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重大环境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区重大环境火灾隐患集中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环境火灾隐患,按照省、市安全工作部署和《全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消安发【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自2014年3月1起至10月30日,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重大环境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能作用,对已排查出并责令整改但并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其按规定定期完成整改销案;新确定的重大环境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即期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环境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完成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
二、整治范围
辖区环境监管企业,重点检查煤矿、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销售、辐射、医疗垃圾、餐饮、洗浴和“小三产”加工等领域。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4年3月1日至5月30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环境火灾隐患和前期排查的区域性环境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环境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确定,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环境火灾隐患和区域性重大环境火灾隐患底数。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4年6月1日至10月10日)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环境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同时,组织辖区单位制定针对性环境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各组每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办公室在25日前汇总后上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要组织对辖区内重大环境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要积极总结固化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环境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近期整改销案。办公室在10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开展重大环境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环保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联系人:*,电话:*
五、整治分工
1.煤矿: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监管辖区内煤矿。(责任人:*)。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人:*)。
3.成品油销售业:加强辖区内各加油站环境监察。(责任人:*)
4.辐射安全:加大对医院辐射源监管。(责任人:*)5.医疗垃圾:监管辖区内各医院对医疗垃圾处理。(责任人:*)。
6.餐饮业: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业排查。(责任人:*)。7.洗浴业:对辖区各洗浴企业使用燃料、锅炉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行监管。(责任人:*。
8.“小三产”企业:依法取缔不符合环保政策的“小三产”企业。(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