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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会制度的改革
2009年01月12日08:24中国网张靖我要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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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中现行的学生管理制度是学生会制度,这个制度从产生到现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考验,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学生会制度不可能成为永远有效的学生管理模式。管理学家格林纳(Greiner)的组织生命周期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组织类型或任何一个具体的组织都要经历初创、聚合、规范化、成熟、再发展或衰退五个阶段”[1]132,也就是说,管理制度也面临着生老病死的问题。我国高校中的学生会制度运作到现在,应该说已经进入了组织的成熟期,但是,伴随着各种规章制度的成熟定型,组织老化的现象也悄然而至,进行改革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一、现行学生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二条的规定,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等等。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各学生会组织本应是一个民主、团结、高效、精干的组织。但遗憾的是,现实中的个别学生会组织在建设过程中却偏离了其应然的正确轨道,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
(一)机构臃肿
学生会的各级机构部门越设越多,不管是否真的必要,每一个部门都要从上到下层层设立。甚至学生会的部门下还要再细分为几个小部门。部门一多,干部人数自然急剧膨胀,因为没有哪一个部门的部长愿意当无兵司令,都要配几个副职和干事来“协助工作”。这样,学生会组织越来越庞大,导致许多班级里都出现了“官”比“兵”多的怪现象。
(二)人浮于事
学生会的干部人数多了起来,办事效率却降了下来。这正应了过去那句老话“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没有事的时候,满眼都是学生会的大小干部,一到有活儿干的时候反而找不到人了:一些学生干部只想过把“官瘾”,不想做事,对工作能躲就躲,能推就推,造成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长此下去,学生会岂不成了闲人俱乐部?
(三)内耗严重
在一些学生会组织内部,已经按照老乡关系、同学关系、寝室关系、哥们关系、恋人关系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彼此党同伐异,争权夺利。团总支书记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处理学生会干部之间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协调矛盾,维持平衡。一些原本带着良好的愿望加入学生会的同学也对这种内耗局面深感厌倦与失望。
(四)事山会海
一方面,因为机构越设越复杂,彼此之间的协调活动越来越多。学生干部们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开会,有时一个干部居然要同时参加两、三个会。上级靠开会来布置工作,下级就用开会来落实,开会几乎成了学生干部的全部工作内容;另一方面,每一个部门都要通过搞活动来显示自己部门的工作成绩,于是由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轮番上阵,弄得各级干部和下面的学生疲于应付,叫苦不迭。
二、学生会体制的上述弊端的消极后果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但影响学生会职能的正常发挥,而且也给我们的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许多的消极影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
许多任课教师发现,每次上课总会有一些学生会干部以各种理由请假,比如:检查卫生,检查内务,检查出勤,老师安排的临时工作等等,弄的教师真假难辩,批准或不批准都不合适。更有一些干部在上课时接到电话,站起来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干部如此,普通学生自然竞相效仿,旷课、早退、迟到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学生会过分频繁地组织各种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也使得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根本静不下心来认真学习,导致每学期都会出现学生干部考试不及格的现象。
(二)助长了官僚主义风气
一些学生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竞争学生会干部职位之初就没有摆正个人的位置,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职位观。他们积极的要当学生会干部,并不完全是为了服务于同学,而更多地是想给个人的前程镀点儿金而已。所以,为了能当上干部,不惜百般巴结主管老师;为了能当稳干部,热衷于请客吃饭,拉帮结派,大搞庸俗关系学;为了争得一些诸如入党、评先之类的“好处”,互相掣肘,互相揭短,互相倾轧。这一方面是社会上的官僚主义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未来的官僚主义的预演,它给普通学生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榜样。
(三)削弱了班干部的积极性
系学生会是一个部门齐全的组织,其机构设置与班级干部的设置在功能上几乎完全重合,加之许多班干部本身就兼着系里的干部,因此,一些系干部在完成系里交办的工作时,要么绕过班长、团支书,直接调用班上的人力和物力,根本
不把班长放在眼里;要么就亲自临场督办,直接侵蚀了下级班干部的职权,使之徒有其名,形同虚设。工作做的好,荣誉往往被系干部拿走,而一旦出了差错,责任却被归结到班干部身上。无权却有责,削弱了班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许多班干部纷纷抛弃班上的职位,跳槽去当系干部,导致班级工作几乎无法开展。
(四)孳生了“学生贵族”阶层
