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广州建筑业联合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广州市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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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表彰在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建设行业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并推荐优秀项目经理到省建协、中施企协等协会参加评选,规范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第三条 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工作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四条 申报者所在单位须是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第五条 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承建的工程,近5年应获得过市、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样板(示范)工地奖;
(二)仍在项目经理工作岗位,并在近3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近3年所负责工程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总 则
(四)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五)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合同;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应用,重视项目管理和技术创新;
(六)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六条 申报者填写《广州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第七条 申报者如实撰写5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四章
第八条 申报者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后,向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办公室推荐。
第九条 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办公室初审后,交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第十条 被评为“广州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由广州市建筑业联
合会颁发证书,并在网上公告。
第五章
工作纪律 评审程序第十一条 申报者和推荐单位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确保质量。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评选表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