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贫困生关爱帮扶记录”。
普 通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苏大委创办„2011‟5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
大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
在今年苏州市开展的“党员关爱行动月”期间,我校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各党委、党工委及时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员干部积极带头,在职党员踊跃捐款,奉献爱心。为巩固和扩大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成果,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感受到党的温暖,根据苏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
困难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并经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认证的贫困大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二、帮扶名额和帮扶标准
苏州市根据我校党员向关爱基金捐款总额,拟划拨帮扶资金32.4万元,帮助我校贫困大学生648名,按照每名贫困大学生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请(11月24日——11月28日)
凡符合申请党员关爱基金条件的,由贫困大学生本人向其所在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申请表》(附件2),提供贫困生证明材料。
2、审核(11月28日——12月2日)
各党委、党工委对提交申请的贫困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分配名额填写《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汇总表》(附件3),报校党委组织部。
3、公示(12月5日—12月9日)
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党委、党工委上报的拟帮扶对象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12月12日——12月16日)
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帮扶对象名单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发放(12月20日之前)
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共同组织发放。
四、上报材料和要求
1、《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符合申请党员关爱基金条件的学生使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请使用16K纸打印),本人签名不可打印,于11月28日前上交所在党委、党工委。各党委、党工委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汇总后于12月2日之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2、《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汇总表》一式二份,由党委、党工委审核汇总,并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后于12月2日之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sudacx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67507257。
此次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活动面广量大,请各党委、党工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名额分配表》
2、《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申请表》(见组织部
网页表格下载栏)
3、《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汇总表》
(见组织部网页表格下载栏)
苏州大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党员关爱基金 贫困 大学生 通知
抄送:苏州市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2011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1:
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帮扶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