有些学生会干部并不完全是通过真正的民主程序产生的。他们既然不是由普通学生的意志产生,自然也就不会对普通学生负责。他们眼里只有主管教师,与普通同学之间却保持着一种无形的距离。他们享有一些普通学生不享有的“特权”与好处,他们在心理上有种高人一等的贵族般的优越感,我们姑且将其称为“学生贵族”。这种现象的存在,破坏了学生之间的团结,剥夺了大多数学生的参与和锻炼的机会。
当然,由于笔者观察问题的高度与角度的局限性,上述现象的普遍性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质疑。笔者也并非意指所有的高校的所有级别的学生会组织都出现了上述问题或弊端,那是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笔者只是希望指出一种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危险,那就是,现行的学生会组织或制度已经显现出一丝官僚化的老态,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再是为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存在,而是为了保护和维持组织机构本身内部的存在关系和权力威信而存在了,这已经开始背离设计这种制度的初衷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用心良苦设计出来的优秀制度,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辉煌之后却出现了这样一些问题呢?从宏观上讲,我们可以将其归因于组织中民主观念的缺失,制度监督的虚设,社会正义的缺位以及学生的功利意识等等,但是站在管理学的微观视角上看,上述问题实质上就是管理学研究范畴中的组织老化(官僚化)问题。因此,就象我们正在行政管理理论范畴中探讨对行政机构进行改革以避免其官僚化一样,我们也应该吸收当代管理学研究的积极成果,运用下列六个管理学原则,对现行的高校学生会体制加以改造,以延续其青春与活力。
三、在学生会制度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六个管理学原则
(一)弹性结构原则
所谓的弹性是指“一个组织的部门结构、人员的数量,人员的职责与职位都是可以变动的。”[1]119 弹性组织结构原则包括以下两点:
1.部门结构更具有弹性。
组织需要应当是设立一个部门唯一的动机,所以,应该根据任务和完成组织目标的需要,定期审查学生会组织内任何一个部门存在的必要性,并据此决定是保留、改组还是撤消该部门。我们没有必要层层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校学生会设立的部门,系学生会不一定设立;系学生会设立的部门,校学生会也不一定设立;一个
系设立的部门,另一个系也不一定设立,一切都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加以灵活的调整,需要就设,不需要就撤,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组织臃肿的弊端,防止学生会组织官僚化。此外,根据需要成立临时工作小组,解决问题后即告解散,也是增强学生会的组织弹性的好办法。
2.使职位具有弹性。
我们应当按照任务和目标的需要设立岗位,不搞“定编定岗”,不搞岗位平均主义,更不搞因人设岗。如果一个部门工作量大,我们可以设一正三副五干事,而如果一个部门工作量很小,我们也可以仅设一个正职,不设副职与干事。这样的安排并非厚此薄彼,原因只有一个:工作需要。我们的学生干部要有一定的任期,不能无限制的担任下去,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此树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淘汰机制,改变过去那种积极的争取职位,消极的应付工作,只能进,不能出,只能上,不能下的状态。
(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该原则要求我们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来决定组织内权力分配的格局,即集权与分权的程度。所谓集权,就是组织的权力集中在组织的上层,所谓分权,就是组织的权力根据职务上的需要分散到各部门与各阶层。学生会的权力究竟是集中在主管教师与学生会主席手里,还是分散给各部门,还是下放给基层班级班委会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说来,重要性较高的工作,适合集权;组织的方针政策有必要统一时,适合集权;组织规模较大时,适合集权;组织工作变化较小、较有规则性时,适合集权。反之,则适合分权。当然,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只有程度上的不同。只有在学生会组织内建立起适应客观需要的权力分配体系,才能调动各个阶层各个部门的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责任感。
(三)责权一致原则
作为一个协助校方行使学生管理职能的机构,学生会及其下属部门应当拥有必要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是完成任务的必要工具,责任是对权力拥有者的一种制约。权力与责任应当相互适应,有责无权不仅束缚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会使责任制度形同虚设,最后导致任务无法完成;反之,有权无责,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助长官僚主义习气和瞎指挥的作风,该原则是调动各级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四)统一指挥原则
该原则是管理学家法约尔最早提出来的。他认为,“无论什么工作,一个下级只应当接受一个上级的指挥。”[2]75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领导人同时对一个下级或一项工作行使权力,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法约尔之后,该原则又被发展为一个人只能接受同一的命令。如果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领导人同时指挥的话,则必须在下达命令之前,由领导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下达。这样下级才不会无所适从。统一指挥原则对于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
既要求我们协调好团总支书记与各班辅导员之间的关系,又要求我们协调好学生会各部与班委会之间的关系,还要求我们协调好学生会各部与学生会整体之间的关系,以避免出现多头指挥,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
(五)层级与跨度原则
