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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农民贷款情况的调查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的是抓好生产发展。农民要生产发展,资金是关键,由于农民底子薄、条件差,缺乏自有资金,因此,贷款成为农村融资的主渠道。围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从探索金融支农的途径、措施入手,先后走访了瑞安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湖岭支行、农业龙头企业等有关单位及农户,就瑞安市农民贷款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贷款基本情况
到2002年止,瑞安市建设、工商、农业等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考试,纷纷撤出了“不赚钱的农村”。目前全市仅农村合作银行(前身是农村信用联社,2005年改制挂牌)还扎根于农村,提供金融信贷服务。近年来,农村合作银行围绕服务“三农”的工作宗旨,在全市设立网点78个,员工共700多人,坚持小额、分散、本土化的贷款准则,积极把贷款投向“三农”。2005年共累放贷款79.58亿元,吸收存款51.25亿元,年末贷款余额38.23亿元,帐面利润9934万元。其中全年累放农业贷款76.88亿元,农贷余额33.95亿元,占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总额88.1%,占瑞安金融农贷总额的95%。
当前,农民贷款用途主要有两种:一是消费性贷款。主要是农户因为建房、购房、婚嫁、子女教育而产生的借款需求。从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发放情况看:2005年末用于农民消费性贷款19592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393万元,2006年6月末余额17277万元,同比减少4147万元。从中反映出农民消费性贷款逐年减少。二是生产性借贷。主要包括农民的农业生产投入、农民个体经营发展、农业企业与合作社的扩大生产等产生的借贷需求(见表1),这类贷款需求正逐年增加,同时也反映农民发展生产的趋势正逐步扩大。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唯一的政策性银行,目前仅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其经营业务范围狭窄,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作用不明显。
目前,瑞安市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但其业务是只存不贷,抽走了农村大量的资金。2005年邮政储蓄余额达8.3亿元,其中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为4.5亿元,占邮政储蓄总额54%,其储蓄存款上存邮政总局,没有反哺农村。
农信担保公司在全市金融支农工作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其主要职能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提供担保。农信担保公司是从2004年开始运作的,瑞安市供销总社同市财政分别投入255万元和245万元存入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担保基金,为贷款对象提供担保和较低利率的优惠;出现险损时,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按8:2比例分担代偿责任。2005年,共对127户农业企业、农户提供授信担保贷款1743万元。公司运行两年来,共累计担保贷款2852万元,一定程度地缓解农业生产主体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金融支农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农业信贷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如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从2003年开始可享受6年的企业所得税返回50%的优惠政策;人民银行瑞安支行给予农村合作银行每年3000万元的支农借贷款,专项用于“三农”贷款;市财政每年安排25万元作为农信担保公司补充风险准备金等。
二、关于农民贷款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农民贷款难
1、贷款满足率不高。农村合作银行于2004年调查统计:全市有贷款需求的农民(指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的农民)得到贷款满足率为88%。这一数据初步表明,农村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基本能够满足瑞安市农民的需求。但是从瑞安市对十个村一百户农户问卷调查得出:瑞安市农户对投入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有51%选择自有资金,25%为民间借贷,24%为申请贷款。这说明还有49%的农民希望通过借贷途径获得资金,而金融贷款仅能满足不到其中一半的农民需求,农民贷款需求仍有较大空间。
2、贷款手续繁琐。从“十村百户”问卷调查中了解到,农民对获得农业贷款是否方便的选择上:18%为方便,55%为一般,27%为不方便。从申请小额贷款手续看,单填写表格就达9类之多,期间还要经过口头申请、提供各类证明材料、调查、审批等环节,这些程序对于处在偏远贫困山区、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申请贷款更为困难;又如,农业企业申请贷款,在提供财产担保情况下申请无风险的贷款昌,仍然要通过非正规途径取得信贷员的认可。
3、贷款利率较高。目前农村合作银行发放专门用于种养业农户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无需提供担保、抵押)优惠利率为4.725厘/半年期,其他类贷款如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等其利率达7.98厘/半年期和8.5厘/半年期以上(人民银行确定基准利率4.25厘,上下浮动由各银行自行确定),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总额中占比非常低(见表2)。所以。大部分贷款农民承受了高利率的支出,体现不出金融支农的实质意义。
4、贷款渠道不畅。从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发放情况看(见表2),农户担保贷款和房产抵押贷款正逐步减少,说明农民的贷款渠道不畅。究其原因,一是联保贷款难实施。联保贷款一般十人一组,集体联保时,如有一人不守信用,那么其他人都无法贷到款,因此,农户对联保贷款都不积极。二是房产抵押贷款难操作。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民面临无物抵押的尴尬境地,主要的固定资产-——房屋无产权证且地处偏远,市场评估价极低,致使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物。
