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温州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限制,顺畅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温州教师资格认定”。
破除温州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限制,顺畅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通道
一、温州民办幼儿园的蓬勃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学前教育,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温州地处东南沿海,特有的经济模式促使了教育体制的改革。70年代末、80年代初,温州市就开始了办学体制改革新尝试,其中,民办幼儿园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亦越来越大,成为我市学前教育的重要力量。1997年年底,温州市已有民办幼儿园162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1.86%;至2007年,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已增至2320所,在园幼儿达15万人左右,占温州地区在园幼儿总数的90%,温州成为全国民办幼儿教育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
二、民办幼儿园教师由于人事代理不到位无法获取教师资格
与此办园规模相对应的温州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也在相应提高,这些幼儿园中的教师,毕业于幼儿师范学校和一些职业高中的幼师班,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她们都有一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愿望,不断地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各种自考和函授学习,以获取大专、甚至大本的文凭,并积极考取幼儿园教师资格。2010年,温州市针对学前教育提出;到2012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要达到100%,其中大专以上要达到60%;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但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由于大部分教师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在地并不一致,行政管理部门对这部分教师人事代理落实不到位,导致她们无法获取幼儿园教师资格。这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打击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成为我市的幼儿园教师素质提高过程中的拦路虎。
三、民办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无法申报的人事代理原因
1、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所在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这一学历要求,目前民办幼儿园教师都能达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向任教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由这一系列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民办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而且其他相关条件也符合我国教育事业相关法规的要求,可以在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温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要求
具体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落实到温州地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时,相关部门要求申请的教师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如《温州市鹿城区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和认定程序的通知》中提到,认定对象及范围为:鹿城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在温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3、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档案挂靠问题
当前我国人口流程程度大,特别是温州外来人口居全省第一,温州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大部分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在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网上申请并在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这个时间正是幼儿园工作非常繁忙的阶段,所以民办幼儿园教师一般选择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但是户籍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在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却会遇到一个问题,她们的人事档案无法挂靠在温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所以她们无法在工作所在地申报,只能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申报。由于回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和考核所需时间较长,民办幼儿园一般学生多教师少,每个教师工作量都很大,幼儿园无法在工作繁忙时给予教师数日假期,很多教师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不得不放弃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申报。
为什么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人事档案无法挂靠在温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以温州市龙湾区为例,户籍不在龙湾区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向龙湾区教育局政工科询问该问题的时候,工作人员回答该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教育人才分支机构只接受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民办幼儿园教师全日制学历一般只到中专和职高,她们的大专甚至本科学历往往是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并不是全日制学历,所以她们的档案就无法在该区的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同时由于民办幼儿园本身是学校的性质又决定了她们无法实行企业性质的人事代理,所以该区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人事档案无法挂靠在温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这一问题不仅存在于龙湾区,在温州地区其他县(市、区)也一样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二条提出;人事代理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指在国家人事法规政策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受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为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2008年3月21日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 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温委发(2008)24号在文中第十四条明确决定:“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各地要按照事业单位性质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依照公办学 2 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使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这一系列的规定并没有要求民办学校教师在温州地区进行人事代理的时候,必须要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何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置这样的门槛?!
四、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
温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高标准严要求无可厚非,百年大计在于教育,只有优秀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优秀的温州人才。但是教师的优秀与否,并不仅仅在于其全日制学历程度,更在于教师本身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和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及奉献之心。如果仅仅因为民办学校教师的全日制学历未达到大专标准,不管其走上教育岗位后工作后如何努力、学习如何刻苦,都将其排斥在温州地区人才服务机构教育人才分支机构人事代理之外,那将极大程度上打击教师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温州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同时,目前阶段幼儿园教师有其本身的特点,全日制学历很难达到大专和大专以上的标准,对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人为地加上学历限制,致使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人事档案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工龄教龄计算、档案工资晋级、大中专毕业生吸收录用和转正定级等人事管理工作都无法实施。为了温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温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提升,殷切希望相关部门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代理,使民办幼儿园教师获得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提案人:王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