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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老人“空巢”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农村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转型较快,农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不断流出,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育儿养老”模式正逐步被打破,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农村空巢老人是农民奔小康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称之为“后方守备大军”,他们对美好的未来充满幢幜和希望,为了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心甘情愿承担辛苦劳务、透支付出。但另一方面,农村空巢家庭又确确实实给老人们带来了诸多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老年人是社会的长者前辈,他们的生活状况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之一。如何帮助空巢老人排忧解难,走出困境,是一个要急需解决的难题。
一、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现状
(一)劳动和经济负担较重。
绝大部分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很少的补贴。老人的收入主要靠种地,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老人只好自己干、雇人干,而来自土地的收益扣除成本后收入甚微,且随着年龄增长,劳动能力逐渐丧失,他们只能靠子女的补贴。虽然,青壮年外出务工的收入高于种地收入,但他们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持往往很有限,而且这种补贴方式全靠子女的孝心和收入水平,缺乏稳定性、经常性,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靠劳动来维持生计。目前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上,1 大多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老人与子女共同协商决定,然而一般这些赡养费都很少,仅能维持日常生活,有的甚至维持不了日常生活。所以,老人们不得不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挣一点收入来贴补。特别是那些男性老人,不愿意给子女增添经济负担,不得不重新承担起繁重的农活和家务,他们参加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这还是在老人健康的状态下才能够维系,如果生病,则会使老人的生活陷入绝望境地。同时,外出打工的子女多数也将承包的土地交由父母耕种,这样一来无疑加重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劳作负担,本该颐养天年的他们,真可谓苦不堪言。
(二)身体健康状况较差。
随着年龄慢慢变高,老人的身体机能衰退,健康状况明显下降,患病率也随之上升,加上没有体检的意识、钱和机会,很多空巢老人积劳成疾,小病不治托成大病现象极其严重。据统计,农村空巢老人的患病率,较城市空巢老人要高出许多,健康状况差的占27.12%,患慢性病的占65.15%,长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80%,很多人还是多病缠身。更严重的是,他们没有退休金和养老保险,57.1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尽管很多地方实行了农村医疗合作,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仍有不少人连补偿起付标准线以下的费用也负担不起。他们一方面抱怨医院收费太高,每次生病的时候就吃一些廉价的药,他们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子女找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节约,舍不得花钱看病。有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在他 2 们当中,11.13%的老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老人高8.14个百分点。空巢家庭老人一旦患病,既没有儿女在身边照料起居,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请保姆来代劳。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能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支持以化解疾病风险和恢复身体健康,导致缺乏幸福感,造成孤独无助。“单身老人病死在床上,待人们发现时已成一堆白骨的事例,近年来屡见不鲜。”这些情况令人震憾,令人心酸。
(三)心理健康状况不佳。
精神上感觉寂寞是“空巢老人”的普遍问题。在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是夫妻双双外出谋生,加剧了农村家庭的空巢化与老人的养老难问题。外出的青壮年把小孩接去一同生活后,留守老人不但在生活上受影响,连起码的精神慰藉也没有了。有的带着孙辈一起生活,他们的心理寂寞感有所减弱,但在与孙辈的沟通上又存在代沟,这些都使空巢老人有一种精神压力。留守的老人,长期独处,生活意义不明确,和外界接触越来越少,心里话没处叙说,有时间没事可打发,更谈不上享受大家庭的天伦之乐,最容易产生孤独感。加之,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没有什么娱乐休闲场所,“蹲墙根、找树荫、聊聊天、看电视”成了很多老人的生活轨迹。大多数空巢老人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孤独、抑郁、悲观、痴呆等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常见。另外,随着空巢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有的记忆力下降,行动不便,甚至身患疾病(残疾),常因日常生活行为导致安全隐患,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犯罪,包括人身伤害、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他们迫切需要思想交流、语言沟通,更需要亲情的慰 3 藉。
二、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社会的变迁改变了家庭的各种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生活和经济收入的差距,促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打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外面的世界使中青年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时间越来越长。大量的农村中青年进城务工,造成许多农村老人留守家中无人照顾,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仍在加大,这是造成农村空巢老人逐渐增加的主要原因。传统家庭型养老功能在逐步丧失,新的养老模式没有形成,农村养老危机正在逐步加剧。
(二)人口的老龄化和少子女化,使过去几代同堂的情况越来越少。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农村生育率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优育观念逐步形成,使农村产生出大批的少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家庭规模缩小,也使得代际重心发生倾斜,“宠幼厌老”的现象有所抬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住房条件改善,许多子女婚后拥有自己的住房,与老人分开居住,造成空巢。目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现在已进入青壮年期,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婚后与父母同居的时间缩短,结婚时、婚后一二年就与父母分家的情况多起来,致使农村现代家庭结构以夫妻关系为主导,婚姻重于血源,更多的复合家庭则分化为空巢家庭与核心家庭。
