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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学法用法复习要点
※※行政问责的内涵及范围。
行政问责是指行政人员有义务就与其工作职责有关的工作绩效及社会效果接受责任授权人的质询并承担相应的处理结果。
行政问责的范围,即“问什么”。从管理不善、政绩平平到用人失察乃至决策失误,包括对行政活动正常运行,以及行政效能、行政效率、行政质量、政府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可能造成潜在负面影响的行为等都属于问责的范围之内。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哪些?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表现: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使人的任务的;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什么是食品召回制度?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召回是怎么规定的?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根据食品召回程序的启动方式,食品召回分为食品生产者主动召回和监管部门责令召回两种。
※※《刑法修正案七》对保障网络安全是如何规定的?
增加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程序、工具罪。
(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提供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具体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消费——污染排放”的单项模式,循环经济则是一种“资源
——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封闭模式。如南方蚕区的“桑基鱼塘”经济活动最符合循环经济模式。
※ 某企业于2008年销售了2006年积压的一批货物,对这批货物计税,应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
易行为无效。
※ 说明行政机关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依据,如政策形势、公共利益、惯例公理等的是行政正当性
理由。
※ 行政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错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 对于确认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主动召回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责
令召回。
※ 劳动者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法律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外资并购企业或者以其它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律规定进行经营者
集中审查外,还应当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 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的事实的形式一般有三种:公告,面知,函告。
※ 行政救济权从狭义上说,一般指的是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和请求行政赔偿权。
※ 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
人权利。
※ 根据《实施条例》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五、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六、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等等。
※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如在福建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在日本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北京的企业、在福建省注册但在中东开展工程承包的企业等,就属于居民企业。
※※案件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由某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为了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甲公司采取了下列措施:①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给公司提供资金周转。②为了缩小行政开支,股东会决定由副董事长李某兼任公司监事。
※甲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条规定,国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该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无效。
※副董事长李某能否兼任公司的监事?说明理由。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第二十五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李某不能兼任该公司的监事。
※如果该省政府以出资人名义干涉甲公司的经营自主权,是否合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一十六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具有的权利:1)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经营自主权;3)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利;4)其他合法权益。因此,该省政府不得以出资人的名义干涉甲公司的经营自主权。
☆ 某市政府规定所有消费者必须到甲公司购买某家用电器。该行为属于《反垄断法》调整的对象。☆ 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启动、调查研究、公布草案、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格局。
☆ 出于安全考虑,汽车到达一定使用年限或一定里程需要报废。报废汽车应该送往专门的厂家进行
回收拆解,符合回收利用的部件按照规定可以回收再利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属于《企业国有资产》调整的范围。
☆ 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定资产,客观、公正
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 新《消防法》赋予了消防机构严格又灵活的监督执法查封权。
☆ 城管制度的合法性来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权的决定》。
☆ 行政听证适用于任何行政行为。
☆ 行政程序(除国家机密等)都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文件属于《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的规范
性文件。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不能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不允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