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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方街道办事处2011年
城区违章建筑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市管理力度,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针对街道辖区范围内私搭乱建、违章建(构)筑物和影响市容市貌的临违建筑物,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摸底情况,经金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金方街道辖区内临违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又紧迫,特别是昆钢片区,私建乱盖、乱占乱建现象尤为突出,且部分房屋已经过昆钢审批同意,大量的违章建筑已严重干扰到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布局。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势必影响金方街道的执政、行政能力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清问题的严重性和形势的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进度,在春节期间完成辖区内临违建筑物、构筑物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城区临违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喜材(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春红(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刘玉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田利昆(办事处副主任)
陈蛟(街道人武部部长)
街道七办一中心主任、10个社区负责人、各村
委会书记(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新村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田利昆、陈桂仙
(二)凌波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吕堂光、张 燕
(三)阳光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刘玉德、李睿
(四)望湖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陈蛟、龙海涛
(五)小罗白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杨春红、邓维学
(六)晓塘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梁波、刘根宏
(七)朝阳前山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陈蛟、宋丹娜
(八)朝阳后山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吕堂光、段玫
(九)黎明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杨春红、周绍华
(十)洛阳池专项整治工作组
责任人:田利昆、袁继芬
三、工作目标及整治重点
对辖区所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人武部部长陈蛟同志牵头,与昆钢集团公司积极协调,确定已经昆钢内部审批同意建盖的房屋范围,以及是否影响昆钢今后规划发展等,此次拆除工作主要针对金方街道辖区范围内居民私自搭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违章建(构)筑物。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10日—20日)
层层动员,统一街道、社区干部思想,制定城区临违建筑物、构筑物整治方案,制作《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临违建筑物调查统计表》及印制《昆明市城市管理法》等资料,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宣传调查阶段(2011年1月21日—30日)
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及村(居)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分组深入各社区进行拉网式的宣传调查,粘贴《临违建筑物整治通告》,入户发放《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对临违建筑物进行调查登记,同时,根据一昆钢集团公司协调情况,分类下达《违章建筑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
(三)限期拆除阶段(2011年2月10日—20日)
对在金方街道辖区范围内居民私自搭建、未经行政主管-3-
部门审批的违章建(构)筑物,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由居民于2011年2月20日前自行拆除。
(四)强制整治阶段(2011年2月21日—28日)
对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而户主未自行拆除的,由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进行强制拆除。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3月1日——15日)
街道对各社区临违建筑物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建立防止乱搭乱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依法整治临违建筑物、构筑物,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街道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通告》,让广大群众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社区要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社区干部登门入户,发放《昆明市城市管理法》,搞好宣传。通过集中宣传,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出“整治违章,人人有责”和“合理使用土地,共创美好未来”的良好氛围。
(二)齐抓共管,综合整治
彻底整治临违建筑物、构筑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做到上下联动,左右配合,步调一致,才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街道城管办、土地所要积极主动寻求昆钢集团公司、市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并抽调精兵强将,一线推进作业。其它部门也要听从指挥,服从调遣,各司其职。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既要分-4-
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决不允许互相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三)依法行政,敢于碰硬
街道城管办、土地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昆明市城市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安宁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依法展开清理整治,情节轻微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对据不执行的,依法强拆;构成犯罪的,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依法整治临违建筑物、构筑物,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落实,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要坚决打破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陈规陋习,将一级说给一级听转变为一级干给一级看,真抓实干,一线办公,一线落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强势推进,取得最终成效。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及社区干部实施最严厉的组织问责制:按照“守土有责、包片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社区的街道联系领导进行问责;对社区负责人予以免职;对专项整治结束后管理不力,又出现临违建筑物、构筑物的,将按照街道制定的,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严厉问责。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