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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芜湖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文件冷芜湖字[2010]692号
办事处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更好地为销售一线人员服务,特对办事处车辆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办事处员工均有权利使用办事处车辆,但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
二、办事处车辆由办事处行政助理统一管理,需要使用的人员提前在行政助理处登记预约,由行政助理统一安排。办事处司机每天在行政助理处领取车钥匙,服从安排出车并做好每天的行车记录;
三、严禁公车私用及外借,有特殊情况需报营运人事部长审批同意后方可;
四、办事处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及司机工资均由销售公司支付。行政助理每月根据司机的行程记录按照公里数由使用人分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直接由使用人承担;
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车、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危险驾驶(包括超速、紧跟、争道等);
六、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营运人事部,并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七、如发生交通事故,营运人事部将对肇事司机内部通报处罚;若交管部门判定肇事司机承担50%及以上责任的,营运人事部要求办事处即刻与其解聘,以严肃公司纪律;
八、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按1000元/次予以处罚使用人。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芜湖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发:各部门、各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