(二)银行难贷款
1、交易成本高。由于农业信贷需求主体数量多,而贷款以小额贷款为主,造成银行工作量大而利润少,交易成本高的现象,使银行对这类对象更加“惜贷”。
2、贷款风险高。一方面农民收不足,户均拥有财产和抵押品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影响大,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农业贷款风险高,导致银行不得不提高贷款“门槛”。如:银行出于自身考虑,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贷员责任规范,规定不良贷款连续3个月超过责任贷款的6%,即予以停贷,及按照万分之十的赔偿率向信贷员追偿。这些规定制约了信贷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信贷员更加的“嫌贫爱富”。
(三)金融支农主体单一
目前,瑞安市农村、农民数量庞大,而且对金融需求量大面广,但是,各商业银行却更多地以集中在市区和发达地区为主,仅农村合作银行面向“三农”,造成了金融支农主体的单一性。这种现象使农村合作银行在缺乏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更多地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规避风险、保守贷款为原则,从湖岭支行近年来无出现坏帐的情况可以看出,许多有贷款需求但无担保、抵押或偿还能力较弱的农民被拒之门外。同时,从另一方面说,金融支农机构的单一性也决定了其投放农村金融贷款的额度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融资需求。
三、对策建议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金融具有交易成本高、风险高的特点,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难以完成,必须有 政府的支持、引导和推动。因此,政府应采取措施,着力推进金融支农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商业金融支农作用。通过税收、财政等政策,如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50%返回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等措施,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广泛开辟农业农村金融服务,特别是要强化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功能,扩大信贷投入,有效解决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同时,应重新定位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另外,要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在国家邮政银行即将成立的条件下,积极做好邮政储蓄支持“三农”的试点工作,争取更多资金回流农村,扶持农业农村生产发展。
(二)建立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培育良好农村信用环境。一是加快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二是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市财政设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对商业银行在金融支农中出现的不良贷款及损失予以适应的补偿。
(三)完善农村信贷政策,加大银行贷款投入。可采取将市财政性存款定向储存于金融支农的银行,一方面扩大其贷款投放额度,另一方面鼓励其采取低利率的农业贷款,促进农民充分利用信贷发展生产。同时,应充分发挥农信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作用,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在措施上应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担保基本金额度,扩大其业务范围,让更大农民在担保公司的保驾护航下“借鸡生蛋”、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创新工作机制,使金融服务贴近“三农”。金融服务机构要摆正理念,端正认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兼顾社会效益,即有义务为“三农”的发展提供服务。一方面要结合“三农”的特点,在加强信用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简化信贷手续,方便农民群众办理贷款手续。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真心服务农民群众。另一方面,要敢于分担适当的贷款风险,积极为贫困农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有力的支持,并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降低贷款利率,减少农民贷款费用支出,切实体现政策扶农、金融支农的现实意义。金融
监管机构应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金融支农工作,如鼓励各商业银行拓展对“三农”的服务、对农业贷款工作实行单独考核等等。
(五)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几年来农业贷款呆帐率很低的情况也说明了农民的信用观念较强,这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下阶段,瑞安市农民协会信用部应加大农民信用评级工作力度,加快信用村、镇和信用农户的评定工作进度,尽快建立起农村信用体系。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的信用贷款过程中,桂峰乡黄岭村的放贷模式值得借鉴:由于桂峰乡地处偏远,在农民申请贷款、农村合作银行放贷调查都不方便的情况下,湖岭支行通过该村责任心强、信用好、在村民中有威信的村长,调查了解该村村民贷款需求,并集中授信委托于该村长,由其汇总呈交贷款农户名单与贷款额,办理农户贷款手续后,实行一次性划拨贷款,并由村长负责发放与催收。仅2005年度就一次性发贷26万元,这种方式实施5年来无出现迟滞还贷现象。
(六)研究制订金融支农政策。财政支农是输血,金融支农是造血,强化金融支农功能,对于“三农”发展重大意义。政府应制订出台金融支农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积极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农村生产发展,实现政府扶农、农民增收、银行赢利的“三方”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