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代课教师工作动态_代课教师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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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就“何时才能给代课教师转正下文?”的回复

尊敬的晴隆县委、县政府: 晴隆县人事局、教育局:

我们是晴隆县的代课教师,上次在咨询代课教师转正及考工勤人员何时下文的问题时,教育局的回复是:拟在6月30日完成!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下文。我们代课教师有的参加今年晴隆县的事业招考,笔试分数已经出来了,并且已经考上了。到时候到底给我们下那一个文件呀?在此,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工作效率快一些,尽快给我们代课教师一个圆满的答复,不要每次咨询给的回复都是:耐心等待!谢谢!谢谢!谢谢!2012年8月2日。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代课教师问题,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各县(市)党委、政府都非常关心和重视。自开展代课教师转正工作以来,部分县(市)和代课教师个人在具体工作中对文件理解有偏离,导致代课教师转正工作中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8月2日,龙长春州长主持召开七届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对代课教师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会议初步议定四条意见:

一是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州委[2012]130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2〕1号)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

二是各县(市)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代课人员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次进行核实,对具体人员按相应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认定,由县人口计生局出具明确的认定意见后,报州人口计生委审核。

三是同意将乡(镇)党委、政府(含历史上同级行政机构)签字盖章清退的代课人员,纳入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对象范围。

四是要求州教育局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再次认真摸底核实,掌握准确的数据和情况,不得私自缩小解决代课教师范围。

鉴于代课教师问题关系全州教师队伍稳定和代课教师切身利益问题,为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希望各位代课教师再耐心等待,相信在各级各部门的认真监督下,各县(市)定会给予您们一个满意负责的答复。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

龙长春州长主持召开七届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

2012年8月2日下午,州长龙长春在州政府第五会议室主持召开七届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审定《黔西南州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奖惩暂行办法》、《黔西南州乡(镇、街道)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方案》,州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人口计生过程管理抽样调查,州教育局关于全州代课人员遗留问题,州文广局关于州民族文化中心剧场建设,州卫生局关于原公社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待遇,州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等问题的汇报,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

会议就解决代课人员遗留问题作出四条决定:一是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2〕1号)精神,妥善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二是同意将乡(镇)党委、政府(含历史上同级行政机构)签字盖章清退的代课人员,纳入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对象范围。三是各县(市)政府要对代课人员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次进行核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具体人员按相应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认定,由县人口计生局出具明确的认定意见后,报州人口计生委审核。四是由州教育局督促兴义市对所有代课人员再次进行摸底核实,掌握准确的数据和情况,对照政策明确作出答复的意见;督促安龙县严格执行《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2〕1号)精神,不得缩小范围。

会议还对其它问题进行了研究。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汤向前,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建明、周登涛,副州长黄曼、周玉仁、曾孔祥、邓家富、范华,州长助理刘丙成、曹静秋、刘光学,州政府秘书长方先红出席了会议。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文件

201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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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工委、管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兴义军分区,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2011年8月28日代课人员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督办全省代课人员工作座谈会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人发(2011)307号)精神,切实解决好代课人员问题,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解决我州代课人员问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州代课人员问题,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在2012年2月20日前彻底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三、对象范围

截止2011年9月1日,在我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岗位代课的在册在岗代课人员;2011年9月1日前由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所属的下级教育行政部门)聘用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代课的被清退的代课人员(自动离岗的代课人员除外)。

四、工作措施

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精神,认真测算本地教师和工勤人员编制,做好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编制核定工作。

2.对学历合格、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代课人员,经考核合格聘用为公办教师。

3.对不具备合格学历或没有教师资格证,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纪违法的代课人员,在学校宿管、安保、食堂等工勤岗位中招考录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一年一聘。

4.对1986年12月31日前在册至今仍在学校任教,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代课人员给予办理退养手续,比照民办教师退养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条件、考核合格可以直接聘用为公办教师,但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代课人员,考核聘用为公办教师后,办理退休手续。

5.对在学校工勤人员招考中落选的代课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违纪违法的代课人员依纪依法进行清退。是否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违纪违法行为,以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纪检监察、公安、计生部门认定的意见为准。对本次清退人员按任教年限做好补偿工作,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步骤

1.摸底登记阶段(2011年12月10日—12月15日)。由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对本地代课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和登记,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已登记的代课人员进行核实和认定,并在代课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2.考核阶段(2011年12月16日—12月21日)。由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组成考核小组对学历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聘用为公办教师。

3.考试阶段(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进行学校工勤岗位召考。考试由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组织进行,统一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知识。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分设考场,组织考试,并做好划线、录取等相关工作。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在2011年12月26日前将本地招考工勤人员的招考方案和参加工勤人员考试的名单报州教育局和州人社局,2012年1月4日由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

4.清退补偿阶段(2012年1月11日—2月5日)。确定清退人员名单,按政策规定完成清退人员的补偿工作。

5.复查阶段(2012年2月6日—2月10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所有工作进行复核、复查,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6.总结阶段(2012年2月11日—2月15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完成所有资料的立卷归档。

六、纪律要求

1.各县(市)党委、政府,顶效开发区工委、管委是解决代课人员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的相关工作。

2.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阶段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各级教育、人社、纪检监察、公安、计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4.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真情关怀、真心帮助代课人员,做到排查到位、工作到位,不得遗漏一个代课人员,确保彻底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5.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6.要严肃工作纪律,因执行政策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做好解决全州代课人员问题相关工作,特成立全州解决代课人员问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长春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贺登祥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王弘宇 州政府副州长

董洪亮 州政府州长助理

成 员:吕天华 州委副秘书长

岑建芳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国民 州教育局局长

陶驰岗 州人社局局长

王 林 州财政局局长

李锦福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 瑞 州监察局副局长

曾四清 州人口计生委常务副主任

罗定超 州编委办主任

张智华 州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由韦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丽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比照州领导小组的形式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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