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绩效工资奖励办法(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绩效工资奖励分配方案”。
榆林市第二十小学10%绩效工资奖励办法
(修订)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水平,改变教职工中福利待遇上的平均分配方式,奖勤罚懒,凝聚团队力量,树立“校荣我荣”的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实施范围:榆林市第二十小学在编并在职的教职工
二、分配办法
(一)离岗、借调、交流轮岗教师的分配办法(1)离岗教师按下发金额的平均数发放(2)借调到教育系统外的教师不予发放(3)借调到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教师不予发放(4)支教教师由原单位按本份发放
(5)学校之间借调、交流轮岗教师,已经办理调动手续的教师,由工作单位提供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交原学校按本校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二)在职在岗的分配办法:各类奖励+量化考核
1、出勤、值周、培训、加班、多代课奖励:(1)出勤奖:签到一次2元。(2)值周每天补助5元。
(3)教师节假日参加城区内市、区培训,每天补助40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除外)上级补助的学校再不予补助。
(4)节假日值班、加班全天补助30元,半天补助20元。(加班必须是利用节假日、休息日集体组织的加班、值班,以及下班后学校安排的加班等,上班时间的培训除外);由学校部门负责人提供,经学校审核后实施。
(5)超课时(多代课)执行标准:照班每节10元,上课并批改作业每节20元;(课时不足者多代课只计课时量,不给补助。)
2、各类荣誉奖励:
(1)学校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集体奖励,人均分别奖励为400元、300元、200元、100元。主要负责人和辅导教师分别奖励200元、100元。
(2)校级团体奖:年级组、教研组依据评价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人均分别奖励100元,90元,80元。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集体活动中年级组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每人100元、90元、80元。
(3)个人单项奖:获得校级师德标兵、岗位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党员的奖励200元;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政府奖分别奖励260元、300元、360元、400元;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单项(部门)奖分别奖励120元、150元、180元、200元;荣获学校单项奖优秀辅导员50元,在学校举行的读书、书画、基本功测试等各类比赛活动中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上级部门给予奖励的,学校不再奖励,只在量化考核中加分)。
(4)科研成果奖:学校承担的研究实验课题通过成果鉴定的,按国家、省、市、区级给课题组负责人奖励150元、120元、100元、80元。参研人员100元、80元、60元、40元,校本研修通过市级认定者,奖励60元。(以学校统一组织的为准)
(5)科研论文、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在国家、省、市、区级获一等奖(或发表)分别奖励70元、60元、50元、4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40元、3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20元。(获奖作品以上级文件,学校统一组织为准)
(6)教学质量奖:
①学期教学质量奖:由教研室组织的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的学科,同年级同科目第一名奖金100元;第二名,奖金80元;第三名,奖金60元;第四名,奖金40元。
②教学质量进步奖:任课教师教学成绩(以期末均分算)名次每前进一名奖励50元,两名100元,以此类推。
③期末考试不参加统一命题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技等科目成绩奖只按等级奖执行。
A.评比办法:获奖人数参照语、数、英、综科任教师获奖比例,艺术(综合)组分别进行打分评比,分值以学生评分为主占,按所得分从高到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等级奖励人数不能平均分配,一等奖人数少于二等奖及三等奖人数),分别奖给获奖教师80元、60元、40元。
B.校委会成员属该项参评对象,按全校教师该项平均奖励计算期末奖金,校委会成员兼代主科,取主科或校委会计算奖金办法中的最高奖励。
(三)量化考核:
去除以上奖励,剩余金额全部用于量化考核,请产假者扣除请假期间的1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说明:
1、其他设奖事宜对照有关条款执行。
2、本奖励办法从2015年7月执行。
3、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
榆林市第二十小学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