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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2009〕第021号
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发改〔2006〕113号和常发改〔2008〕214号批文、市规划局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准予变更决定书和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开展常锡路工程(变更)建设的批复、市建设局常拆许字〔2009〕第02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由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中吴大道(邹傅路-荆川路)城市化改造工程(局部变更)和中吴大道与荆川路交叉口绿地项目,现就有关拆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图为准):
中吴大道(邹傅路-荆川路)城市化改造工程(局部变更)和中吴大道与荆川路交叉口绿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范围
详见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准予变更决定书和地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范围
二、拆迁人(建设单位):常州市铁路建设处
单位地址:竹林北路20号接待电话:88021809
法定代表人:夏永俊
项目负责人:张伟平接待电话:88021809
三、拆迁单位:常州市伟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港街道钟家塘128号接待电话:***
法定代表人:钟闻接待电话:***
拆迁项目经理:万菊妹工作证号:1167
拆迁工作人员:缪燕青工作证号:1166
谢国洪工作证号:1412
凌文明工作证号:1405
(拆迁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被拆迁人有权拒绝)
四、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根据《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选择。(具体见“关于选择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公告”)
五、安置补偿主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常政发[2007]105号市政府关于修改《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常建[2008]318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的通知、常建[2008]319号《关于调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常建[2007]142号《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通知》。
六、拆迁期限:自2009年6月19日至2009年9月19日止。
七、拆迁项目部办公地点:冯家村11号
接待电话:***(如有变动,现场告示)
项目经理电话:***
八、投诉举报电话:86687941
拆迁当事人若对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行为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常 州 市 建 设 局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