该原则要求,一个健全的组织必须注意维持相应的管理层级与管理跨度。所谓管理层级,是指“组织中的纵向等级结构和层级数目”[3]173。组织中的任何一个层级的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其合法的职权不应受到包括其上级领导在内的任何轻视与侵犯。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明确自己在组织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上级是谁,下级是谁,对谁负责;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任务、职责和权利;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程序和取得工作所须的情报、信息、决策、指示和合作的渠道。各个层级各安其份,各行其权,各承其责,这是任何组织都必须遵守的层级原则,也是任何组织能够运行的基础。而所谓管理跨度,则是“指一个领导者直接指挥下级的数目[1]111。现在所提倡的扁平化管理,就是指适当减少管理的层级,增大管理的跨度,增大组织中上传下达的信息流速,以提高组织的反应速度,改善组织管理的效率。精确把握层级与跨度二者之间的平衡,对于学生会组织的再造,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民主与监督原则
缺乏民主的组织,必然缺乏活力;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为学生干部来自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关系十分紧密,所以,如果学生会干部的产生过程缺乏民主,暗箱操作,或是学生会干部在行使权力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那么,必将降低学生会与学生干部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进而影响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必须将民主精神贯穿于学生会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学生会内部的民主与监督机制。这是建设廉洁高效的学生管理机构的客观要求。
四、在学生会制度改革中需要处理好的四个重要关系
(一)团总支书记与各辅导员的关系
基于前述的责权一致的原则和统一指挥的原则,我们在处理二者的关系时,既要杜绝双重指挥的弊端,又要避免有责无权带给辅导员的积极性挫伤。笔者认为有两条可选择途径:
1.保证辅导员在工作中的相对独立性,给予其必要的实际权力并使之承担相应的责任。辅导员有权力任免班级的干部,决定本班的重要工作。团总支书记可直接通过系学生会干部布置全系性的工作,并通知各班辅导员以获得必要的配合。
2.由团总支书记通过各级学生干部直接管理各班学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辅导员仅负责对本班学生所遇到的学习问题、思想问题、生理问题、心理问题、情感问题等提供帮助,其角色相当于西方军队里的“牧师”,既不享有权力,也无须承担责任,只是学校管理意志的软性体现者与间接执行者。
(二)团总支书记与学生会干部的关系
应该看到,学生会不是学生自治组织,它只是协助校方进行学生管理的辅助性机构,其权力由团总支授予,而不是全体学生赋予。学生会干部只是团总支书记的工作助手,而不是学生绝对利益的代言人。在处理团总支书记与学生会干部的关系时,既不能一味的强调民主与分权,也不能一味的强调统一与集权。要本着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既给予学生会干部必要的权力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又使团总支书记保持对干部任命等关键性问题的决定权与控制权,使学生会能在学校的控制下健康的运行。
(三)学生会干部与班干部的关系
学生会干部与班干部在工作中应该是互相配合的协作关系,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班干部应积极配合系学生会干部安排的各项工作,服从学生会干部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各项决定;系学生会干部也应该尊重班干部的相对独立性,不要随意越权插手各班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这是层级原则在学生会中的贯彻,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班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学生会各部在向各班级班委会布置工作时,应该通过学生会值班秘书协调后,以学生会名义传达执行。这样,既可以避免各项工作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发生冲突,又可以避免活动的过多过滥,这是统一指挥原则在学生会中的贯彻。
(四)学生会干部与学生群众的关系
应该使学生会干部都认识到,自己的角色依然是学生,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管理者,他们来自于学生,又要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虽然他们手中的权力是团总支书记代表学校授予的,但是也不能忘记自己的学生身份,不要眼睛只向上看,脱离群众。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普通学生参与到学生会干部的选任、罢免、奖惩等各项监督工作中去,给其充分的发言权和适当的决定权,以此密切学生会干部与学生群众的关系,阻止学生会组织脱离群众的官僚化倾向。
以上,就是笔者在管理学范畴内对高校学生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问题所作的一些肤浅的探讨。当然,高校学生会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决不是一篇文章所能阐述清楚的。在此,笔者只是从宏观角度对学生会改革的原则性问题进行了粗线条的探讨,至于改革的具体内容、具体方法、具体步骤,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而作为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践者,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学生会管理体制变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的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来调整自己的态度、价值观念与工作方法,自觉地学习并运用管理学原则,制定学生会组织的具体改革计划并积极落实。只有这样,一个积极有效、充满活力的崭新的高校学生会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