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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座谈提纲
首先,我代表藁城市委对中组部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治理跑官要官这项工作,市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各级干部会议上多次指出,要求纪委监察和组织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这些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下面,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重点将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请大家给予指导。
一、主要做法
一是重导向,使干部不必跑官要官。在选人用人上,市委坚持把民意调研、民意调查、民主推荐等作为选拔干部的基点,努力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在干部调配时,对那些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领导科学发展有能力、推动科学发展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坚决提拔。同时,对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专业知识强、有一定综合管理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的年轻干部,着重培养、大胆启用。真正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2009年3月,组织市四个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干部、市直部门一把手、乡镇党政正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第一次“海推”,依据推荐结果,4名同志被任用为市直单位一把手,2名同志被任用为乡镇党委书记,10名同志被推荐为单位副职。今年3月,在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进行了第二次“海推”,依据推荐结果,6名同志被任用为市直单位一把手,4名同志被任用为乡镇党 1
委书记,4名同志被任命为乡镇长。为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工作主动性、能动性,在2010年以来,在干部调整中,市委常委会对正科级干部人选均进行了票决,在全市广大干部中引起了较好反响。
二是严程序,使干部不能跑官要官。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市委始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任免程序去做,坚持做到了履行程序一步不少、执行程序一步不差、运用程序一步不漏。在民主推荐上,坚持所有人选一律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座谈推荐,优先使用综合得票排名靠前、德才素质好的干部。同时,不简单地唯干部调整动议时民主推荐结果为准,而是与近三年年度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情况相结合,杜绝因拉票而出现“黑马”和简单的以票取人现象。在干部考察上,认真执行考察预告等制度,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扩大考察渠道和范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内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议事和决策规则,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在民主基础上集体决策。同时,在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持做到“五个不研究”,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应参会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研究;反映的问题没有核实清楚的不研究。
三是明纪律,使干部不敢跑官要官。市委明确规定,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许官送官”、“跑风漏气”、“拉票贿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及“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现象和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和纠正。建立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突出问题,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立项督办或直接查处。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察失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根据问题出现的环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去年的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中,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市委要求党员干部在换届中自觉做到“五忌、六不”,中组部换届风气督导组、省委换届巡视组对我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中组部将我市汇编的换届纪律资料在全国展出。公推直选出的张家庄镇党委领导班子,以及选优配强的其他13个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群众满意率和认可率都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个别领导干部对治理跑官要官工作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不能从根本上认识这种现象的危害。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的不够理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和探索,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较为完善的网络,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党外监督;既有人大、纪检监察和司法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领导干部已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这些监督,较为有效地防止了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等行为的发生。但是,目前这个监督网络中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的联系和联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监督网络整体合力的发挥。
三、有关建议
我认为,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跑官要管现象发生,就必须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在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上狠下功夫。
1、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是做好领导干部跑官要官等专项治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认为,要贯彻《条例》,真正把政治上强、有组织领导能力、作风正、清正廉洁的同志选拔到党政领导岗位,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好推荐关。要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凡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二是把好考察关。要求考察组考察之前,必须制定科学的考察方案,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定考察人员的责任。考察时,既重视与考察对象的主管领导座谈,又注意与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人员了解情况,以全面真实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和历史表现,为市委决策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对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情况,或有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及向考察对象讨好许愿的,一经发现,要严肃予以处理。三是把好决定关。干部任免必须要坚持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能搞领导圈阅,不能搞临时动议,不能搞一言堂,不能以书记会代替常委会。召开常委会时,在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市委常委到会的同时,还要坚持市人大、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对由市人大和市政府决定任免的干部,在市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后,还要及时履行法律程序。
2、认真解决干部考察和干部使用中的问题,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在选人上,改传统的“伯乐相马”为“赛场赛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优胜劣汰,让每个干部都感到竞争的压力,调动他们创业的积极性,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能。在调整领导班子时,对肯干事、能干成事、不跑不要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对那些尽管比较成熟、本可以提拔重用的干部,如果跑官,不仅不能提拔,还要提出批评;对那些不干工作,把心思全用在跑官上的,要严肃批评,并有选择地进行曝光;经查实确属跑官要官而得到提拔的人,要坚决从岗位上拿下来。要想真正选好用好人,就必须真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健全集中考察和平时考察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干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制度,对失察、违纪、搞不正之风的相关责任人一定要追究,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要使干部自觉意识到,跑官要官和送钱收钱是一种不正之风,是个人主义思想恶性膨胀的表现,把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
3、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监督意识。首先要强化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要从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入手,把领导干部世界观的改造与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其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宗旨和“三观”教育的同时,广泛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党政领导干部的惩处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参与监督,个个乐于
监督”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监督工作的认识,才能有力地做好领导干部跑官要官治理工作。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一般干部和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身边的干部和群众熟知干部监督各项制度和措施的内容,使大家明白“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和“监督结果”,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二是注重用身边的事例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和群众,使监督者看到自己的监督举报成果。三是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以不同的处理;对监督不力的,要及时追究监督部门的责任,并将责任追究的结果与监督部门的奖励挂钩,与具体承办人员的年终考评和使用挂钩,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