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施 工 协 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工施工协议”。
配 电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甲方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内容:低压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低压柜配置安装,所经路面开挖及恢复(瓷砖恢复除外),相关调试及手续申报等所有工作;具体工程量及价格详见附表。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风险包干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复核过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乙方确认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所有费用。凡图纸中已明示的项目、本合同协议书没有明示为承包范围之外的项目、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当知道的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所必须经历的施工过程和施工内容,即使工程量清单由缺漏,均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4、施工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合格
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日历天,自
2、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于开工后3日内将施工材料全部准备完毕并交甲方验收。遇暴雨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工期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款为
2、付款方式:乙方施工完成经甲方及赣榆县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送电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国内等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工程线路通道的协调处理工作。
2、负责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3、按时交纳工程款,确保资金到位。
4、甲方指派作为履行本同条款的代表,向乙方下达现场施工的指令和通知。监理公司对安装工程实施监理(监理单位的权限见监理合同)
五、乙方权利义务
1、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指挥,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工地从事违法活动。
2、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各种电力线路施工、配电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规范施工生产,机械要专人操作,严禁违章作业,乙方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或质量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用电验收要求。
4、负责施工器材、设备的保管工作。
5、乙方按照预算书确定的材料、规格、型号、等相关指标要求采购安装施工。
6、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及时进行维护,维修、更换。
7、乙方指派作为履行本合同条款的代表。参加施工
协调,协调各方关系,向甲方、监理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发出工程施工的通知。乙方的工程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并持证上岗。
8、乙方定期向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计划和进度统计报表;工程通过验收未正式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乙方所供材料、设施、应提供相应产品质量合格证,并于材料到场后8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如乙方所供材料不符合甲方规定,或未能验收合格,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调整。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七、安全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造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承担质量事故的全部责任,若乙方违章违规操作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照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随时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和返修。
5、乙方要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装进度,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事件和施工安全事故,其后果和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装修施工工具由其自行承担,电源由甲方提供,在工程施工时不得损坏其他材料和建筑体,如由发现碰坏按价双倍赔偿(材料及人工费)。
7、乙方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8、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材料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3、按照本合同付款方式,除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价款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4、如乙方原因导致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而引起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延迟期限不予顺延。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工程质量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赣榆县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从签字盖章后生效。
单位名称(甲方):(盖章)单位名称(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附:
1、工程量及价格表;
2、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及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