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如何影响建国以后27年间的治国方略_建国以后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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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笔记——治国篇 唐庆中

2013-07-20 “商君书”如何影响建国以后27年间的治国方略

商鞅的法家思想——商鞅思想

“商君书”传为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所著。据考证,此文并非全部都是商鞅亲著,也有他学派的追随者的追记或创作。姑且不论此书是否全部为商鞅本人所著,或哪几篇是商鞅的学生所著,无论如何此书已流传了两千余年,对后世的影响颇为深远。这里我们将“商君书”所提出的主张称为“商鞅思想”,因为书中清晰地反映了商鞅这一派的“法家”思想。自汉武帝采纳“独尊儒术”的主张以后,儒家一直是历代政权的核心思想,其他诸子百家的思想均遭到罢黜,所以“商鞅思想”在历朝历代都被认为是异端。而且,他的思想只能为帝王或一些愿意将生命和良心都出卖给帝王的政治人物所用,一般的读书人不会精读和研究,因此这本书流传并不广泛。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了商鞅的一生,但只涉及他的事迹,尤其是他通过“变法”将秦国变成强国,奠定了后来统一的基础。司马迁是历史学家,他的史记肯定了商鞅的功绩,也批判了他的为人,但是却没有介绍变法的内容和商鞅的思想。商鞅的思想是法家中的一个早期的流派,法家都遵循“有法必依”,“王子犯罪,庶民同罪”这一原则,但手段各异。变法中,手段是“商鞅变法”的症结所在,只有读了“商君书”才能懂得。

建国后的治国方略竟然是“商鞅思想”的翻版

“商君书”的内容简直是匪夷所思,读后会想,不知要有多么阴暗的心理才能写出这样恶毒的“法制”手段来治国治民。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比建国后27年里的许多治国方略,偏偏又同“商君书”所言雷同,商鞅这种邪恶的治国理念竟然在二千多年后的中国大地重振雄风,这是中华民族苦难的宿命。

19岁的毛泽东曾写过一篇名为“商鞅徙木立信论”的作文,提到“商鞅之法,良法也。。。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后期,他八十余岁时又在全国开展了一场“儒法斗争”的全民教育,无限地提高法家的地位。毛泽东如何研读,评价“商君书”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他提出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方针,可以处处看出“商君书”的影子。

建国时候毛泽东接收的是一个久经战乱,贫穷积弱的农业国。朝鲜战争以后,中国更受到西方国家的制裁。此时中国的形势同秦孝公/商鞅时期的秦国类似,对比建国以后的政令和政策,我觉得从土改开始毛泽东就采用了“商君书”的“商鞅思想”,即采用商鞅变法强国的手段。如果回头一看,我们会发现五,六十年代出现过的那些奇怪的,扭曲人性的政策同“商君书”驭民的思想方法如出一辙,以此大概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商鞅思想”初析

我不想引经据典来解释“商君书”中晦涩难懂的古文,仅以自己的理解,将“商君书”同五,六十年代政策有关的内容,归纳成几点来比较。如果有兴趣,下列内容均可从“商君书”原文中找出。

第一,弱民。这里的“弱”是动词,削弱的意思。“商鞅思想”的精髓是:强国之路的根本就是必须削弱老百姓。“商君书”中弱民的方法有几种:

让人民不敢抗拒法律,国家就强。这是以君王为本位,以法律为工具的专制理论。即君王制订法律,完全不用同民众协商。此法律的条款一旦颁布,必须令出必行,违反者将被施以酷刑。虽然商鞅在实施中做到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一史无前例的举措,在执法上有着积极的意义,但仍不能掩盖这理论本身的黑暗性。

精神上的弱民政策的实质就是愚民政策。“商鞅思想”中的“壹教”要求人们愚朴顺从,国家必须实行统一教化,这样民众就会听从君王的役使。整个国家思想和法令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是君王。他提出,除了作战,国人不能以知识或其他技艺得到钱财或升迁,这样民众就不会去学知识。商鞅要求将百姓教化到不打仗的时候只会专心耕作,一听到要打仗就互相庆贺,因为这是他们取得富贵的唯一机会。

还有是物资上的弱民。“商君书”认为就是要让人民卑辱,怯弱,贫穷,而且必须使农民没有余粮,这样他们才会畏惧官府。让人民贫穷的理由是,要国家强大,物资必须聚集于国家,如果物资流散在民众手上,国家就会变弱。还有个理由更为变态,他认为国家的强大必须通过战争来实现,战争中国家要用赏赐来激励士兵,富裕的人民看不起赏赐,只有贫穷的人们才会在赏赐面前轻视死亡,全力以赴,所以只有让人民贫穷国家才能在战争中致胜。

第二,制民。“商鞅思想”认为,要制服天下,必须先制服国内的人民。“商君书”提出了制服人民的办法:

“以弱去强,以奸驭良”是书中最经典的理论。所谓“弱”,是指知识低下的贫困民众;而“强”,是那些有思想,有财产,有技能的人。商鞅认为,必须让弱民来淘汰强民,而且要用奸诈小人来管理良民。这个理论很另类,但仔细一想,对君王而言这理论太高明了。因为他说,强民有自己个人的意见和思维,强民越多,君王就越难役使,国家就会变弱。更有甚者,他建议用地痞流氓之类的“奸”人来管理善良百姓,如果将百姓训练到连流氓也能忍受,那么百姓就确确实实是弱了。

“商君书”指出,要让民众经常处于恐惧之中,因为人的恐惧可以作为国家动员的工具。商鞅制定了各种刑法,小小的犯法都会被处于酷刑。那时的法律同我们概念上的法律不同,轻则剁脚趾,砍手臂,割鼻子,重则斩首,全是血淋淋的刑罚。譬如丈量土地有一定的规矩,量错的刑罚是剁脚趾;不允许居民将垃圾倒在路上,如果抓到,刑罚是砍手臂。后来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因为遇到大雨不能按期到达就要被砍头而造反,那就是商鞅制定的不按期完成任务则死刑的刑法。

“商君书”里制订了具体的规划,使每个人都处在国家和他人的严密监视之下。他认为治国的最高境界,是可以让夫妻,朋友都不敢相互隐瞒遮盖,不能互相包庇。商鞅认为一国的人民必须无条件地效忠君王,一旦有人出现异端的思想,他身边的人畏于严酷的刑法就不得不出来告发,这样国家就能强大。

第三,去强。凡是地方上有权势的人,有财产的人,有知识的人,有技能的人在商鞅的眼里都属于强民,他称这些人为“虱”。此类民众的强势一定要被剥夺,否则国家就无从强大起来。

制定法律来剥夺个人财产。“商君书”要求“家不积粟”,即所有民众不能囤积粮食,官仓是储藏粮食唯一的地方。要采取措施让富人变穷,将他们的财产纳入国家的仓库,穷人变富的途径就是通过作战,这样国家就会有雄厚的实力。私有财产一旦被剥夺,百姓的余粮一旦被榨尽,民众的独立人格和思想就会被摧毁,不符合国家利益的异端也将会被消灭。

“商君书”认为国人一定不能学习“礼乐诗书”,修养,智慧等知识,百姓有了知识就会造成亡国。所以商鞅非但断绝读书人上进之路,还不允许有知识的人向民众传授,更奇怪的是他连音乐娱乐也要禁止。总之,就是不要民众读书,不准娱乐,更不能有思想。普通民众只要一心把地种好,收成上缴国库,一旦战争发生上阵杀敌即可。

这些思想贯穿“商君书”的全部,许多内容在不同的章节中重复出现,同一概念在不同的叙述中反复强调。读完“商君书”后会有毛骨悚然的感觉——居然会有人创造出如此毫无人性的强国理论,真是中国人的不幸。“商鞅思想”要实行确实也很难,因为这种强国完全是君王一人一姓的事业,而损害的却是民众,包括一大批上层家族的利益。实施的条件是该君王一定要非常强势,军队在手,群臣慑服。还必须配备有一批铁腕的臣工,死心塌地为君王效命。

我们的许多政策完美地运用了“商鞅思想”

历史上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机会不多,秦孝公有幸遇到商鞅,得到成功。但实施过程中开罪了贵族和太子,秦孝公一死,得到新君支持的贵族就迫不及待地追杀商鞅,并置他于死地。不幸的是,却是在建国以后。那时,毛泽东周围有一个利益均沾的权贵集团,他们利益一致,视人命如草芥的心态一样,所以也有条件贯彻“商鞅思想”以强国。毛泽东掌权的27年间,他们的政策在中国大地上普遍实施。人民的私有财产被依法剥夺;精神上全国必须愚忠于一个人,一个思想;56个政治运动将人们长期置于恐惧之中;严酷的专政手段迫使民众互相监视,互相告发;提拔文化知识低下的贫民担任领导,不问能力,忠心即可;停止教育达十年之久,并将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列入另册。以“商鞅思想”治国应该起始于土改。其时,中央政府颁布法令将农村里富有阶层的生产资料和个人财产全部没收,一部分地主,富农被“镇压”,即从肉体上将他们消灭。至此,农民除了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之外,别无所有,私有财产基本全部消灭。而且,原有的农村基层管理人员全部被置换,代之而起的是没有文化知识的贫穷农民,或者是游手好闲的“痞子”。他们因为在斗争地主,瓜分地主财产时表现突出而被重用,他们没有能力,但完全忠于上一级领导。

1953年10月开始执行“统购统销”政策。中央依照统购政策将粮食资源完全控制,农民每人每年自留300-400斤的口粮,其余粮食全部缴公。后来,范围又扩大到棉花,纱,布和食油。按统销政策,农业产品自由市场被取消。从此农民身边再也没有余粮,粮食这个生命线完全受控于国家。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和1959年3月的“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以后,农民被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禁止人口流动,就是要事出门也要公社出具介绍信。

