办事处、区公路局)

8.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取土、倾倒废弃物及其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活动的整治

严禁在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取土、倾倒废弃物及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打通竹节沟,保持公路边沟水流畅通,无长年积水。(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区水务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扎实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公安、交通、公路、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路局。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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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区长 区人大副主任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副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牡丹分局局长 区纠风办主任 区公路局局长赵君成区财政局局长 石绪鹏

区农业局局长 魏玉斌

区林业局局长

闫志群

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区分局副局长 任立斌 杜文平 马

涛 王

静 邵宗庆 卢海军 李明强 仝卫东 李学进 李凡建 任崇光 陈金峰 赵弟波 吕洪峰 姚

峰 党

勇 张建国 李希靖 区规划局局长

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 市行政执法支队牡丹区大队大队长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水务局局长

市环保局牡丹区分局局长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市工商局牡丹分局局长 区地税局副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区公路局副局长 西城办事处主任 南城办事处主任 北城办事处主任 牡丹办事处主任 万福办事处主任 何楼办事处主任 沙土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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