(三)现代价值观念的冲击加剧。
在经济的转型期,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对传统家庭文化的冲击很大,4 有“万事孝为先”的传统受到了挑战,年轻农民的家庭责任观念日益淡化,敬老、养老意识淡薄。在市场经济浪潮面前,年轻一代更看重经济关系,家庭成员的地位不再是依靠年龄和经验,而是获取经济资源的能力、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网络。而所有这些,恰恰是农村空巢老人相对缺乏或日益减少的资源,这就间接促使了家庭成员角色的重新定位,农村家庭中老人的家长地位正在消失甚至已经消失,进一步加剧了空巢家庭的产生。在农村,不赡养老人的行为,由于当事人常年不在家,根本不怕乡邻和舆论的谴责,把老人丢在家里不管不问,老人一般不会去告自己的子女,也没有机构或组织能出面干预,地位的缺失又更加导致处境的恶化,使这些空巢老人“弱上加弱”。
(四)老人长期养成的生活观念和习惯难以改变。
老人对老居住地有深厚感情,即便是子女进了城或是迁了新居,要求其到新地居住生活,但城市生活是一种与乡土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很多农村老人很难适应城市的生活。城市高层的单元套房、相对淡薄的人际关系,使得一部分老人对久居的农村生活充满怀念,他们不愿意离开久居的环境,坚持守着老根据地。也有的农村老人虽然希望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但觉得双方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共同居住与子女产生冲突而选择返回农村居住。对于大多数农村老人来说,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留在农村。
三、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建议
农村空巢老人的大量出现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5 他们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这决定了她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有可能实现她们安享晚年的愿望。
(一)大抓舆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困难问题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面广,难度大,只有各级政府牵头,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方能奏效。要大力宣传农村空巢老人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宣传“农村空巢老人精神”; 加大《老年法》及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广大农民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张旗鼓地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事迹,表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唤醒人们对于这个贡献大、困难多,又是长者前辈的特殊群体予以特别的关注,足够的重视,有力的援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重点困难。
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困难是多方面的,但不同的人困难的重点和程度又是不一样的。如有的是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有的是手头经济困难,有的是需要精神慰藉,有的是缺乏生活照料等等。基层组织应该深入实际,摸清情况,公开、公正、分类解决不同人的重点困难,不要搞一刀切。干部是社会组织中的核心,是群众的主心骨,更应该担负起关心照顾空巢老人的责任。材两委应分片包干,责任到户到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各种困难,尤其是疾病医疗 6 之类的问题。对于那些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单身老人应想办法集中供养和照护。
(三)完善政策法规,保护合法权益。
农村“空巢老人”反映较多的仍然是维权问题。无论是来自社会的歧视、欺侮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还是来自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的失德忘本,均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老人自身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做好“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统筹城乡建设,繁荣农村经济。
农村大量青壮年民工外流,虽然使农村经济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也辛苦了留守的“空巢老人”。子女寄回家的钱多数花在了孙辈的生活费、学费和零用钱上面,但老人的经济收入并未因子女外出打工而有明显改善。这些问题,不仅要引起外出农民工的重视,更要引起社会的关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外出民工的回乡创业,不仅有利于乡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更主要的是让农村老年人过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老人的今天就是后生们的明天,人人都会老,人人都需要他人的关爱。社会各界人士都应伸出援助之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奉献爱心,共同关心爱护社会的长者前辈,践行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美德。
(三)子女要尽孝道,老人要自我关爱。
孝道是人类道德的基石,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百善孝为先。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孝为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今后在农村仍占主要地位。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表彰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在子女恪尽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提倡“分而不离”的家庭养老模式,要教育分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帮助父母做点家务,沟通情感,照料生活。为人子女应时刻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时刻把父母的冷暖放在心上。除了充足的物质供养之外,还要十分重视精神赡养,要真真正正做到对老人的至尊至敬,使之精神愉快。要明白亲情的慰藉是他人无法替代的,要常回家探望,常用书信、电话联系沟通,使老人家放心、舒心,不能只付老人生活费,不管老人忧和愁。
鉴于我国目前经济还不发达,未富先老的国情,空巢老人自然不可能坐享清福。对于那些生活还困难的空巢老人,希望他们量力而行,要相信政府会通过“社保”“医保”等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帮助老人们逐步过好日子。而对于那些经济生活还可以的空巢老人则希望他们多注意身体保健,儿孙自有儿孙福,不必为他们考虑太多,操劳过度。总之,我们提倡老人们干活应适可而止,精神上要善于自我调适,要融入社会、自娱自乐。此外,我们建议老人们可以自愿互利为原则,在生产劳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疾病防治等方面灵活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协作活动,努力使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空巢”而不“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