公私合营运动将全国所有城市的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的“破四旧”和抄家则剥夺了生活资料。解放后全国实行低工资制,自1955年8月国务院下达“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后,粮票和其他票证进入了流通领域。农民的口粮被规定,城镇居民的粮食又被定量,副食品和日用品全部凭票供应,人民的收入被制定得非常低。到1966年夏天抄家以后,连极少数的富裕家庭也被查抄,至此全国除了几个特殊家庭外已没有私有财产。

解放后的27年里政治运动不断,其整治面之宽,挖掘层次之深,惩罚之重,株连之广,世之罕见。无论城市或农村,每个个人都有档案,个人的经历,社会关系等事无巨细均被记录其中。农村人口不得迁移,城市居民只有经政府批准才能调动户口。任何人的思想行动都由党团组织控制,无论老幼都必须向党团领导“交心”,内容包括自己的思想情况和周围人的行动言论。告密和互相监视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政治运动中,斗争的对象被隔离,变相拘禁,克扣工资,监督劳动,直至被判刑或整个家庭被下放农村的现象层出不穷,已经见怪不怪。

有位作家说:“在中国绵延不绝的政治运动中,互相揭发,互相诬陷,卖友求荣,卖亲求荣的现象是如此普遍。一个人只要受到权力的敌视或迫害,几乎马上就要从社会结构和伦理关系中开除出去,谁也不敢拜访你,谁也不敢跟你打招呼跟你握手跟你聊天,谁也不敢给你写信,谁也不敢喊你为老师为同志为父亲为叔叔。虽然还有人谈到你,但那是按着官方口径进行诬陷和诽谤,也许还有人来敲门,但那是为了宣布跟你划清界线”。这形象地描述出在27年的整个中国社会里,民众是处于何等的恐惧之中。

党和政府在解放后提拔了大量没有知识的外行,半文盲的贫民,站在斗争前列的“痞子”到基层的领导岗位上,管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组织部门所需要的只是他们对领导的忠诚,纵然这些人除了监控民众的思想以外别无所长。

1966年夏天,毛泽东将愚民政策推到了极致,停止了全国的教育。直到他去世以后,教育机制才得以慢慢恢复。我们不知他作此决定的灵感是否直接来自“商君书”,但是作为一个君王,他能对教育制度发出这古今中外无一人敢想象的雷霆一击,至少可以看出“商鞅思想”在他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的程度。在这十年之中,不仅大学停办,中小学也处于半停顿状态。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愚民思维,只有在“商君书”里曾赤裸裸地提倡,而儒家,道家,任何一家都从未有过一丝一毫抵制教育的想法。由此几乎可以断定毛泽东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商鞅的那一套法家的思维。

“暴政”是“暴秦”的修正版

毛泽东一定体会到了商鞅悲惨下场的原因,即变法侵犯了贵族阶层的利益。建国以后他建立了一套特权制度,所有的高级干部都能享受。对军队和上层干部实行配给制,使高级干部的外围也能得到住房,食品,甚至子女教育等优惠。这样,当全国民众处于贫困状态时,这批既得利益者们会不择手段地保护他们的自身利益,从而也保护了最上层领导的地位。只有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才会被打入监狱或农村,以致他们的家庭也可能被下放农村,变成新的“贱民”。

诚然,解放后中国实行的经济方式,许多是苏联模式的拷贝。但是,一经对比即可发现,中国的方式加入了大量的“中国特色”,而那些“中国特色”正是流传了两千多年的“商鞅思想”。在秦国,从商鞅到秦始皇大约有一百年,商鞅虽然被诛杀,但他制定的法律基本没有变化。秦以后,从汉朝起就独尊儒教,但律法和制度方面却偏延用了秦制,毛泽东所说的“百代都行秦政制”是很到位的,这个结论也被历代的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所肯定。

“商君书”的核心在于,国家为君王一个人所有,为了成就王业可以不择手段,可以全然不顾国民的生活,家庭,教育,财产,生命。商鞅所谓的“王者之道”突破了人性的道德底线,将国民视之为奴隶或牲畜。以斯大林的铁腕,在苏联实施了没收私有财产,集体化等经济政策。但商鞅的这种观念对具有传统欧洲文化和东正教信仰的苏联人而言,比较难以接受,所以苏联人在程度上要比我们所身受要好许多。

拜两千余年商鞅等法家诸子的影响所赐,中国的文化已接受这种以君王为主导的强国思想。即便到了如今的二十一世纪,中国有多少人真正认识到个体的重要性,认识到个人权利的绝对性。这也是如今国内为强国不惜牺牲个人权益的思潮得以泛滥的基础,也是现今很大比例的民众还认为,以饿死人的代价来换得“三弹一星”的成功是完全值得的。

不读“商君书”不知他思想的黑暗。因为儒家,道家等思想的影响,中国历史上的法制也并非像“商君书”所述的那么黑。就是历史上的法家人物,继承的也是韩非子为主流的法家思想,比起“商鞅思想”则要光明许多。看来,从秦孝公到秦二世这一百多年间,秦国法制的主流是“商鞅思想”,历史上称之谓“暴秦”。不幸的是,建国后的27年里,我们所经历的竟然也是如此,不知几百年后的历史学家会用何种称呼来形容这一段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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