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
范》的通知
公通字[20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意识,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树立职业形象,公安部对1994年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发[1994]1号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修订下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公
安部党委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公安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规范》,确保广大民警熟知熟记其内容。要把学习实施《规范》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熔铸到民警的心中,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各地贯彻实施《规范》的情况,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〇一一年九月
二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一、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
二、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
三、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
四、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
五、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
六、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
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
八、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
九、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
十、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